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卑
洪卑爵士(英语:Sir Edmund Grimani Hornby,1825年5月29日—1896年11月17日),本名埃德蒙·格里马尼·霍恩比,大英帝国专职治外法权的法官,英国在尹士坦丁堡最高领事法院(驻奥斯曼帝国)与英国在华及在日最高法院(驻清朝上海租界,时称“大英按察使司衙门”)始创者及首任首席大法官(“大英按察使”)。父亲是英国犹太人,母亲出身意大利城邦贵族的名门格里马尼家族。[1]大英帝国授下级勋位爵士。
引用文献
- ^ Unless otherwise noted, bibliographical information is from Hornby's obituary in the Times, November 20, 1896,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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