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美國作家塞林格的小說作品

麦田里的守望者》(英语:The Catcher in the Rye),港台地區譯為《麥田捕手》,为美国作家J.D.塞林格于1951年发表的长篇小说[3]这部有争议的作品原本是面向成年读者的,但迅速因其青春期焦虑和隔绝的主题而在青少年读者中流行。[4]

麦田捕手
首版封面
原名The Catcher in the Rye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类型小说
语言英语
故事背景地点纽约 编辑维基数据
发行信息
封面设计E. Michael Mitchell[1][2]
出版机构利特尔-布朗公司英语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出版时间1951年
出版地点美国
媒介印刷版(精装本简装本
页数214 页
所获奖项世界报20世纪百大书籍20th Century's Greatest Hits: 100 English-Language Books of Fiction[*]
规范控制
ISBN0-316-76953-3(精装ISBN 978-0-316-76953-2;平装ISBN 978-0-316-76917-4)
OCLC287628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英语Holden Caulfield第一人称口吻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学籍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求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该书于1951年出版之后,立刻引起巨大的轰动,受到读者——特别是青年人——的热烈的欢迎,被翻译为多国语版。小说每年大约有250,000本售出、总计为6500万本。[5]时代杂志》将《麦田捕手》列在“2005年度百大英语小说(自1923年起)”榜上,[6]现代图书馆及其读者也将其列在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榜上。赞赏者认为本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传神地描写主角的内心思维,并说出了青少年不满成年世界充满虚伪欺瞒的心声。批评者则认为书中主角离经叛道,逃学吸烟喝酒又满嘴粗话,会给年轻读者带来不良影响。当时许多图书馆及学校将之列为禁书,并被列在America library Associations英语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7][8]。但现在这本书却是许多美国学校的指定读物。有的评论家说,它“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而且有学者认为,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

概述与内容

该书的书名来自于主人公霍尔顿同他妹妹斐琳(Phoebe)的对话: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 主人公霍尔顿,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施咸荣译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管怎样,我老是想像有一大群小孩子在一片麦田里游戏的景象。成千成万的孩子,没有人在旁边——我是说没有大人——除了我以外。而我站在一个非常陡的悬崖边。我干什么呢?我必须抓住每一个向著悬崖跑来的孩子——我是说如果他们跑著跑著而未注意他们所跑的方向。那么我就从悬崖边出来抓住他们,那就是我成天要做的事,我要做个麦田捕手。我知道那很狂,但这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我知道那很狂。
— 主人公荷顿,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贾长安译本《麦田捕手》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 - nobody big, I mean - 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 - 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I know it's crazy, but that's the only thing I'd really like to be.”
— J.D. Salinger,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香港与台湾将本书翻译为《麦田捕手》,中国大陆的主流版本为施咸荣所翻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书于1983年被引入并翻译,“Catcher”原意是棒球队的“捕手”,由于当时棒球运动在中国大陆不为大众所熟悉,“Catcher”被译作“守望者”。 又因为“守望者”一词的中文含义,经常在表达终极关怀的主题时被引用,产生了广泛的衍生传播。[9]

周六下午,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的私立宾斯预科学校(Pencey Prep)正与对手萨克逊·霍尔中学进行橄榄球比赛,霍尔顿的故事从这里开始。可是霍尔顿一上来就不走运,他误了比赛赛点。而且作为击剑队领队,霍尔顿把运动装备落在了纽约地铁里,导致比赛被迫取消。霍尔顿又因学校成绩多科不及格(除英文)而被学校开除,责令在圣诞节后离开学校。圣诞节从周三开始,霍尔顿前往历史老师斯潘赛先生家,想跟他道别。斯潘赛是个友善、啰嗦的老人,霍尔顿曾经给他写信,好让他不因为给自己历史课打不及格而自责。但出于意料的是,斯潘赛先生朗读了霍尔顿的历史卷子,霍尔顿对此十分厌恶。

胡登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宿舍里静悄悄的,绝大多数学生还在球场看比赛。胡登带上自己的红色猎手帽,开始看书。但书没看多久,隔壁宿舍的艾克莱跑来打扰他,不一会,艾克莱与胡登的室友史曲莱特(Stradlater)吵了嘴。胡登曾为史曲莱特捉刀写了一首诗,内容为弟弟凯立的棒球手套,但史曲莱特对此不屑一顾。史曲莱特沉迷女色,他刚与胡登的老朋友珍·伽拉格(Jane Gallagher)约会回来。胡登对此倍感忧虑,担心史曲莱特会占珍的便宜。然而史曲莱特与胡登的风格不同,他甚至将珍叫成了琴(Jean)。两人不禁扭打在一起,史曲莱特轻松获胜。此时,胡登认为自己受够了宾斯学校。他决定在旅馆借宿到周三,然后回家过圣诞节。

