幕僚部门
幕僚部门,或称事务部门,是指组织之中涉及对内事务的、和组织目标不发生直接执行关系的单位,与业务部门相对。凡不属于组织之中的层级节制体系,而专司襄助或支援业务部门的单位,皆可包括在内。[1]
功用
性质
- 辅助单位而非权力单位。
- 事务部门而非实作部门。
- 调剂性质而非管辖性质。
- 参赞性质而非决策性质。
成员条件
- 资料搜集完整、正确。
- 做人处事完备、周全。
- 任重耐烦以期处理琐碎之事。
- 各个方面接触机警、灵敏。
- 系统办事有条不紊。
类型
一般幕僚
经由过滤、选择而代替首长解决琐事和不重要的事。这种幕僚是通才而非专才,需要有高度的适应力和综合力。
辅助幕僚
辅助首长,同时经由首长的授权而对业务部门行使若干控制、指挥之权,目的在于促进业务部门的协调、合作。
技术幕僚
解决某些特殊问题或工作而设立的幕僚部门。他们是专家而非通才,运用其专业的知能、经验解决问题或是改进问题。
公关幕僚
替机关首长搜集情报,以为首长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并为行政机关沟通内外、宣达政令。
谘询幕僚
主要功能在于谘询、建议。
督察幕僚
其功能在于为首长考察工作实际状况,视其是否按既定计画的标准、进度执行,以作为督策、调剂、纠举的依据。
军事幕僚部门
各国军队中的幕僚部门一般称作“参谋部”,负责辅助军事行政首长(国防部部长或大臣)作为其军令幕僚,同时也常用于称呼全军或各军种的幕僚机构(如:陆军参谋部、海军参谋部、空军参谋部)。在日本自卫队中,更直接将“幕僚”一词用于参谋组织的名称里,例如陆、海、空联合总参谋部称作“统合幕僚监部”,陆、海、空各自的参谋部则分别称作“陆上幕僚监部”、“海上幕僚监部”及“航空幕僚监部”。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 ^ McDaniel, Lawrence J. Gitman, Carl. The future of business: the essentials 4th, student. Mason, OH: South-Western Cenage Learning. 2009: 182. ISBN 032459075X.
来源
- 王濬. 行政學新編.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