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仪拉丁语sacramentalia)是天主教会七件圣事之外,又设立的一些为了取得祝福或是信仰上的效果的仪式[1],例如祝福新居或宗教物品[2][3]

定义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所发布的〈礼仪〉宪章英语Sacrosanctum Concilium对于圣仪的定义如下:“慈母圣教会设立了一些圣仪,这就是模仿圣事而设立的一些记号,用以表示某些效果,尤其是属灵的效果,并因教会的转祷而获得。藉著圣仪,使人准备承受圣事的特效,并圣化人生的各种际遇。”[4][5]

换句话说圣仪是延伸自七件圣事而形成的祝福仪式,虽然在天主教的仪式中没有圣事的地位。但是也被相信能给予一定的恩宠或祝福的结果。而圣仪的效果则是源自于教会成员的转祷。

至于施行圣仪者,则是以神职人员为主,如驱魔仪式则必须是获主教同意的神职人员才能施行。

类别

圣仪可粗分为祝圣(拉丁语consecrationes)与奉献(拉丁语dedicationes)、祝福,还有驱魔。在施行这些仪式时,圣水或是十字手势都是常见的元素[6]

祝圣与奉献为隆重的转化仪式,如成为修士或修女者的发愿或是弥撒器具的奉献等[7]。在神学的意义上这些人或物在经过祝圣获奉献后就不再只是原本的个体,而是专为了崇拜天主而存在。仅有主教以及获得特别认可的神父能施予[8]

祝福则较为简略,比如新居落成的祝福仪式,或是信徒所持有的圣像还是圣牌的给予圣化都属此类[9]。虽然在口语上对这类物品的祈福仪式也常常被称为祝圣,不过在神学意义上,被祝福后的器物其本质上并未改变,且施行者只要是神父就能担任,除非是那些被保留给主教和教宗的降福仪式[10]

驱魔仪式是对于符合教义上定义的附魔者驱除身上所附恶魔的仪式[11],仅有在当地主教核可的神父才能施行此一仪式[12]

除了这些既定仪式外,也有以日常崇拜行动形成的非礼仪性的热心善工,比如配戴十字架或是朝圣,这些行动与上述的礼仪的差异在于这些敬礼行动并没有被订立成礼仪,被天主教归类为信徒个人或是团体因信仰热诚而做的行动。

参考文献

  1. ^ S字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主徒会恒毅月刊社
  2. ^ 圣屋可否达致“辟邪驱鬼”之效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礼仪问题,信仰F&Q,论尽神学,天主教香港教区
  3. ^ 圣仪概说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3-04.,潘家骏神父,台湾地区主教团礼仪委员会
  4. ^ 〈礼仪〉宪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二次梵谛冈大公会议,1962年12月4日
  5. ^ 天主教教理1667條 (PDF). [2015-07-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07). 
  6. ^ 祝福礼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3-04.
  7. ^ 天主教教理1671條 (PDF). [2015-07-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07). 
  8. ^ 天主教法典》第1169条第一款
  9. ^ 天主教教理1670條 (PDF). [2015-07-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07). 
  10. ^ 《天主教法典》第1169条第二款
  11. ^ 天主教教理1673條 (PDF). [2015-07-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07). 
  12. ^ 《天主教法典》第1172条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