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文凭

已消失的香港大專學歷

荣誉文凭(英语:Honours Diploma)是一种已消失的香港大专学历。从前它是香港一些专上学院所颁发的最高学历。

历史

在1980年代以前,只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才可颁发学士学位,其他在香港办学的专上学院只可颁发四年制的荣誉文凭。这些荣誉文凭课程是以大学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来设计,但碍于法例所限,不能有学士学位的资格。

当时香港的大学,并不承认荣誉文凭等同学士学位,荣誉文凭持有人并不能直接报读本港大学的硕士课程,而报读学士学位也要重新修读2年。[1]但一些海外大学认可荣誉文凭等同学士学位,因此有不少荣誉文凭毕业生去海外大学修读学士或甚至可以直接入读硕士课程。而一些海外大学进而承认本地专上学院拥有高等学府的地位。

当时在香港颁发荣誉文凭的专上学院有:

1978年,香港政府发表《高中及专上教育发展白皮书》,建议将四年制改为二二一制(首二年为预科、第三及第四年修毕可获高级文凭,第五年修毕可获荣誉文凭),认定了荣誉文凭的地位是高于高级文凭。

1980年代,香港政府高等教育上作出重大改变,批准大幅增加学位数目,并批准一些专上学院颁发学位,首先是香港理工学院于1983年获准颁发学位,随后香港浸会学院香港公开进修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岭南学院香港教育学院亦先后获准颁发学位。除教育学院外,其他院校于90年代获升格为大学。树仁学院当时亦有向政府申请颁发学位但不成功,于是继续开办荣誉文凭课程。[2]

2001年,香港学术评审局通过了树仁学院 3 个荣誉文凭课程的评审,并获批准升格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随后树仁学院其他荣誉文凭课程陆续获批准升格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而树仁学院的荣誉文凭课程在获批准升格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后也陆续停止招收新生。而树仁学院亦于2006年12月19日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升格为香港树仁大学。而它们最后一个荣誉文凭课程:法律及商业荣誉文凭课程也于2007年获批准升格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至此,树仁大学所有新生全部修读荣誉学士课程。

香港浸会学院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3]开办转制课程,让其荣誉文凭毕业生以补修学分形式,取得荣誉学士资格。而最后开办有关课程的香港树仁大学,最后一批学生已于2013年11月颁授荣誉学士学位,准予毕业。

2010年香港树仁大学所有荣誉文凭学生毕业后,荣誉文凭也结束它在香港教育界多年的历史任务。

参见

参考资料

  1. ^ 《大学之道》,香港电台,2002年9月22日播放
  2. ^ 无线电视翡翠台,(2007年6月23日):《拾年(集数6)十年树仁》,香港:无线电视翡翠台。
  3. ^ 香港树仁大学开办荣誉文凭的转制课程介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