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 (唐朝)
李瑶(710年代?—737年),原名李嗣初,唐玄宗李隆基第五子,母为皇甫德仪。
生年不详,从其兄李亨生年推断,当生于711年或之后。开元二年(714年)五月,封为鄂王。十二年(724年),改名李涓,遥领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二十一年(733年),四月,加太子太保,兼幽州都督。二十三年(725年),改名李瑶。
二十五年(737年),玄宗宠妃武惠妃召唤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三兄弟与薛锈入宫,说是宫禁有盗贼。三兄弟与薛锈披甲入宫时,武惠妃却对玄宗说三兄弟兵变,已经杀入宫内,玄宗大怒,立刻将三兄弟逮捕,薛锈被处死;在武惠妃和驸马杨洄的构陷下,他与太子李瑛、光王李琚一起被废为庶人并被赐死,民间因为其三人之冤,称之为“三庶人”。妻子韦妃则获得了赦免[1]。
注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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