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简称深圳市政府深府[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国徽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悬挂国徽
主要领导
市长覃伟中
副市长
5
陶永欣 张 华、 赵 勇、 代金涛、 罗晃浩
党组成员陈 清
秘书长卢文鹏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组织上级机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副省级市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副省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对外官网深圳政府在线
影像资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1979年3月由原宝安县人民政府撤销成立,1981年3月升格为副省级市人民政府。其办公地点位于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大楼。

沿革

191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成立后,设新安县公署。1914年,改为宝安县公署。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调整为宝安县政府。

1949年8月下旬,根据中共江南地委指示成立中共宝安县委、宝安县人民政府;10月20日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宝安县城,接管宝安党政事务。1949年10月20日,宝安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5年7月16日,调整为宝安县人民委员会。

1959年7月29日,宝安县人民公社委员会成立。1968年2月27日,宝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79年1月23日,撤销宝安县建制,成立深圳市,由省和惠阳地区实行双重领导,同时成立深圳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成立。1979年4月初,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向中央建议,在深圳、珠海、汕头各划出一块地,建立贸易合作区;当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2]。1981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由正地厅级升格为副省级。

当前,深圳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由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选举产生,现任市长为覃伟中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3]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8.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10.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其中部门管理机构2个),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正处级)[4][5]

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科技创新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民政局挂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林业局牌子;交通运输局挂港务管理局牌子;商务局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应急管理局挂地震局牌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挂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牌子。)

派出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挂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牌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挂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牌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挂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政府党组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党组,是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在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基层组织。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第四十八条,党组的任务有:

  1.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4.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5. 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6. 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7.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第四十九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均由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决定,一般党组书记由市长担任,党组副书记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党组成员一般包括中国共产党籍的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

现任领导

姓名 职务 政党 出生年月 籍贯 性别 民族 其他职务
覃伟中 市长
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 1971年7月(53岁) 广西玉林 汉族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副书记
陶永欣 常务副市长
党组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 1972年2月(52岁) 吉林柳河 汉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常委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清 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 1968年10月(56岁) 湖北蕲春 汉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常委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深圳市红十字会会长
张华 副市长 中国农工民主党 1966年1月(58岁) 河南三门峡 汉族 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勇 副市长
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 1970年2月(54岁) 吉林梨树 汉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第一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公安局委员会书记
深圳市公安局局长
深圳市公安局督察长
代金涛 副市长
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 1970年8月(54岁) 黑龙江牡丹江 汉族
罗晃浩 副市长
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 1973年10月(51岁) 广东连平 汉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
卢文鹏 秘书长
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 1975年12月(48—49岁) 山东夏津 汉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书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历任领导

深圳市革命委员会(县级)
深圳市革命委员会(地级)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参考文献

  1.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2021年第3期(总第1183期). www.sz.gov.cn. [2022-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8). 
  2. ^ 1979年4月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办特区的主张. 《北京日报》. 200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5).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4.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6). 
  5. ^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6).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