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延禧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月十一日生,治书经。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东乡试第五十一名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四名,廷试三甲第二百九名进士。[2]刑部观政,选庶吉士,二十五年八月授翰林院检讨,二十八年七月考满,丁艰归。三十五年(1607年)任南京国子监司业,历左中允、左谕德兼侍讲,四十年(1612年)任顺天乡试副考官,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以乡试有误被弹劾去职。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即位,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改詹事府詹事。天启二年(1622年),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任日讲官讲《尚书》,教习庶吉士,被明熹宗赏识。三年(1623年)正月,晋朱延禧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十一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负责编修的《神宗实录》《光宗实录》成书,负责督修明定陵、明庆陵竣工。五年(1625年)正月,晋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司礼监规定内阁票拟称魏忠贤为“元臣”,朱延禧反对。御史田景新因此弹劾朱延禧。六月,朱延禧被革职归乡。朱延禧去世后,谥号文恭。
著有《畸斋诗文集》十五卷。
家族
曾祖朱钦。祖朱应聘,嘉靖甲午举人、历任云南姚安知府。父朱希曾,庠生、封翰林院检讨。母钱氏,赠孺人。继母邢氏,封孺人。具庆下。娶傅氏,赠孺人;继娶邓氏,封孺人。子与衡、与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