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家湾汉阙

蒲家湾汉阙(拦水桥无铭阙)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土溪镇汉亭村。现仅存东阙。子阙和西阙均不存在。该阙由五层石料砌成,高3.92米。第一、第二层为阙身,高2.35、宽1.08、厚0.70米。阙身正面上端浮雕展翅朱雀,西侧刻含系璧之带的龙。第三层四周皆刻头拱,四角各刻一角神,正面中间刻兽头。第四层后面左侧刻一枝六叶,右侧刻两枝三蕊花卉。第五层是阙顶。其馀还刻人物,兽鸟图案,表现手法和内容与沈府君阙相似。按其风格晚于沈阙,为东汉晚期建筑。[1]

渠县汉阙
蒲家湾汉阙
由法国人谢阁兰摄于1914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渠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合并项目第13项
认定时间2001年6月25日
保护历史

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2]。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3]。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冯焕阙沈府君阙合并,并称渠县汉阙[4]

图片

参考资料

  1. ^ 丁祖春. 四川的汉晋石阙 (PDF). 考古与文物. 1987, (6): 46-53 [2023-03-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3-03-08). 
  2.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录入自: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 288–292. 
  3.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录入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四川省法规规章汇编(1952-1984).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 663–677. CSBN 6118·8. 
  4.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