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命(?—1662年),清初政治人物,镶蓝旗汉军人。[1]

生平

顺治九年(1652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升任湖州知府,与李廷枢友善。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年)因庄廷鑨私刻明史案罢官,至山东台儿庄,知死罪难逃,自缢于旅馆。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其弟江甯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

参考资料

  1. ^ 朱汝珍《词林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