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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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可以指:

中华民国

公部门

政府机关

中央一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五院)[注 1]
中央二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
中央三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

[注 2]

财团法人

中国大陆

政府机构

财团法人

备注

  1. ^ 依我国《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条,以行政院为一级机关,其所属各级机关依层级分为二级、三级、四级机关。同法第38条规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机关准用之。
  2. ^ 依《行政法人法》成立之行政法人,目前其中有3家法人首长以院长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