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乔(1497年—1554年),字迁之,号双华,直隶池州府青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柯乔
大明福建按察使司海道副使
籍贯直隶池州府青阳县
字号字迁之,号双华
出生弘治十年六月十五日
逝世嘉靖三十三年
配偶娶叶氏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八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九名进士[1][2]。授行人,十一年五月选授贵州道试监察御史理刑,出为湖广按察司佥事、荆西道,督修明显陵实城及旧邸宫殿等工,历升福建布政司参议、巡海道副使。因都御史朱纨擅自斩杀捕获沿海道番奸人,同被下狱论死[3],朱纨自杀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柯乔被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柯原民;祖父柯志洪;父柯崧,曾任教授。母罗氏。严侍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六十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诏逮巡视浙福都御史朱纨至京讯鞫,下福建都司都指挥佥事卢镗、海道副使柯乔狱,论死。先是纨奏海夷佛狼机国人行劫至漳州界,官军迎击之,于走马溪生擒得贼首李光头等九十六人,已遵便宜斩首讫,章下兵部,请俟核寔论功。会御史陈九德疏论纨专杀,滥及不辜,法司覆请,遣官会勘。 上从之,遂革纨职,命兵科都给事中杜汝祯往。至是汝祯及御史陈宗夔勘上前贼乃满喇伽国番人,每岁私招沿海无赖之徒往来海中,贩鬻番货,未尝有僭号流劫之事。二十七年复至漳州月港、浯水屿等处,各地方官当其入港,既不能羁留人货,疏闻 庙堂,反受其私赂,纵容停泊,使内地奸徒交通无忌。及事机彰露,乃始狼狈追逐,以致各番拒捕杀人,有伤 国体。其后诸贼已擒,又不分番民首从,擅自行诛,使无辜并为鱼肉,诚有如九德所言者。纨既身负大罪,反腾疏告捷。而镗、乔复相与佐成之,法当首论其冒功,坐视诸臣。通判翁灿、指挥李希贤等罪次之;指挥佥事汪有临、知府卢璧、参将汪大受又次之。拒捕番人方叔摆等四名当处死,馀佛、南波二者等五十一名当安置,见存通番奸徒当如律发配发遣。于是兵部三法司再覆如汝祯等言,纨、镗、乔遂得罪,翁灿等下巡按御史提问,汪有临等夺俸有差。纨为人清廉,勇于任事,开府闽浙,首严通番之禁,海中为之肃清,走马溪之役虽张皇太过,然勘官务入其罪,功过未明,纨竟坐忧恐,未就讯仰药而死,公论惜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