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宝案
《历代宝案》(琉球语:歷代寶案/リチデーフーアン Richi dee fū an ?)本是琉球国的首里王府的外交文件,后经琉球王室委由当地学者加以整编编纂而成,为一部琉球汉文文献。全书有262卷、目录4卷及别集4卷,现存242卷、目录4卷及别集4卷。
《历代宝案》是1424年至1867年间共计443年的外交文件,以汉字、汉文书写,共分为三大部,前半段共记载14世纪至17世纪期间琉球国与古中国及其周边国家如日本、暹罗(现在的泰国)、土耳其、马六甲王国、苏门答腊、爪哇等国的外交贸易往来书信。17世纪初,因受日本江户幕府控制,该往来外交文件渐少;不过《历代宝案》仍继续编纂汇集后半部,直至琉球国覆灭为止。
1609年,为了害怕入侵琉球的日本萨摩藩毁损《历代宝案》,加上火灾焚毁《历代宝案》正本的教训,琉球国不但继续编纂该书,还秘密手抄全书内文数份,藏放该国多处。其中详细记载琉球国历史的最完整的《历代宝案》手抄本,1940年代间,辗转流于台北帝国大学(今国立台湾大学)。
缘由与背景
琉球与中国之外交往来,始于1372年:当时琉球国王为中山王察度,他派遣其弟泰期出使中国明朝,并建立了朝贡关系;从此以后,琉球大约每二年与中国进行一次朝贡贸易,与中国建立渊远流长的深厚关系。琉球国与中国之间的朝贡关系,除了向中国示好及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之外,作为中国的附庸国对琉球国其实有其经济利益。也就在此经济利益考量下,琉球国不但坚持频繁性的朝贡,还尊用中国的年号,使用汉字作为文书,派学生和使节到中国学习文化,也可像朝鲜、越南等其他朝贡国一样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
14世纪到16世纪中叶的这两百多年中,因为中国对外交通采纳贡制度,只有上贡天朝的船只才能合法停靠中国港口。琉球国王派遣该国贸易船队收集热带货物,再由该国那霸港口转口到中、日、朝鲜三国,由此获得庞大贸易利益,琉球史家称这段时期为“大交易时代”。1549年中国宁波港内由于日商间的内哄骚动,中日间的贸易为之中断,也造成琉球贸易的没落。最后,琉球贸易的地位与功能被非法的日本海盗与后来的葡、西、荷所取代。
1609年,萨摩藩势力军事入侵琉球,琉球全境被日本下属的萨摩藩所控制。但是一直到1874年琉球国被日本划为所谓的“琉球藩”,琉球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并未中断。从宝案文件显示,萨摩藩之所以不废除琉球国,并允许处于全面控制下的琉球国继续朝贡,是因为贪图琉球从中国朝贡贸易所得的经济利益。
琉球在这么长时间与中国、朝鲜、日本、东南亚八国的贸易过程中,自然会有官方的互来文书。此外交文书之底稿(琉球发给他国的外交文书正本已被送给中国、日本或其他收受国)以及来自中国皇帝收到的诏谕等,原本被藏于琉球首里城的正殿,同时有手抄副本保存于首里城附近的天妃宫。因为藏于正殿的正本曾被烧毁,琉球国王及相关朝臣深恐天妃宫的副本未来毁损或散失,因此萌起了编辑这些外交文书档案之议。
因为这批文书是琉球国王王府行政与经济贸易上无比重要的文件,因此编辑成册后,编辑与琉球国各朝臣决定名之为“宝案”。而宝案其实就是指“相当贵重的历史文献资料”。
1609年之后,由于害怕日本萨摩藩毁损其史,该手抄史书的活动不但趋于低调,还分别制作数份手抄本。据1992年知名琉球史研究学者小叶田淳与琉球当地教育单位的搜集与采证,发现《历代宝案》抄本共达六版本之多。
编纂过程与册别
