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赞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为从九品。鸣赞职能通常是负责朝会和宴飨等礼节有关,为配置于鸿胪寺官署之基层官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参考文献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