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料开放平台

中華民國政府的開放資料平台

政府资料开放平台,是中华民国政府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定,采开放资料的精神,所建立的一个跨部门计画。

政府资料开放平台
政府资料开放平台的标头
网站类型
政府网站
语言正体中文
持有者国家发展委员会
网址Data.gov.tw
商业性质否(除另有规定)
注册除用户讨论区外,其馀不需注册也可使用
推出时间2013年4月29日,​11年前​(2013-04-29
现状在线

该计画目前采取了CSVXMLJSONOLAPTXT格式提供资料集,任何人(包括企业)在其使用规范内,可以利用该平台所提供的开放资料自由运用(包括重制、改作、公开传输、产生衍生物等)。

台湾在2015年、2016及2017年蝉联开放知识基金会“全球开放资料指标”(Global Open Data Index)第一名。2018年7月,在国家发展委员会协助下,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个直辖市签署资料开放宪章(Open Data Charter,ODC),成为亚洲率先签署ODC的城市。[2]

沿革

根据2012年11月8日第3322次行政院会议决议,行政院开始推动资料开放平台计画。[3]

2013年4月29日,第一代测试版网站正式上线,测试期为半年,此时期的开放资料,以不抵触中华民国著作权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内容为主,并优先提供民生需求资讯。[4]

2015年7月,颁布与“创用CC授权 姓名标示 4.0 国际版本”相容的政府资料开放授权条款。

资料授权许可范围[5]

根据其使用规范,任何人得利用该计画所提供的资料自由使用,并不需经过提供单位的事前授权,除非原提供机关另有注明;若原提供单位注明收费标准者,则使用者必须付费。

不授权范围

已建构专属资料开放平台的单位

标志变迁

参见

参考文献

  1. ^ Data.gov.tw Site InfoAlexa Internet,2014-03-27查阅。
  2. ^ 六都签署ODC 台湾开放城市抢进亚洲第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8-07-30。(繁体中文)
  3. ^ 行政院第3322次院会决议(行政院全球资讯网-院会决议),2012-11-08,2014-01-16查阅。(繁体中文)
  4. ^ 政府资料开放平台上线 开放资料向前迈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3-04-30,2017-04-29查阅。 (繁体中文)
  5. ^ 使用规范 | 政府资料开放平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