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计划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

第六个五年计划(亦称“六五”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从1980年到1985年底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为什么“改革开放”后推出首个经济规划。这时期的公共工程陆续落成,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革导致的落后,并在思想上迈出了巨大的一步,在深圳等地设立了经济特区,并引进外国资本与技术。1975年国务院草拟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的十年规划纲要》包含五五和六五计划的草案兴建120个大型项目等,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六五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六五计划
全称第六个五年计划
起始年份1980年
结束年份1985年
经济指标
GDP年平均
实际增长率
10.3%
工农业总产值
增长率
11%
起始年份
名义GDP
454 562 百万元
结束年份
名义GDP
901 604 百万元
黄河三门峡水坝完工
深圳经济特区起飞

目标

  • 工农业生产总值,计划年均增长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
  • 厚植科研实力,也促成了日后的863计划
  • 加强国防建设和国防工业建设。
  •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妥善安排城镇劳动力的就业。

成果

  • 中国出口额在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28名上升到1984年的第10名。
  • 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国民生产总值1985年达到7780亿元。
  • 钢产量增长26.1%,原油产量增长17.9%,煤炭产量增长37.1%,发电量增长35.8%。
  • 粮食产量年均增长21.4%,棉花增长92.8%。[1]

参考文献

  1. ^ 邓小平经济学. 1997,张龙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