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相,字敬公,陕西富平县人,湖广衡阳县籍,明末清初文人,崇祯壬午湖广举人,入清隐居不出。

生平

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壬午科湖广乡试。崇祯十六年(1643年)八月,张献忠陷衡阳,授以官职,李国相坚决不受。入清,转徙山谷。万年建小室,植桃数株,称“桃坞老人”。[1]

参考文献

  1. ^ 徐鼒《小腆纪传·卷第五十八》:李国相字敬公,原籍富平。随都督刘𬘩平、阳应龙赴部听叙,下三峡舟覆,负母出巨浪中,功牒漂失;遂浪迹衡、湘间。崇祯壬午,以衡阳籍举于乡。衡州陷,献贼胁以伪职;国相引刀刲两臂示不可用,得免。鼎革后,转徙山谷;岁更其处。晚筑小室,植桃数株,称“桃坞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