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 (正德进士)
马应龙(1474年—1527年),字公济,陕西临洮府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马应龙 | |
---|---|
大明通议大夫四川按察司按察使 | |
籍贯 | 陕西临洮府河州 |
字号 | 字公济,号雪峰 |
出生 | 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嘉靖五年十二月(1527年)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
生平
其先凤阳人。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四十七名,二甲第三名进士[1][2]。除户部江西司主事。直隶起事农民刘七部转战河南,朝廷围剿,马应龙奉命督饷。升郎中。
嘉靖元年(1522年),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霸州等处兵备。嘉靖五年,九次上书乞归,明世宗不允。同年十二月(1527年初),命升四川按察使,未上任卒[3]。
家族
曾祖马志;祖父马祥;父马文,母王氏。永感下。兄马全、马才、马聪、马惠[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过庭训撰,《本朝分省人物·卷四十一》:马应龙,字公济,和州人。弘治乙酉中鄕举第二,正德辛未登进士。除户部主事。值流贼刘七等宼河南,上命文武大臣讨之,命督饷以给军事。贼平,赐银币劳之。逾年,蜀盗尚未平,于是命都御史彭公泽西征,仍以应龙参军督饷。未几,彭公乃以延绥临巩洮岷兵马付应龙,自为一支,遂有中江之捷,斩首数百,兵势渐盛。后至汉川,贼突至城下,奋然提所部兵往剿之,大战于三渡水,亲斩剧贼一人,士卒奋击,所向披靡,斩获几四百馀级,而中多渠魁。于是军中皆以文武全才目之。捷上,再赐银币,升俸一级。班师后,又督粮宣大。乙亥,升郎中。寻奉敕总理辽东粮储,收支有法,正已格物,积弊若洗。居一年,军民胥悦信畏若神。寻以病乞归调理,上许之。居鄕三年,所学益进。比辛巳,复除本部郎中,至京数上言边事,上允行之。嘉靖元年,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霸州等处兵备。正德以后,浸为盗薮,地又多中贵洎勋戚庄宅,士无完器,食无积粟。豪家兼并侮法,吏不敢捕,桀民肆掠,逻不能获。至则肃贞宪度,扬振威武。创修城池。建置营堡大易旧观,于是汰冗惫选精壮得勇敢千人,给以利器,厚以糗粮,训以坐作,养以锐锋。又积粟万二千馀石,以备缓急。不数月间,石㫤、房景玉、陈奎、梁臣等大盗七百馀人,洎窝主卢。进胥锐二十馀家,先后俱获,而奸豪白钺、白景方等处以重法,不通请谒。由是民志惟熙,吏守不盭。其他明冤狱、摘隐昧,不可胜纪,民皆设位,祠祀于家。巡抚都御史孟公春以治状上闻,有镪金文绮之赐。宿有疢疾,在霸州五年,公事旁午,间作间瘳。逮丙戌,章九上乞归,优旨不允。冬十二月疾剧,忽有四川按察使之命,而竟不起矣。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 康海,《明故通议大夫四川按察司按察使马君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