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县 (隆州)
新城县,唐代设置的县,武德四年,分南部县、相如县两县置新城县,属隆州(先天元年,改为阆州),避隐太子更名新政县[1][2]。
参考资料
- ^ “新政,中。本新城,武德四年析南部、相如置,避隐太子名更。有盐。”。《新唐书》
- ^ “阆州,隋巴西郡。武德元年,改为隆州,领阆中县、南部县、苍溪县、南充县、相如县、西水县、晋城县、奉国县、仪陇县、大寅十县。其年,又立新井县、思恭县二县。四年,以南充、相如属果州,仪陇、大寅属蓬州。又置新政县。七年,又以奉国属西平州。还以奉国来属。又省思恭入阆中县。先天元年,改为阆州。天宝元年,改为阆中郡。乾元元年,复为阆州。旧领县八,户三万八千九百四十九,口二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三。今领县九,户二万五千五百八十八,口十三万二千一百九十二。至京师一千九百一十五里,至东都二千七百六十里。阆中县。汉县,属巴郡。梁置北巴州。西魏置隆州及盘龙郡。炀帝改为巴西郡。武德为隆州。皆治阆中。阆水迂曲经郡三面,故曰阆中,隋为阆内县也;晋安县。汉阆中县地。梁置金匮二。又为金迁郡。隋省郡,改为晋城县。武德改为晋安也;南部县。后汉分阆中置充国县,属巴郡。又分置南充国郡。梁改为南充郡,隋改为南部也;苍溪县。后汉分宕渠置汉昌县,属巴郡。隋改汉昌为苍溪也;西水县。汉阆中县地。梁置掌夫城,后周改为西水县;奉国县。后汉分阆中置。武德七年,属西平州。贞观元年,还属隆州;新井县。汉充国县地。武德元年,分南部、晋安二县置。界内有盐井;新政县。武德四年,分南部、相如两县置;岐坪县。旧属利州,开元二十三年,来属也。”。《旧唐书》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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