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195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曾任法务部长监察委员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长。

王清峰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第20-22任会长
任期
2012年5月25日—2024年7月4日
前任陈长文
继任潘维大
 中华民国法务部第20任部长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总统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刘兆玄
吴敦义
前任施茂林
继任曾勇夫
 中华民国监察院第2届委员
任期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总统李登辉
监察院院长陈履安
王作荣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2-01-01) 1952年1月1日72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南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无党籍
亲属王生爨(父)
职业律师
经历
汉语名称
繁体字 王清峰
简化字 王清峰
汉语拼音 Wáng qīng fēng
注音符号 ㄨㄤˊ ㄑㄧㄥ ㄈㄥ
白话字 Ông Chheng-hong
台语罗马字 Ông Tshing-hong

王清峰曾与陈履安搭档参选第九任1996年总统选举,是中华民国史上第一位参与总统选举的女性候选人(副总统),但并未当选。后担任法务部长,因个人宗教信仰与信念不愿执行死刑,最终决定自行辞职。

简历

出生于台南市,父王生爨台南市资深小儿科医师。高中就读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后考取国立政治大学。曾获得十三届十大杰出女青年[1]

1987年,媒体报导大量少女遭父母所卖,被逼从娼,为长期从事雏妓救援及协助工作,于8月成立“妇女救援基金会”。

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

1992年,成立“慰安妇申诉专线”,开始展开受害人认证访查及协助工作,致力于台籍慰安妇真相之揭发。

1997年,开设婚姻受暴妇女专线,投入协助工作。

1998年,访问台籍慰安妇,拍摄成“阿妈的秘密——台籍慰安妇的故事”纪录片,该片获1998年金马奖最佳纪录片奖。

1999年,推动“强奸罪告诉乃论改非告诉乃论”及“若罚亦罚嫖”相关修法工作、并出版“台湾慰安妇报告”一书。

1999年,921地震后即投入灾后重建工作,募款并参与协助灾民房屋重建,其后并辅导农民改种台湾本土优良肉桂树,增加其收益并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协助农民开发肉桂不同商业用途、增加销路。

2001年,景文案爆发后,受委任接管景文技术学院

2004年,应邀担任319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委员。

2005年,中华民国任务型国代选举中,获张亚中等150人联盟提名并当选,但未就职即退出该联盟,放弃代表资格。

2008年4月21日,候任行政院长刘兆玄公布出任马英九就任总统后的法务部部长,并在2008年5月20日宣誓就职。就任后的首件人事案即是驳回前任部长施茂林的回任退休案,王清峰只表示“不宜、不妥”而未表示其他理由。但人事行政局与铨叙部皆随后表示,回任公务员属于施茂林法律上权益,最后施茂林以台北地检署检察长身分办理退休,罕见地成为政务官回任一审检察体系职务的首例[2],随后施茂林发表公开信表示驳回回任系属政治清算。[3]

2010年3月11日,因公开表态废除死刑,拒绝依法签署四十馀位死刑犯的死刑执行令,并呼吁检察官不要以死刑起诉。由此引起争议,后被迫下台负责。

2012年5月25日,当选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第20任总会长。

参选副总统

王清峰曾与陈履安搭档参选第九任(1996年)总统选举,是中华民国史上第一位参与总统选举的女性候选人(副总统),但并未当选。

总统候选人 副总统候选人 党派 总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
李登辉 连战   中国国民党 5,813,699 54.0%  
彭明敏 谢长廷   民主进步党 2,274,586 21.1%
林洋港 郝柏村 独立参选人 1,603,790 14.9%
陈履安 王清峰 独立参选人 1,074,044 9.98%

