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景
李雅景(1949年7月23日—),台湾政治人物,嘉义县黄派掌门人,曾任职嘉义县议员、台湾省议员、嘉义县第十二、十三届县长,第五届立法委员,为目前嘉义县最后一位中国国民党籍县长。
李雅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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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第10任县长 | |
任期 1993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 |
前任 | 陈适庸 |
继任 | 陈明文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台湾台南县东石区东石乡(今嘉义县东石乡) | 1949年7月23日
籍贯 | 台湾嘉义县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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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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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
- 2000年11月14日,监察院再针对八掌溪事件,补通过对嘉义县长李雅景的弹劾案,提案监委赵昌平说,李雅景身为嘉义县长,却因为在八掌溪事件发生后第二天才知道消息,被认为未负起地方首长的责任,移送监察院调查和弹劾[1]。
参考资料
- ^ 八掌溪事件監院通過彈劾李雅景. 今日新闻网. 2000-11-14 [2000-12-11].
- ^ 2.0 2.1 八掌溪事件/公懲會對嘉義縣長李雅景申誡. 今日新闻网. 2001-04-20 [2001-06-10].
- ^ 檢察官收賄案 轉交賄款在縣長公館. TVBS. 2004-04-30 [2004-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8).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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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政府 | ||
前任: 陈适庸 |
嘉义县县长 第十二、十三届 1993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
继任: 陈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