该书依编纂过程约分为三大册。其中第一册于1697年完成编写。史载年代为1424年至1696年,撰写方式是依来往外交文书之原形式书写,并依来往国别整理(分为中国、日本(萨摩)、朝鲜、暹罗、爪哇(满者伯夷王朝)等国)。
第二册开始整理于1729年,并于之后持续整理到1858年。该册记载时间根据为1697年-1858年的所有琉球国官方文书。此册的编辑方式不同第一册,是采依年代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至于第三册则是接续第二册,收录1859年至1867年的所有公文书,其编排方式也同第二册,为年代时间先后顺序的编年史。
手抄本
经过增修,该书主要原稿涵盖琉球史实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国王尚巴志3年、中国明朝永乐22年),迄于1867年(琉球国王尚泰20年、中国清朝同治6年),前后计444年。
1868年日本明治政府成立,该政府正式将琉球视为己国领土,琉球王府形同崩溃。也因此,琉球国王府主导的《历代宝案》撰写工作不但停止,也将其该宝案正本移至位于日本东京的内务省收藏,另外,民间手抄本则辗转放置于冲绳图书馆。1923年,该宝案的王府正本于关东大地震中毁于火灾。而冲绳图书馆的多版手抄本也未加以整理。
1935年4月,台北帝国大学(今国立台湾大学)副教授小叶田淳为了撰写教授论文《中世南島通交貿易史の研究》至冲绳图书馆搜集资料。
他除了详加引用《历史宝案》外,也委由久场政盛抄写整理放置冲绳图书馆中,多版本但失散欠缺保管的《历代宝案》。1940年,久场政盛以五年时间抄写整理的《历代宝案》共249册全数完工,并交由小叶氏带回台北帝国大学。久场政盛整理后的此《历代宝案》完全依此古书汉文样临摹,该抄本为该书各种晒蓝本与手抄副本中,最为完整且原件原貌的一部。
除了放置于台北帝国大学的此部抄本外,1945年的冲绳战役展开前夕,为安全计,保留原稿的冲绳县立图书馆将其“历代宝案”迁移到冲绳本岛北部的山中,不久,毁于该战役的美日交战战火中。
1972年,台湾大学将其收藏的该缮本交由台湾开明书局印行千套之外,也将其两套赠送冲绳县。经过十数年的筹组补强,1988年4月,冲绳县特别设置“《历代宝案》编集委员会”。该委员会除了依照台湾大学的所赠原藏抄本重新编纂该宝案外,也广收其他侥幸留存的手抄本等各版本,并集中校注补遗且分册分年刊行。
1991年开始刊行的新版《历史宝案》日文校订本共15册。另外还有译注本15册及12册的英译本。
历代宝案中的台琉关系
1870年代日本明治政府曾借口琉球难民在台湾八瑶湾被害的八瑶湾事件而出兵台湾,之后并引起大规模的中日争战,史称牡丹社事件。事实上,从该宝案叙述得知,历史上琉球船只遭风漂到台湾的事件是经常发生的。除了风向,候汛,及该地区台风多之外,琉球船只小巧是相当重要一环。另外据该史史载,绝大部分因为船难来到台湾的琉球民众,都获得当地人的妥善救助和抚恤。
《历代宝案》记载的首次琉球船只漂往台湾的实例出现于1720年。该书记载,发生于该年十月间发生的那次六人船难,造成两个琉球人饿死,另外四人则于在台湾淡水被台湾平埔族住民救助上岸。原文为:
- 难番同船六人,名前间、仲治、宇志、也德、真座、白间。于归年(指1720年)于北山永郎部开船往中山采取木料,舟行半海陡遇飓风,帆舵俱失,船已破坏洋中,死前间一名,其馀飘流亡至台湾淡水地方,又饿死真座一名,更仲治等四人淹淹待毙。幸淡水番社救活具报解救。
这些获救的难民后来被送往福州,在那里受到抚恤安顿后搭船返回母国。
