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屏(1904年—1947年),台南州东石郡东石庄(今嘉义县东石乡)人,烟酒公卖局(今台湾烟酒公司)烟草课长,二二八事件时被国民政府杀害正六位 [1]

林旭屏
汉字 林旭屏
白话字 Lîm Hiok-pêng
台语罗马字Lîm Hiok-pîng

简介

台中一中、京都第三高等学校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

文官考试及格,历任竹南郡郡守台南州商工水产课长、新竹州地方课长兼总务课长等,1942年转任专卖局烟草课长,为当时局中台湾人阶级最高者。

1947年二二八事件时,所有外省籍员工皆离去,旭屏不愿旷职,照常乘公车上班。上班时,遭军方骗出,随即杀害。

资料来源

李筱峰,1990,《二二八消失的台湾菁英》

  1. ^ 台灣總督府職員錄(昭和十八年七月一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