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抃
生平
仁宗景祐元年(1034年)进士,除武安军节度推官。通判泗洲。至和元年(1054年),召为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势,时称“铁面御史”[1]。平时以一琴一鹤相随。英宗时,奉使契丹。官至参知政事。熙宁三年(1070年),因反对王安石推行青苗法,以资政殿学士知杭州,十二月庚申(四日)诏令接替郑獬知青州(今属山东)[2],四年元月与沈立交割,三月赴青州就任。熙宁五年闰七月知成都,七年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时吴越大饥,疫死者过半,赵抃尽力救荒[3]。
元丰二年(1079年)二月,以太子少保致仕。元丰七年(1084年)卒。谥清献,后人多称为赵清献。有《清献集》十卷。退隐后写了一首诗:“腰佩黄金已退藏,个中消息也寻常。世人欲识高斋老,只是柯村赵四郎。”
后世纪念
赵抃墓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参见
注释
延伸阅读
[编]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三一六
- 《东坡集》卷三八《赵清献公抃爱直之碑》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