胡登住进了破败的爱德蒙旅馆。看到对面旅馆客房里“堕落”的行为,他为自己的性问题而纠结。虽然他称自己有多次机会失身,但每次时间都不对。每次女孩对他说“不”的时候,他都表示尊重。晚上,他在旅馆大厅里与三名女游客跳舞,她们来自西雅图,年纪约三十左右。胡登与其中的一位跳舞时感到很开心,但随后什么也没有发生。女游客们似乎与胡登搭不上话,著令他很苦恼。胡登跑到格林威治村的厄尼夜总会,但过得相当糟。他在那里点了一名妓女桑妮(Sunny),招她来自己客房。然而,当她来到客房时,胡登发现女孩和自己年龄相仿,当女孩脱去上衣时,胡登感到不知所措,于是他告诉女孩自己不过是想找人聊天。女孩烦躁不安,转身离开。虽然胡登按时付费,但女孩依然带著老鸨摩里斯(Maurice)回来,向他索要更多的钱。桑妮从胡登的钱包里拿走了五美元,摩里斯则照著肚子给了他一顿拳打脚踢。

小睡片刻后,胡登给他经常约会的萨丽·海斯(Sally Hayes)通了电话,约她下午出来看戏。在此期间,胡登离开了旅馆,在大中央车站取了行李,吃了顿不算早的早餐。他遇到了两个修女,其中一个是英文老师;胡登与她聊了会儿《罗密欧与朱丽叶》。他随后给他10岁的妹妹斐琳买了一张特辑“小小的雪莉·比恩斯”。胡登看见一个小孩子在唱“如果有人在麦田里捉住了他英语If a body catch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觉得不那么沮丧了。胡登与萨丽在百老汇看了阿尔弗雷德·伦特英语Alfred Lunt琳恩·方坦主演的歌剧后,俩人去无线电城滑冰。在喝可乐的时候,胡登突然邀请萨丽与他一道逃亡荒野去,到无人认识她俩的地方。对于胡登的邀请,萨丽回绝了。这让让胡登感到受挫,于是他说道:“你真是讨人厌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话刚出口,胡登立即后悔,萨丽转身离开,胡登赶忙追去,请求她的原谅。最后,胡登厌烦了,放弃了,在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了会儿圣诞节演出,然后喝了个烂醉。在整部小说里,胡登一直在为中央公园环礁湖的鸭子们担心。他去找鸭子,但是中途弄碎了给斐琳的特辑,胡登感到十分沮丧。身心疲惫加上皮夹空空如也的胡登决定偷偷回家去看他的妹妹斐琳。

胡登在城里的时光可谓又醉又孤独。他回忆起小时候常去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在将自己的成长经历与爱斯基摩人雕塑对比后,他发现两者都没有任何改变。这种想法也可能是由于弟弟艾里的死造成的。胡登趁父母不在时溜进了公寓,去看他的小妹妹斐琳。斐琳是他的挚友,是唯一能与他交流的人。与斐琳的交流使他感动痛哭。此时,胡登脑子里充满了幻想(他误听了罗伯特·伯恩斯的《经过麦田英语Comin' Thro' the Rye》):在悬崖上有一片麦田,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戏耍,而他则是唯一的监护人。他的任务是当孩子走进悬崖边时抓住孩子,即“麦田捕手”。出于这种幻觉,胡登相信作为“麦田捕手”,他的使命就是守护孩子们的纯真。

当父母回来时,胡登溜出了屋子,去找他从前的英语老师安托里尼先生。胡登很尊敬安东里尼先生,后者对他进行人生开导,并提供他休息的地方。安托里尼先生认为“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著”,这与胡登所认同的“麦田捕手”将孩子们从成人世界的邪恶中拯救出来的观点大相径庭。在说教过程中,安多里尼先生用高球杯上了一些鸡尾酒。胡登一觉醒来,发现安多里尼先生正在抚摸他的头,觉得这样做太“同性恋”。他顿时感到迷茫不安,转身离开,在城里闲逛,打发他最后一个下午。在此之后,他琢磨自己对安托里尼先生行为的态度是否合理,或者说安多里尼先生的“同性恋”动作只是他的习惯。

