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1548年—?),本姓龚,字克慎,号永溪,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叶修
大明广东肇庆府知府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出生嘉靖癸丑八月初八日(官年)
(进士序齿便览为嘉靖戊申)
逝世万历三十五年丁未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江西乡试第七十一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十一名,登三甲第二十名进士[1][2]。兵部观政,次年授湖广汉阳府推官,性刚直不阿,常面拆人。汉阳学废,赖以兴复。十七年升刑部主事,十九年广东主考,二十一年差江南决囚,二十二年升员外郎,本年升郎中,二十三年升郧阳府知府,调汉中府,二十四年回籍听勘。二十七年补河东运同,二十八年升雷州知府,三十年准致仕,三十四年补肇庆知府,三十五年卒。

家族

曾祖叶景发;祖父叶时盖,封文林郎推官;父叶照,曾任南京礼部郎中。母辜氏(封孺人)。永感下。兄叶任[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一栋
明朝肇庆府知府
1606年-1607年
继任:
江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