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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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银行(荷兰语:ABN AMRO,简称荷银)是荷兰最大的跨国金融机构之一,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荷兰银行的规模和经济实力在欧洲银行中排名前列。
荷兰银行控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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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 AMRO Holding N.V. | |
公司类型 | 临时国有公司 |
ISIN | NL0011540547 |
成立 | 1991年 |
创办人 | Dutch State |
代表人物 | Mark Fisher(CEO) |
总部 | 荷兰阿姆斯特丹 |
产业 | 资产管理 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 私人银行 |
产品 | 金融服务 |
营业额 | ▲ € 68亿8400万欧元(2006年) |
息税前利润 | 8,618,000,000 欧元 (2023年) |
净利润 | 2,697,000,000 欧元 |
总资产 | 369,970,000,000 欧元 (2023年) |
资产净值 | 24,200,000,000 欧元 (2023年) |
所有权者 | 荷兰王国 |
员工人数 | 105,000 |
主要子公司 | 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N.V) |
网站 | www.abnamro.com |
荷兰银行的总行设在阿姆斯特丹的Zuidas。总部大楼高105米,是Zuidas地区最高的建筑。同时总行也是带动Zuidas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荷兰银行的官方标志是大写字母“ABN AMRO”。同时,大部分的荷兰报纸使用“ABN Amro”的拼写来表示荷兰银行。
历史
1824年,荷兰国王威廉一世以皇家决议的方式建立了尼德兰贸易公司(Nederlandsche Handel-Maatschappij/NHM)。该公司于1964年同屯特银行(Twentsche Bank)合并组成荷兰通用银行(Algemene Bank Nederland/ABN)。同年,阿姆斯特丹银行(Amsterdamsche Bank)同鹿特丹银行(Rotterdamsche Bank)合并组成了阿姆斯特丹及鹿特丹银行(Amsterdamsche en Rotterdamsche Bank/AMRO Bank)。最终,ABN与AMRO两家银行在1991年重组合并为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2007年4月23日,荷兰银行与英国巴克莱银行宣布达成协议,巴克莱银行收购荷兰银行。[1]但这项决议于2007年10月被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富通银行(Fortis Bank)、桑坦德银行(Banco Santander)三家银行集团,宣布以1010亿美金购并荷兰银行的计画所取代。其主要原因在于新的并购集团除了购并价格提高之外,其现金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9%提高到93%,因此得到持有荷兰银行86%股份的股东支援,最后终能击败英国巴克莱银行的竞争[2]。之后富通银行所持有的股份转卖给荷兰政府。
2007年10月,苏格兰皇家银行联手富通银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组成的 RFSHolding财团收购了拥有186年历史的荷兰银行。但收购尚未收尾便遭遇了全球性金融危机。
2008年10月,荷兰政府收购了富通银行所拥有的荷兰银行股份,并取代富通银行成为 RFSHolding的股权持有者之一。此后RFSHolding对荷兰银行进行拆分:荷兰银行的荷兰本土业务、全球私人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荷兰银行的品牌等均归属荷兰政府 所拥有的“新荷银”。而荷兰银行的国际批发业务、投行业务及亚太区零售及中小企业业务属于苏格兰皇家银行。
2010年4月1日,荷兰银行公告称,荷兰政府收购在法律上获得分离苏格兰皇家银行的荷兰银行业务。荷兰银行脱离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荷兰银行现在是荷兰政府全资拥有和荷兰中央银行监管下的一个独立的银行。同年下半年,荷兰银行与同属荷兰政府控股的富通银行荷兰境内业务进行合并,合并后的银行被称为“荷兰银行”。这是2007年那桩银行业史上规模最大并购案的后续。
台湾
荷兰银行在台湾的金融代号为039,另荷兰银行以2007年9月22日为基准日,概括承受台东区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东企银,金融代码:057)除保留资产与保留负债外之所有资产与营业。
- 1973年美国大陆银行在台设立分行
- 1980年荷兰ABN银行以 Hollandse Bank Unie (HBU) 为名在台设立分行
- 1984年荷兰AMRO银行在台设立分行
- 1987年HBU 银行为第一家在高雄开设分行的外国银行
- 1988年HBU 银行购并美国大陆银行
- 1991年HBU 银行和AMRO银行台北分行合并ABN 银行和AMRO银行合并
- 1993年HBU 银行改变名称为ABN AMRO银行(荷兰银行)
- 1998年荷兰银行成立台中分行,并开办台北、高雄消费金融业务
- 1999年荷兰银行购并美国银行台湾区消费金融业务,成立松山分行
- 2002年荷兰银行成立板桥分行
- 2007年6月8日,荷兰银行以新台币68亿9999万元收购台湾台东区中小企业银行除保留资产与保留负债以外之所有资产及营业[3][4]。
- 2007年9月22日,台东企银的经营权正式由荷兰银行概括承受[5][6]。
- 2008年11月荷兰银行更名为荷商荷兰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
- 2010年4月17日荷兰银行台湾业务,出售予澳洲纽西兰银行集团,并完成并购,同日澳纽银行更名为澳盛银行,正式挂牌在台营运,正式对外营业日为4月19日[7]。
香港
2010年3月17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金管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ABN AMRO授予银行牌照,并于公告当日生效[8]。
中国大陆
2010年5月18日,原“荷兰银行(中国)”在华网点机构更名为“苏格兰皇家银行(中国)”[9];后于2016年解散[10]。
参考文献
- ^ 刘黎,荷兰银行与英国巴克莱银行达成初步的合并协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
- ^ 苏格兰皇家银行1010亿美元天价并购荷银[永久失效链接]
- ^ 東企爆掏空疑案 游淮銀涉重嫌. [2012-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5).
- ^ 涉掏空東企 游淮銀判6年半. [2012-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金管會同意荷蘭銀行合併台東企銀. [200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05).
- ^ 近69亿 荷银标下东企经营权
- ^ 澳盛銀行集團(ANZ)完成收購台灣蘇格蘭皇家銀行集團. [2016-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8).
- ^ ABN AMRO Bank N.V.獲授銀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03-17 [2022-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1) (中文(香港)).
- ^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原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原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在华机构更名的函 2010-05-18. [2017-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2).
- ^ 关于苏格兰皇家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 2016-09-06 [2017-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2).
- ^ 上海银监局关于荷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业的批复. 2015-09-14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7).
-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09-15 [202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