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元(1509年—?),字应乾云南临安卫军籍直隶江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丁未进士,官至福建按察使。

李遇元
大明福建按察使
籍贯直隶江都县
云南临安卫军籍
字号字应乾
出生十一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継娶任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甲午云南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57年),登第三甲第七十七名进士[1][2]。选庶吉士,二十八年十月授兵科给事中,复除户科,三十四年三月升吏科右,出为大名府知府,有惠政。引疾去职。后来特起为四川右参政,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升福建按察使,卒于官。身后囊无馀资,得同僚相助,其棺乃得归里安葬[3]

家族

曾祖李福;祖父李森;父李富。母叶氏[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云南通志稿》:李遇元,字应干,建水人。嘉靖丁未进士,选庶吉士,历吏科给事中,出为大名知府,有惠政。引疾去。后特起福建按察使,卒于官。囊无馀资,台司助赙,榇乃得归。临安府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瀚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三十年(1551年)上任
继任:
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