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炳言
生平
嘉庆二十二年,登进士。道光元年,提牢厅[1]。道光二年,任刑部主事、湖北乡试副考官。道光四年,任刑部员外郎;次年升任刑部郎中。道光九年,任江苏松江府知府。道光十一年,任江苏江宁府知府。次年,兼护盐巡道[1];改任广东惠潮嘉道[1]。道光十三年,任湖南按察使。道光十六年,改甘肃布政使。道光十八年二月二十九,调任广西按察使。道光十八年六月初十(1838年7月30日),升任江西布政使[2][1]。道光二十一年,任湖北巡抚。道光二十九年,改湖南巡抚、刑部右侍郎[1]。
家族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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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苏廷玉 |
松江府知府 1830年-1831年 |
继任: 叶敬昌 |
前任: 宋其沅 |
清朝广西按察使 道光十八年二月二十九 - 道光十八年六月初十 1838年3月24日 - 1838年7月30日 |
继任: 刘韵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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