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
经验(英语:Experience)一般是指有意识的事件,更具体地说是指知觉,或由这些有意识的过程产生的实践知识和熟悉程度。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被理解为有意识的事件,经验涉及主题,各种项目都被呈现在该些主题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树枝上看到一只黄色的鸟,将主体与对象“鸟”和“树枝”,以及它们与属性“黄色”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来。虚幻事物也可能包括在内,这发生在经历幻觉或梦境时。当在更狭隘的意义上理解时,只有感官意识才算作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经验通常与感知相一致,并与其他类型的意识事件(如思考或想像)形成对比。在稍微不同的意义上,经验不是指有意识的事件本身,而是指它们产生的实践知识和熟悉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重要的是与外部世界的直接感知接触是知识的来源。所以一个有经验的徒步旅行者是一个真正经历过多次徒步旅行的人,而不是一个只阅读很多关于徒步旅行的书籍的人。这与反复的过去相识和透过他们学到的能力有关。
或者可以这么说,经验是透过感知和学习获得的知识和行为,或者,在“生活经验”的意义上,一个人曾经拥有的所有经验的总和,包括它们的处理过程。
许多关于经验本质的学术辩论都将经验作为有意识的事件,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该领域的一个重要主题是所有经验是否都是有意的,即是否针对与自身不同的对象。另一个争论的焦点是是否存在非概念性经验,如果存在,它们在证明信念方面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一些理论家声称体验是透明的,这意味著体验的感觉只取决于体验中呈现的内容。其他理论家透过指出重要的不仅是呈现的内容,还包括呈现的方式来驳斥这一主张。
学术文献中讨论了各种经验。例如,知觉体验透过感官记录和传递的刺激来表征外部世界。另一方面,情节记忆的体验涉及重温以前经历过的过去事件。在想像体验中,物体的呈现并非旨在展示事物的实际情况。思想体验涉及心智表征和讯息处理,在这些过程中,想法或命题被娱乐、判断或联系起来。愉快是指感觉良好的体验。它与情绪体验密切相关,情绪体验还具有评价、生理和行为成分。心境与情绪相似,一个主要区别是情绪缺乏在情绪中发现的特定对象。有意识的欲望涉及想要某物的体验。它们在能动(英语:agency)体验中发挥著核心作用,在此过程中形成意图、计划行动方案以及做出和实现决策。非寻常体验是指与普通清醒状态下的体验显著不同的罕见体验,如宗教体验、灵魂出窍或濒死体验。
经验在各个学科中都有讨论。现象学是研究经验结构和内容的科学;它使用悬置等方法进行探讨。认识论对感官体验特别感兴趣;该领域的一个重要传统讨论涉及所有知识是否都像经验主义者声称的那样基于感官经验,或者是否像理性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这与经验在科学中的作用密切相关,在科学中,经验被认为是相互竞争的理论之间的中立仲裁者。在形而上学中,经验涉及心物问题和意识难题,两者都试图解释物质与经验之间的关系。在心理学中,一些理论家认为所有概念都是从经验中学到的,而另一些理论家则认为有些概念是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