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法仁
毛法仁(?—465年),荥阳郡阳武县(今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北魏特进、抚军大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外都大官、南郡恭公毛修之之子,北魏官员。
生平
毛修之在南方有四个儿子,只有毛法仁进入北魏。毛法仁在魏文成帝拓跋濬初年出任金部尚书,袭父爵南郡公,后转任殿中尚书,加散骑常侍。太安年间,魏文成帝考虑到法定的正规赋税之外,杂调是十分之五,相当繁重,想要免掉杂调。毛法仁说:“这是国家军政开支所需要的,如今突然罢免,臣愚意以为不可。”魏文成帝说:“如果田地持续丰收,民众扩大生产的能力不减,百姓有余粮,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魏文成帝于是免掉了杂调。很快,北魏又恢复了杂调。到魏献文帝拓跋弘时期,才最终免掉杂调[1]。
和平二年,魏文成帝南巡,从定州前往邺城,三月丁巳朔(461年3月27日),魏文成帝在灵丘亲自射箭越过山峰,散骑常侍、安南将军、尚书、羽真、南郡公毛法仁跟随参与了这次南巡,毛法仁也射箭越过了山峰数丈[2]。毛法仁说话的声音又高又响,军队作战和打猎时,呼叫调度,声震山谷。当时北魏西征吐谷浑的各位将军延迟不进军,将军们都被关进监狱很久没判决,尚书左仆射和其奴和毛法仁连日追问他们的罪行,将军们都认罪了[3]。和平六年(465年),毛法仁去世,朝廷赠予征东大将军、南郡王,谥号威[4][5]。
家庭
兄弟
- 毛元矫,刘宋溧阳县县令
儿子
- 毛猛虎,北魏散骑常侍、南郡康公
参考资料
- ^ 《魏书·卷一百一十·志第十五》:先是太安中,高宗以常赋之外杂调十五,颇为烦重,将与除之。尚书毛法仁曰:“此是军国资用,今顿罢之,臣愚以为不可。”帝曰:“使地利无穷,民力不竭,百姓有余,吾孰与不足。”遂免之。未几,复调如前,至是乃终罢焉。
- ^ 《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 《文物》 (12期), 1997年, (12期): 70–79 [2020-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5)
- ^ 《魏书·卷四十四·列传第三十二》:时以西征吐谷浑诸将淹停不进,久囚未决。其奴与尚书毛法仁等穷问其状连日,具伏。
- ^ 《魏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十一》:修之在南有四子,唯子法仁入国。高宗初,为金部尚书,袭爵。后转殿中尚书,加散骑常侍。法仁言声壮大,至于军旅田狩,唱呼处分,振于山谷。和平六年卒。赠征东大将军、南郡王,谥曰威。
- ^ 《北史·卷二十七·列传第十五》:修之在南有四子,唯子法仁入魏。文成初,为金部尚书,袭爵,转殿中尚书。法仁言声壮大,至于军旅田狩,唱呼处分,振于山谷。卒,赠征东大将军、南郡王,谥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