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兵工厂
介绍
- 广西时代
广西兵工厂开办是新桂系主政广西时的成果,但无论是产能与制品上与中国其它在洋务运动开办的兵工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落差。而广西兵工厂最初是为了解决军队消耗需求,因此并非有计画性的大规模整合工厂,而是各处办设的小型工厂整合运用。
广西省由于地处边陲,且省财务上并不宽裕,虽然新军整建时有纳入其中,但军工器械产制能量全无基础,省内现代化工业工厂只有在黄槐森担任广西巡抚期间曾在龙州县设立广西机器局,陆荣廷主政广西时在南宁市开设南宁军械修理厂,这些都无法满足军队需求。
李宗仁在自封广西自治军第二路总司令时代,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在其根据地玉林县建成玉林兵工厂,但此厂是从广东湛江采购旧车床与钢料,并聘雇数十位工匠以手工制枪弹及修械,工匠生产的枪枝称为“土打枪”,为单发前膛式步枪,品质低劣仅勉强堪用。[1]:379另一位新桂系将领黄绍竑则是在民国十三年(1924年)他的根据地梧州市藤县建成藤县翻弹厂,借由梧州河运便捷,可以沿西江通往香港之便,从香港采购欧美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报废的子弹弹头与弹壳,运回翻弹厂后由手工填充火药装配成可用子弹。后来李、黄两人结盟后,在民国十三年(1924)4月又在桂平县开设一间桂平制弹厂、桂平兵工厂,使用相同的方式生产土制步枪与重装子弹,新桂系发迹前军火基本上倚靠这类半手工制品满足作战消耗。
在新桂系军队在民国13年6月击败陆荣廷,占领南宁,取得广西主政权,黄绍竑负责重整广西的军火制造厂。他旧有的军械产制能量集中到桂平市,将原本玉林兵工厂、藤县翻弹厂的人力与设备整合进制弹厂与兵工厂中,并命名为广西兵工厂,开始生产元年式步枪,每月产能约60-200把不等,因广西省自产工业材料匮乏,因此仍然大量仰仗从西方国家购入半成品与原物料与废品进行加工。南宁修械厂则增购机械更名为南宁军械修理所,功能不变。
在与广州国民政府同盟前,新桂系在梧州增建无烟火药厂(民国14年完工)、炸药厂(民国15年完工)、炸弹厂(民国15年完工)。为了解决火药生产所需的硫酸需向日本采购的瓶颈,因此在民国16年从德国购入硫酸厂设备,并雇用德国工程师协助生产,但此厂至国民革命军北伐结束前仍无法开工。[2]
在国民革命军北伐时,新桂系的控制区得到湖北省,并获得了汉阳兵工厂控制权,因此在北伐胜利后在广西兵工厂的步枪、火药、炸弹生产全部停止,仅保留子弹产线和修械厂。后因蒋桂战争新桂系一度失去广西省政权,到民国十八年(1929年)李宗仁重掌广西后,由白崇禧主导广西军工厂发展。
白崇禧主导期间,将原本停产的各厂全部复工,由于广东军阀曾一度攻入广西,因此将桂平市的制弹与造枪车床移往较靠内陆的南宁和南宁军械修理所合并,并在南宁开设南宁制弹厂。南宁制弹厂整合梧州的火药产线与桂平的子弹产线,改善生产效率,后改名第四集团军军械处炸弹部(广西第二机械厂),除了步枪用子弹外还增产手榴弹。修械所开始生产机关枪,并曾产制至少100门的斯托克斯迫击炮[3],后改名为第四集团军军械处军械部(广西第一机械厂)。原本无法开工的硫酸厂则在两广结盟后委请马君武与中山大学化学系教授李敦化协助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11月成功生产。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采购德国制弹机,在柳州开设柳州制弹厂(广西第三机械厂),制造7.92×57毫米毛瑟弹与迫击炮弹。
除了步兵武器,李宗仁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开办的柳州机械厂在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组为飞机修理厂,解决广西空军成立后的后勤需求。
- 兵工署时代
民国二十六年抗战爆发后,李宗仁为宣示拥护国民政府中央,因此将广西兵工厂全部移交给兵工署进行管理,俞大维在同年9月派遣江杓考察接收。[4]江杓的报告指出广西兵工厂总共有职工1,600馀人、车床570馀部。军火月产能是79子弹120万发、捷克式轻机枪20-25挺、82迫击炮炮弹9,000馀枚、手榴弹3,000馀枚。
兵工署以柳州制弹厂为中心将广西省各处兵工厂集中,称为广西兵工厂筹备处,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改名兵工署第40兵工厂,由兵工署派遣刘守愚接任厂长。[5]:20440厂时代初期产制品包括79钢心弹(月产能50万发)、义大利式手榴弹与掷弹桶、81迫炮弹(月产2,400发)。[6]由于战事逐渐波及中国各地,40厂在27年11月内迁至四川省纂江县张家坝。内迁前枪械生产部门移交给兵工署第41兵工厂,终止制枪业务,并接收了41厂的制弹机械,仅保留制弹与制药设备。内运过程因陆路运能问题,直到民国三十年(1941)5月才在四川重盖厂房,民国三十一年(1942)12月复产,对外化名柳丝农场。复产后编制员工3,362人、制弹机196部、各型车床279部。产品为79步枪子弹(月产能120万发)与82迫炮弹(月产能1万发)。不过因设厂厂址以隐蔽为优先考辆,因此只有一套制弹机得以复工,原先从广东厂接收的制弹机有两套产线因为能源不足问题而无法开工。[5]:205
民国三十三年(1944)11月,40厂被整并给21厂,称为兵工署第21兵工厂纂江分厂,抗战胜利后在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停工拆迁,子弹产线并入兵工署第20兵工厂、迫击炮弹产线并入21厂总厂。[1]:342。
产品
参考资料
- ^ 1.0 1.1 《中国近代兵器工业》编审委员会. 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清末至民國的兵器工業. 国防工业出版社. 1998. ISBN 7-118-01786-8.
- ^ 新桂系的军事工业[失效链接]
- ^ 南洋商报,广西兵工厂 出产迫撃炮百门 试验成绩甚完满,1932年8月11日,第4版。
- ^ 陆大钺,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调整兵工事业述论,抗日战争研究1993年第2期,114页。
- ^ 5.0 5.1 王国强. 中國兵工製造業發展史. 黎明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1987.
- ^ 国史馆,“各兵工厂民国二十七年一至六月作业计画表暨厂造八二迫击炮及新旧重机枪收发数量表”,蒋中正总统文物-陆军后勤(四),典藏号002-080102-00079-007,193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