争议事件

废除死刑争议

争议的直接触发点是,国民党立委吴育昇在2010年2月22日立法院总质询,质疑行政院 4 年从未执行死刑,要求行政院长吴敦义表态。王清峰后来反驳吴育昇,反对王清峰的一方指她行政怠惰,争拗展开。社会大众普遍认为王为一己之价值观及宗教信仰,置国家律政维持于不顾,已明确涉及公务员渎职行为,面对民间反弹声浪四起,王的固执己见严重冲击行政团队形象,执政党内部开始出现要求革去王法务部长职位的呼声。而直到其卸任,王共积压四十馀死囚而不执行。

3月9日,亲自撰文“理性与宽容─暂停执行死刑”推动废除死刑政策[4],更直言宁可下台,也绝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执行,以保护死刑犯的生命权和人权。过往44件已判死刑的案子也绝不签署执行。此外,王清峰也曾表示愿意代替死刑犯执行,就算为死刑犯下地狱都甘心;她表示任内不会执行死刑,即便丢官也在所不惜。[5]她强调,“并没有忘记被害人的痛苦,也没有看不到他们的眼泪”,她认为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在有周延的配套下,才会全面废除死刑。[6]

3月11日,民进党立法委员邱议莹表示,如果王清峰坚持废除死刑,当初就应该拒绝接任法务部长,王清峰下台也未尝不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7]

3月11日,国民党台北市长郝龙斌亦表示,他个人不赞成废除死刑,认为应该待有社会共识再来考量比较妥当。[8]

3月20日,东森电视的政治评论节目《关键报告》提出质疑:“累积五年,共44件死刑未执行,然而2008年5月20日,王清峰才宣誓就职,究竟真正该负责的是谁?”统计数据中显示,近20年来国民党执政时,每年枪决死刑犯均为数十人不等,当年马英九担任法务部长时,在野的民进党坚决反对执行死刑。直到民进党执政后,每年枪决的死刑犯降到个位数,且逐年降低,民进党执政时的法务部长施茂林,虽然于2005年12月26日签署枪决林盟凯和林信宏二名死刑犯、但之后开始全面拒签。

3月10日,根据联合报于晚间所进行的民调显示,仅1成2支持废除死刑、另不到1成民众赞成暂缓死刑;有7成4民众反对废除死刑、且有4成2民众认为王清峰应该为废除死刑下台负责。[9]

3月11日,知名艺人白冰冰表示,王清峰根本就“不懂法律”,不适任法务部长一职,认为“王清峰是在告诉我们,未来在台湾只要犯了罪,你可以找人被执行,因为她可以代替别人被执行。”[10]同日晚间王清峰向行政院院长吴敦义请辞获准。[11]

虽说在王清峰担任法务部长期间,依旧有杀人犯被求处和判处死刑,但王清峰推动废除死刑的作为,依旧曾使得检察官因而放弃求处杀人犯死刑的打算。[12]

参考资料

  1. ^ 第九任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公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选举委员会
  2. ^ 罕見! 施茂林以檢察長退休. 联合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3). 
  3. ^ 施茂林發表退休遭迫害信. 自由电子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25). 
  4. ^ 全文内容:理性与宽容─暂停执行死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王清峰:願為死刑犯下地獄 被害家屬:袒護惡魔. 自由时报.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2). 
  6. ^ 王清峰:不執行死刑下台將淪為國際笑柄. 联合新闻网.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4). 
  7. ^ 王清峰堅持廢死刑 邱議瑩:下台也是負責. 中时电子报.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4). 
  8. ^ 廢死刑 郝龍斌認應有具體共識再談. 自由时报.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5). 
  9. ^ 調查:74%反廢死刑 42%認王清峰應下台. 联合报.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3). 
  10. ^ 白冰冰批王清峰不懂法律、不適任. 自由时报.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5). 
  11. ^ 王清峰請辭獲准. 中央社. 2010-03-11. 
  12. ^ 王清峰倡廢死 女檢:不得不讓步. 苹果日报. 苹果新闻网. 2012-12-25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3).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行政院
前任:
施茂林
法务部部长
第十一任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继任:
黄世铭(代理)
正任:
曾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