胡登决定西行,去过与世隔绝的生活。周一早上,当他跟小妹妹斐琳谈起此事时,斐琳表示要跟他一起去。胡登拒绝带上斐琳,斐琳十分不高兴,胡登只好打消这个念头。为了哄斐琳开心,胡登带她去中央公园动物园。当他做在板凳上在雨中看到斐琳坐上旋转木马时,顿时感到异常的高兴、幸福。在小说末尾,胡登对当下情况闭口不言,认为这不合理。他暗示自己“不舒服”,住进了精神病院,并提到九月份他会去另一个学校读书。在被问及今后是否要好好学习时,胡登认为未来还未发生,回答为时过早。胡登至此什么都不想说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思念史曲莱特、艾克莱两位同学,甚至包括打他的老鸨摩里斯。他告诉读者,讲述自己的经历会让你思念起每一个擦身而过的人们,无论曾经他是多么的令人厌恶。

人物分析

胡登(Holden Caulfield)是小说的主人公,也是小说的叙述者。在小说中他只有十六岁。

胡登是一个有鲜明反叛心理的青少年。作为一个新时代反叛式的少年,他和社会、家庭的深深的隔阂在小说中随处可见。在小说的开始,小说就写到他和父母亲很少有亲密的接触和沟通,他们常常“大发脾气”。父母亲除了作为他的经济来源,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虽然母亲对他的关爱让他心动,以至在被学校开除,流浪在外的时候,对母亲有深深的负疚感,但是他和母亲显然没有知心的话语。

胡登对凭个人努力奋斗在社会上赢得身分和地位的“理想”人生模式深恶痛绝。从小说的描写中,我们似乎可以发现,胡登的父母有过奋斗和成功的青少年时代,但是他对他们的经历毫无兴趣。父母亲的经历,和他似乎没有任何关系。“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当他和妹妹谈到父亲身为律师名利显赫时,他说律师不一定都是秉持公正,为别人做事,只是为自己得点私利,图慕虚荣,“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对哥哥D.B.,胡登也嘲讽有加。D.B.是一个作家,在好莱坞做事,在小说中,我们看到他的处境还真是不错,“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然而在胡登的眼里,D.B.好似一个得势张狂的小丑,在好莱坞当了“婊子”。

胡登厌恶散发著陈旧气息的旧东西,寻找新的生活。众望所归的名校宾斯,在他的眼中不值一文。老师斯本赛可以说是学校的化身。当他去拜访这位老师的时候,老师的房间“到处是药丸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股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老斯本赛穿著件破烂不堪的旧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虽然老师读的是高雅的文学杂志,但是在胡登的心目中更多了几分荒唐可笑。

对胡登来说,“虚伪”是他深恶痛绝的东西。社会上尤其是成人世界的虚伪和势利,让胡登感到异常厌恶。胡登虽然家境优裕,在自己身在贵族名校,但是他对他的境况不以为然。每当有人对他身为宾斯学校的学生表示羡慕时,他总是以鄙夷的神情回报。在他的眼里,前此开除他的学校爱尔敦·希尔斯学校的校长是顶级的伪君子,“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他追慕虚荣,巴结权势,丑态百出。“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历史老师斯本赛先生在他看来虽然还算得上一个“好教师”,“为人的确挺不错”在他即将离开宾斯的时候,他还造访这位老师,向他道别。然而,“连他们也都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他上历史课的时候,只要校长老瑟默进来在教室后面一坐下⋯⋯说一些粗俗的笑话,老斯本赛简直连命都不要了,马上露出满面笑容,吃吃地笑个不停,就好像瑟默是个混帐王子什么的。”宾斯学校的老校友,最热心的无非是在 一扇厕所门上找到“九十年前”刻在上面的“那个混账傻名字的缩写”。

在他看来,进入成人世界之后,虚伪和势利在所难免。以那些身价显赫的律师为例,他们也许会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但“真正的动机是想做一个当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这样十足的“伪君子”,为胡登所不齿。成人世界的虚伪往往表现为对功利的追求。如老师安托里尼所教诲他的:“没有成熟的人标记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著”。这种以“卑贱”为“成熟”的人生哲学,在他的心中引起反感。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

在他同龄人中,他最反感的就是外表光鲜体面,其实龌龊邋遢,内心委琐卑劣的人。他把同房同学史崔德莱塔鄙视为“私底下邋遢”但“外貌总是挺不错”的虚伪的家伙。他刮脸用的剃刀“锈得像块烂铁,沾满了肥皂沫、胡子之类的脏东西”,但“他打扮妥当以后,外貌倒挺漂亮⋯⋯他自以为是西半球上最漂亮的男子。”而他的女友萨丽,也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女子,总是声称她认识很多人,“装出一副迷人的样子”,不失时机地显示自己的社交能力。对也许只见过一面的人显示出有二十年的交情。“真正叫人作呕”。

