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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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俊平(1947年—),广东潮州人[1],前任大埔区议会副主席、前任大埔区议会大元区议员,前区局议员,其中于2004年至2007年任大埔区议会主席,前港进联成员,亦在1983年至2001年间为大埔专线小巴有限公司股权持有者(后售予进智公交),现时为民建联大埔支部副主席。他为大埔体育会主席。其兄为商人郑俊雄,弟为区议员郑俊和。其女儿郑美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于2011年以独立候选人身份[2]参加区议会选举。
1982年香港区议会选举,郑俊平在大埔南选区以1,530票晋身成为区议会成员;1985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在大埔东南选区竞逐,败给李浩辉;1988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以2,191票在大埔中选区力压黄容根。
2003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他在大元选区以2,043票,击败得到1,362票的罗锦辉,成功连任。他于2007年区议会选举中成功连任[3],但在角逐争大埔区议会副主席时败给乡事派的文春辉,2011年及2015年再度连任,但2019年区议会选举,他被同区区议员区镇桦的胞弟区镇濠击败,连任失败。
区议会公职
- 环境、房屋及工程委员会委员
- 文娱康体委员会委员
- 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委员
其他公职及社团身份
争议事件
涉嫌超速驾驶
1993年,郑俊平牵涉一宗吐露港公路的非法赛车案件,他被截停时涉嫌以150公里时速驾驶一辆平治房车[4]。
千万丁屋买卖案
2005年时任大埔区议会主席的郑俊平曾被香港廉政公署邀请协助调查一宗有关涉及千万的新界十四乡及乌溪沙的丁屋买卖食价案[4]。
涉嫌诈骗及非法出租官地
郑俊平及其兄长郑俊雄二人被控涉嫌自1990年代起占用大埔一幅土地,并在2000年7月向经营维修汽车的亚青车行东主罗少青,讹称自己是两幅新界官地的地主,诱使该名人士支付郑俊平76.5万元租金。而他们于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又向另一运输公司东主杨志海讹称他们有权批租同一块土地,诱使该名人士支付他们共42万元租金。但后来廉政公署接获贪污举报,指两人并非该地地主,而该地应该是一块官地。经调查后揭发有关人士涉嫌诈骗两名修车厂东主租金逾118万元的罪行。
案件经区域法院审理,暂委法官游德康裁决时称,两位承租人洽约时已得悉两位被告非法占用土地,因此事件中不涉及欺诈,涉案土地则早在1982年已有寮屋僭建,政府遂以短期租约方式处理,两被告只出租寮屋范围予承租人,惟承租人却擅自挪用寮屋以外之官地。郑俊平另外涉及一起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中称地政署2000年发现涉案土地被占用而下逐客令时,郑俊平派下属张海明假扮霸占者,申请短期租约,同时隐瞒自己是区内小巴专线经营者的身份,涉嫌利益冲突。法官遂认为郑俊平实属疏忽披露资料,不过并不严重至构成行为失当,故此裁定二人三项罪名被不成立。但法官基于二人的行为自招罪嫌,因此拒绝堂费申请。
郑俊平后指对裁决表示尊重:“全新界,我相信大家都知很多这种事,我相信政府要检讨这一方面。因为这是几十年沿用至今,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有些甚至私家地,有些官地,被人霸占了三十年,都已经是那个人。”[5]
议会席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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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 | 大埔区议会 大埔南选区区议员 1982年10月1日—1985年9月30日 |
继任: 邱福平 |
前任: 邓佩达 |
大埔区议会 大埔中选区区议员 1988年10月1日—1994年9月30日 |
继任: 潘凤来 |
前任: 邓佩达 |
大埔区议会 大元选区区议员 200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
继任: 区镇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