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璧君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陈璧君(1891年11月5日—1959年6月17日),女,汉族冰如,祖籍广东新会(今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生于英属槟榔屿乔治市槟城),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汪精卫的妻子。

陈璧君
性别
出生(1891-11-05)1891年11月5日
 海峡殖民地槟榔屿乔治市(现属于 马来西亚槟城乔治市
逝世1959年6月17日(1959岁—06—17)(67岁)
 中国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教育程度
  • 英属马来亚华侨小学
  • 璧如女校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遭开除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汪精卫政权)
配偶汪兆铭
1912年结婚—1944年丧偶)
经历
    • 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 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 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妇女委员
    • 中国国民党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 中国国民党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
    • (汪精卫政权)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副主席
    • (汪精卫政权)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
    • (汪精卫政权)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定委员
    • 东亚联明中国总会常务理事
    • (汪精卫政权)广东政务指导员

生平

与汪精卫结婚

 
1910年的陈璧君与汪精卫

陈璧君生于槟城一个南洋华侨富商家庭。1907年,与访问槟榔屿汪精卫结识。1908年,陈璧君加入中国同盟会,并在新加坡拜见孙文。1910年4月,暗杀计划暴露,他们遭清政府搜查,汪精卫被判处无期徒刑。陈璧君以香港为据点,开展营救汪精卫的活动。[1]

辛亥革命爆发后,1911年(宣统3年)11月,汪精卫获释。1912年(民国元年),陈璧君与汪精卫结婚。同年8月,夫妇二人同赴法国留学。1917年(民国6年),为参加孙文的护法运动,夫妇二人归国,陈璧君在上海帮助丈夫从事党务及政治工作。1925年(民国14年),孙文在北京病倒之际,汪精卫负责处理政务,陈璧君则帮助宋庆龄看护病重的孙文。[1]

孙文病逝后的1926年(民国15年)1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璧君当选中央监察委员、常务委员。1929年(民国18年)3月后,汪精卫开始反蒋介石运动,陈璧君于1931年(民国20年)帮助汪精卫同蒋介石和解。[1]

汪精卫政权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民国27年)国民政府迁往重庆,汪精卫及其支持者协商善后对策。此时,陈璧君力主对日本和平。同年12月起,汪精卫夫妇等人经北圻河内逃往上海。1939年(民国28年)8月,汪精卫召开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璧君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1940年(民国29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成立。[1]

 
陈璧君在苏州的寓所(现位于江苏省苏州昆剧院

在南京国民政府中,陈璧君等人形成“公馆派”,重用褚民谊(陈璧君的义妹陈舜贞的丈夫)控制政局。由此形成与陈公博的对立。1944年(民国33年)11月,陈璧君将在日本名古屋病卒的汪精卫的遗体迁回南京。[1]

日本投降后的1945年(民国34年)8月25日,陈璧君被重庆国民政府逮捕[1]。1946年(民国35年)4月,被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陈璧君在宣判之际对法官表示,自己不服判决,但上诉没有意义,故不再上诉[2]。她问当时的检察官韦维清:“说汪先生卖国,重庆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汪政权治下的地区,是中国的沦陷区,也就是日军的占领区,并无一寸之土,是由汪先生断送的。在沦陷区是沦陷了的土地,只有从敌人手中争回权利,还有甚么国可卖?日军攻粤,广州高级长官闻风先逃:几曾尽过守土之责?我们赤手把沦陷区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试问我们收回后怎样能交还重庆,重庆又怎样能来接收?”她又说:“今天,你们以胜利者的姿态来审问我,为什么不想一想?假如当年日本的炸弹,不投于珍珠港投之于西伯利亚,今天将又是怎样的一个局面?若说为了国家的利益,不得不与他国出之以盟好的手段,这样而就被认为汉奸。那末,中国的汉奸应该不止亲日的汪先生一人。我等为救民而死,我死也甘心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璧君继续被收监,因健康状况不佳,故以治疗为主[1]

1950年春,中国共产党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召开大会要陈璧君当众“悔过”,陈璧君则如是辩解:“如其中共与苏联友好,是为了国家的前途,那末,在当年抗战形势不利于我的情况下,汪先生的离渝与日人周旋,彼此又何能分其泾渭?假如说中共政权的建立,是为了为人民服务,那汪先生才是真为沦陷区哀哀无告的人民服务。我是最知道汪先生的人,我有为汪先生表明其心迹的责任。”

1959年6月17日,陈璧君病卒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内的医院,终年68岁[1]

家庭

  • 父:陈耕基
  • 母:卫月朗
    • 三哥:陈继祖[3]
      • 陈国琦(-1990年代,妻许宗玲)、陈国强、 陈国新、陈国丰[4]
    • 五弟:陈耀祖(1892-1944),汪精卫政权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1][3]
    • 八弟:陈昌祖(1904年-1994年),汪精卫政权空军中将。历任航空署署长、中央大学校长、中政会军事専门委员会委员。[1][3][5]
    • 五(陈纬君,早逝)、七妹(陈淑君)夫:谭熙鸿(1891-1956),曾任中华民国全国蚕丝产销协导会主任委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顾问参事室主任。[3]
    • 义妹(陈舜贞)夫:褚民谊(1884-1946),汪精卫政权行政院副院长、外交部长[6]
    • 丈夫:汪精卫(1883年-1944年)。夫妻二人共育有六位子女(其中之一夭折)[7]

参考文献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聞少華「陳璧君」. 民國人物傳 第12卷. 中华书局. 2005. ISBN 7-101-02993-0. 
  2. ^ 朱子家,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第4册),香港:春秋杂志社,1961年,第90页
  3. ^ 3.0 3.1 3.2 3.3 3.4 陈璧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汪精卫纪念托管会,2015年
  4. ^ 陈国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汪精卫纪念托管会,2015年
  5. ^ 陈昌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汪精卫纪念托管会,2015年
  6. ^ 汪精卫汉奸集团繁衍中的裙带关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凤凰资讯,2009/12/07
  7. ^ 网易博客. 汪精卫的女儿女婿细述往事_手机网易网. 3g.163.com. 2009-12-06 [2019-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7). 
  8. ^ 汪精卫老婆终身被囚之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人民网,2015/5/22
  9. ^ 何孟恒(1916—201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汪精卫纪念托管会,2015年
  10. ^ 她被称作第一女汉奸,被宣判终身监禁,谢绝毛主席特赦,坚称无罪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风号,20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