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寿祖(1559年—?),字山甫,号纫兰[1]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赵寿祖
大明山东按察使
籍贯河南汝宁府汝阳县
字号字山甫,号纫兰
出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宋氏
亲属(父)赵贤
出身
  • 万历七年己卯科举人
  • 万历八年庚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河南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八年(1580年)联捷庚辰科会试第一百十五名,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2][3]。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出为安庆府知府[4],二十一年(1593年)三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兵备兖西,改山东布政使司参政、兵备蓟州,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升山东按察使,二十七年(1599年)七月升四川布政使,未到任,户科给事中李应策论劾,被令回籍听勘,后令革职闲住[5][6]

家族

曾祖赵兴,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赵学,封荆州府知府 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赵贤,南京吏部尚书。母卢氏(封恭人)。具庆下。兄赵荣祖、赵继祖、赵恩祖、赵信祖,弟赵孝祖、赵庆祖、赵忻祖、赵怡祖[7]

参考文献

  1. ^ 王祖嫡《赠纫兰赵公擢守安庆序》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清)张楷《安庆府志·卷之十》
  5.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八》:万历二十七年八月壬寅,户科给事中李应策论赵寿祖司饷蓟镇,为奸人熊应士等所欺,盗领饷未几万石、草十馀万束、银千馀两,全无稽查,彼时户部以门生之故,从轻议拟,寿祖惧祸,营荐调辽海东宁道。值辽左多故,虏警日闻,乃展转图维,求得善地,今播虽狂逞,西南虽乏人,独少一寿祖哉?何可令漫无综核者司出入也。疏下该部。乙巳,吏部尚书李戴等上言:臣顷用赵寿祖为蜀辖,盖以寿祖颇负才名,官迹所至,屡有荐章。近因四川有警,众议欲用之彼处,以济时艰。然臣等初尚踌躇,谓边道恐难遽夺,适蓟辽总督邢玠有揭帖,内称广宁道近稍见疑于抚院,难以共事,宜将该道别用,故臣等拟升蜀辖,一以解辽左之疑,一以济川西之急,总之为国,非为私也。 上曰:赵寿祖既有辽东有碍,改用非私,宜益殚忠任事,勿得顾避。九月戊申,吏部以前户科李应策参奏,覆令新升四川布政赵寿祖回籍听勘,其熊应士等盗领钱粮数目,乞敕户部严加查核。 上从之。
  6. ^ 《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七》:万历二十八年五月,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参东宁兵备赵寿祖被论听勘,违制报揭;并论尚书萧大亨因石星事,推诿会议,革去加衔恩荫,后虽蒙复实俸,未及遽给恩典;验封郎中马大儒明从欺蔽,破格市恩。不报。吏部尚书李戴题赵寿祖投书乞怜,卑鄙无耻,合当重处;萧大亨一品俸,通理有例;马大儒到京在大亨引奏之后,委无欺蔽,因自认罪。奉旨:赵寿祖被劾,自宜静听,投书乞怜,人品可知,著革职闲住。萧大亨见任复衔,通理非过;马大儒照旧供职。卿因言引咎,具见畏慎,宜即出供职。李应策举发私书,公直可嘉,著与纪录。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