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业议会
组织
香港旅游业议会(英语: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Hong Kong),成立于1978年,是获香港政府承认的业界自我监督组织。1988年起,获香港法例《旅行代理商条例》授权,外游旅行社须先成为旅议会会员,然后才可向政府旅行代理商注册处申请旅行代理商牌照——官方称这种监管方式为双层监管。2002年修订的《旅行代理商条例》规定接待入境的旅行社也须为业议会会员,然后才可申请旅行代理商牌照。自2022年9月起,旅议会的监管旅游业界职能移拨至旅游业监管局。
组成
议会先后获法例授权监管外游与入境旅行社之后,于1999年规定所有外游领队必须领取由其发出的领队证,其后再于2004年规定所有接待入境旅客的导游必须领取由其发出的导游证。
整个议会的组成包括八个属会、约1,700多家会员旅行社、理事会、上诉委员会、十多个委员会和议会办事处。议会在推行政策之前会先谘询有关委员会,然后由理事会作出决定,再交由议会办事处执行。
为提高透明度以及保障旅游业者与出入境旅客双方的利益,所有涉及出入境旅客利益的委员会均由业内人士及业外专业人士组成,而负责审理违反规例个案的所有委员会,更以业外专业人士为大多数,务求结果公正不倚。
相关
参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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