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充嗣
李充嗣(1462年—1528年),字士脩,号梧山,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充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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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
字号 | 字士脩,号梧山 |
谥号 | 康和 |
出生 | 天顺六年(1462年)正月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七年(1528年) |
配偶 | 吴氏(聘) |
亲属 | 曾祖 李观,祖 李蕃 父 李吉安,前母 田氏、田氏 从父 李临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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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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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充嗣考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弘治初年,授户部主事。历官户部、刑部郎中,因事贬为岳州通判,起为陕西佥事、云南按察使、布政使等。正德九年(1514年),举治行卓异。正德十年(1515年),授顺天府府尹。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1]。
正德十三年(1518年),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调抚应天[2]。朱宸濠叛乱,李充嗣死守安庆。升户部右侍郎[3]。正德十六年(1521年),主持疏浚白茆河,新开江口至双庙段三千五百五十六丈。官工部尚书[4]
嘉靖元年(1522年)论平宸濠之功,加太子少保。改南京兵部尚书。嘉靖七年(1528年)致仕,同年卒。后来朝廷追赠太子太保,谥康和[5]。
事迹
宁王朱宸濠骑兵谋反后,李充嗣对尚书乔宇说:“都城守御属于公,畿辅则充嗣任之。”自领精兵万人,西屯采石,遣使进入敌军进兵南京的必经之地安庆城中,令指挥杨锐等坚守,且传檄部内,声言京边兵十万旦夕可至,催促供饷。朱宸濠果然疑惧,贻误战机。叛乱平定之后,兵部及巡按御史胡洁上言充嗣之功。此时充嗣已就进户部右侍郎,朝廷于是下敕书褒奖。[3]。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二》,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一》,出自《明史》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201》:登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弘治初,授户部主事。以从父临安为郎中。改刑部。坐累,谪岳州通判。久之,移随州知州,擢陕西佥事,历云南按察使。正德九年举治行卓异,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岁大祲。请发帑金移粟振之,不足则劝贷富室。时流民多聚开封,煮糜哺之。逾月,资遣还乡。初,镇守中官廖堂党于刘瑾,假进贡名,要求百端,继者以为常。充嗣言:“近中官进贡,有古铜器、变盆、黄鹰、角鹰、锦鸡、走狗诸物,皆借名科敛。外又有拜见银、须知银及侵扣驿传快手月钱、河夫歇役之属,无虑十馀事,苛派动数十万。其左右用事者,又私于境内抑买杂物,擅榷商贾货利。乞严行禁绝。”诏但禁下人科取而已。
- ^ 《武宗实录·195卷》
- ^ 3.0 3.1 《明史·卷201》:十二年移抚应天诸府。宁王宸濠反,充嗣谓尚书乔宇曰:“都城守御属于公,畿辅则充嗣任之。”乃自将精兵万人,西屯采石。遣使入安庆城中,令指挥杨锐等坚守。传檄部内,声言京边兵十万旦夕至,趣供饷,以绐贼。贼果疑惧。事定,兵部及巡按御史胡洁言其功。时已就进户部右侍郎,乃赐敕嘉劳。
- ^ 《明史·卷201》:有建议修苏、松水利者,进充嗣工部尚书兼领水利事。未几,世宗嗣位,遣工部郎林文霈、颜如瓖佐之。开白茅港,疏吴淞江,六阅月而讫工。语详河渠志。
- ^ 《明史·卷201》:嘉靖元年论平宸濠功,加太子少保。苏、松白粮输内府。正德时骤增内使五千人,粮亦加十三万石。帝用充嗣言,减从故额。又请常赋外尽蠲岁办之浮额者,内府征收,监以科道官,毋纵内臣苛索。帝俱从之。寻改南京兵部尚书。七年致仕,卒。久之,诏赠太子太保,谥康和。
- ^ 《明史·文苑三·文徵明》记载:“正德末,巡抚李充嗣荐之。会征明亦以岁贡生诣吏部试,奏授翰林待诏。”
- ^ 《明史·卷201》:李充嗣 ,字士修,内江人。给事中蕃孙也。
-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官籍,治《易经》,年二十六岁中式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第三甲第八十五名进士。正月十八日生,行七,曾祖李观,封给事中;祖李蕃,兵科给事中;父李吉安,教授;前母田氏;田氏。具庆下,妻吴氏(聘),兄嘉嗣;兆嗣;元嗣;振嗣;义嗣;彦嗣,弟宗嗣;承嗣;宜嗣。由儒士中式四川乡试第八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七名。
- 同治《随州志》卷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