在此琉球王朝档案里,类似这样的记载相当多。除此,再将《历代宝案》、《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及台湾的《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做一交叉比对和整理,发现1720年到1894年的台湾清治时期,前前后后的175年间,该地区共有64起这类事件发生,平均每2年就有1起。而这些琉球难民,通常都会得到台湾当地人救助和抚恤。这些琉球难民不管在哪里被抢救上岸,首先要由地方官府抚恤安顿,再配船内渡,最后由福州遣送回国。
卷目
卷 | 内容 | 起讫 | 备注 |
---|---|---|---|
卷一 | 诏敕 | 起永乐二十二年,讫康熙九年 | |
卷二 | 起弘治七年,讫崇祯十七年 | ||
卷三 | 起顺治四年,讫康熙三十二年 | ||
卷四 | 礼部咨文 | 起宣德二年,讫崇祯十三年 | |
卷五 | 起顺治六年,讫康熙八年 | ||
卷六 | 起顺治十一年,讫康熙十年 | ||
卷七 | 起康熙十三年,讫康熙三十四年 | ||
卷八 | 福建布政司等咨 | 起成化十五年,讫天启七年 | |
卷九 | 起崇祯元年,讫崇祯十二年 | ||
卷十 | 起康熙十一年,讫康熙二十四年 | ||
卷十一 | 起康熙二十五年,讫康熙三十六年 | ||
卷十二 | 表奏 | 起洪熙元年,讫嘉靖二十二年 | |
卷十三 | 起万历六年,讫崇祯十七年 | ||
卷十四 | 起顺治六年,讫康熙十九年 | ||
卷十五 | 起康熙二十一,讫康熙三十五年 | ||
卷十六 | 国王咨 | 起洪熙元年,讫宣德十年 | |
卷十七 | 起正统元年,讫成化十五年 | ||
卷十八 | 起成化十七年,讫天启七年 | ||
卷十九 | 起崇祯三年,讫崇祯八年 | ||
卷二十 | 起崇祯九年,讫崇祯十七年 | ||
卷二十一 | 起顺治六年,讫康熙十九年 | ||
卷二十二 | 起康熙二十一年,讫康熙三十五年 | ||
卷二十三 | 符文 | 起宣德元年,讫成化二十三年 | |
卷二十四 | 起弘治二年,讫弘治十七年 | ||
卷二十五 | 起正德元年,讫嘉靖四十六年 | ||
卷二十六 | 起隆庆二年,讫崇祯十七年 | ||
卷二十七 | 起顺治十年,讫康熙三十五年 | ||
卷二十八 | 执照 | 起宣德元年,讫弘治十七年 | |
卷二十九 | 起正德元年,讫嘉靖二十年 | ||
卷三十 | 起嘉靖二十一年,讫嘉靖四十六年 | ||
卷三十一 | 起隆庆二年,讫万历二十年 | ||
卷三十二 | 起万历二十一年,讫天启七年 | ||
卷三十三 | 起崇祯二年,讫崇祯十七年 | ||
卷三十四 | 起顺治六年,讫康熙十九年 | ||
卷三十五 | 起康熙二十一年,讫康熙三十五年 | ||
卷三十六 | 弘光文稿 | 诏咨执照,弘光元年 | |
卷三十七 | 隆武文稿 | 诏咨、表奏、符文、执照,起隆武元年,讫隆武五年 | |
卷三十八 | 鲁王文稿 | 阙 | |
卷三十九 | 回咨 | 起宣德五年,讫崇祯七年 | 琉球与暹罗、朝鲜、满加剌等国往来文书。 |
卷四十 | 移 咨 | 起洪熙元年,讫正统七年 | 琉球与暹罗、爪哇、朝鲜等国往来文书。 |
卷四十一 | 起天顺七年,讫崇祯十一年 | 琉球与满加剌、暹罗、苏门答腊、朝鲜等国往来文书。 | |
卷四十二 | 移 执照 | 起宣德三年,讫隆庆四年 | |
卷四十三 | 山南王并怀机文稿 | 起洪熙元年,讫正统五年 | |
卷四十四 | 琉球录 | 萧崇业、谢杰 | |
卷四十五 | 萧崇业、谢杰 | ||
卷四十六 | 夏子阳、王士祯 | ||
卷四十七 | 夏子阳、王士祯 | ||
卷四十八 | 杜三策、杨抡 | ||
卷四十九 | 张学礼、王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