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曼(15世纪—16世纪),子贞江西抚州府金谿县崇麓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聂曼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举人,授上海县教谕,在当地勤奋教学,陛南京国子监助教,祭酒林俊重视他的学行,每事必谘询他。考察期间遭降调庐州教授,传授象山性学,擅长《易经》,曾负责顺天府乡试得士最多,得知府渭南王公重视;其时有库役贫穷得要卖女办徭役,他得知后免除那人的役值让对方赎回女儿,荒年时在市场遇到卖女者,他总会拿钱赡养其母亲,并收养女子,秋熟后归还母亲。

之后聂曼擢官楚王府纪善,楚王委任他处理税务,他丝毫不贪,二年后保陞审理,未就任被嫉妒者诬陷而罢归,他也处之泰然,陆深称赞他:“先生可谓澄之不清,挠之不浊者了。”死后入祀乡贤祠[1][2]

引用

  1.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聂曼,字子贞,崇麓人,举正德十一年乡试,任南直隶上海教谕,躬先率士、勤立课程,陛南京国子监助教,祭酒林俊重其学,行事必咨之,因以积弊白俊,同僚勿善也。会考察,遂构以事左迁庐州教授,有库役贫甚,鬻女以办徭役,曼闻免其役值使赎女;岁饥遇鬻女于市者,曼以钱赡其母且收女育之,秋熟仍归之母。擢楚王府纪善,王委以税务,毫发不私,越二年保陞审理,未迁职为忌者所中罢归,曼怡然不较,陆深称之曰:“先生可谓澄之不清,挠之不浊者矣。”卒祀乡贤。 旧志
  2.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传三》:聂曼,字子贞,江西金谿人,南京国子监助教改庐州教授,传象山性学,尤邃于《易》,终日端坐无惰容,太守渭南王公雅重之;性喜施予,捐助僚友诸生丧葬,窘甚者月给以米,尝典北试得士最多。 明隆庆志

参考文献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传三
官衔
前任:
邹明魁
明朝上海县教谕
嘉靖年间
继任:
叶朴
前任:
彭璜
明朝庐州府教授
嘉靖年间
继任:
黄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