对虚伪的厌弃,相伴著胡登对真诚的向往。童年时代在他看来是最圣洁的时代,弟弟和妹妹如那个世界最圣洁的天使。他们都有可爱的红头发,夏天,妹妹斐琳“总把头发一古脑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你见了准会喜欢她。”在胡登心目中,弟弟是全家的孩子中最聪明的。虽然他已不在人世,可是胡登在困惑之时常常呼唤弟弟的灵魂,寻求心灵的支撑。妹妹斐琳是他唯一能交心的人,虽然她并不完全理解他。胡登幻想一种远离尘嚣的田园式生活。这和他对真的向往是一脉相承的。他向莎丽讲了他的理想,得到的回应却是非常冷淡。莎丽宁愿作父母亲的“乖宝宝”,担心如果出家在外没有钱将如何生存。在与莎丽的比较中,胡登的境界和向往更加鲜明。当胡登在街上无意听到一个孩子吟唱“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歌,他的心为之神往,决计要做一个童真的儿童世界的守护者:“我老是在想像,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站在那儿,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捕手。”这段经典的独白,体现了胡登美好的人生理想。荷顿在意识上自诩为一个拯救下一代的人,他在麦田中作一名捕手,帮助每一个邻近悬崖边缘的孩子。悬崖成为一种象征,是精神存亡的关键抉择点。 胡登看透了成人世界的恶浊和不平,在他自己寻找身分的历程中,也受尽了挫折。他想守住天真无邪的孩子生活之一片净土,他奋力和无赖史崔德莱塔打架,也是为了守护和珍的一份纯真的感情。在此,胡登的反抗意识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旅店招妓,本来是一件金钱和性的交易,但是胡登却一心想和妓女谈谈,自然被对方引为笑柄。在此,作者著意设计出一位相貌年轻,却浓妆艳抹,俗态百出,显得阅历颇深的妓女,和胡登对真诚的探求形成比照。那为妓女和胡登年纪相仿,本来极可能是心有相通的纯情少年,为什么他们的处世态度却如此不同?

胡登的性格有相当的复杂性。他希望早日进入成人的世界,是一个对成年人的生活充满向往的青少年。在纽约的酒吧,他装作成年人喝酒。在为如何处置来访的妓女的矛盾心理中,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最“恰当”的理由:寻找性生活的经历,为将来结婚做准备。但是,成人世界的邪恶、虚伪和势利,又让他避之不及。在他看来,进入成人的世界,就意味著失去少年的童真。小说写到他的同房同学,身心方面都是十分“成人”,然而胡登深信不疑他用卑下的手段侵犯了他所钟爱的女友,然后做出得意气盛的样子取笑他。当历史老师重复校长瑟默博士的话,用人生是“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的大道理来教训胡登时,胡登十分不以为然。他认为人生的球赛的双方势力无法均衡。没有实力的一方永远成功无望。他自己作为一个求真求善却势单力薄的少年,无法在充满欺诈和倾轧的世界生存。

胡登性格的复杂性,多半是由于他所出的生活环境,以及他作为一个16岁的少年判断和理解力的局限性。胡登的性格异常敏感。由于在探寻生活的历程中屡屡碰壁,更促成了他敏感、焦躁、易冲动、不自信的青春期心理。胡登对是非曲直有清晰的判断,对美丑善恶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他乐于接受和承认他认为“不错”的东西,对成人世界没有一概而论地否认;当他有不满之处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但是,他的判断往往自己都不能信服。他对老师安托里尼本来尊敬有加,但是当发现老师在他睡梦中抚摸他的额头时,突然感觉到安托里尼是一个同性恋者,落荒而逃。但事后又有点后悔,他又不敢肯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心里想著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我或许应该回到他家去。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的头。反正我越想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丧。”其实,对老师安托里尼的判断,多半是由于此前他面对了另外一位同性恋者。而小说写到他在去年圣诞节前有过一段“荒唐生活”时,似乎又是在暗示胡登少年的身心曾受到挫折和创伤,对安托里尼如此过激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在胡登的内心深处,鲜有一片未被践踏过的圣土。当妹妹斐琳热情拥抱他时,在旅店和妓女的一幕在潜意识中回到胡登的记忆中,再加上脑海中史崔德莱特和他在一起的恶梦萦绕,让他对妹妹自然而纯情的亲昵举动感到局促不安。胡登有很多思考和判断的“盲点”,这更加彰显了他的困惑以及不确认的心态。他在旅店受到电梯工和妓女的敲诈,在酒吧受到几位女游客的嘲弄,但是紧接著他又遇到了善良可爱的修女。她们生活简朴,却出走四方,征募善款。电梯工和妓女敲诈了他的十块钱,还留给他秽言恶语;而修女接受了他十块钱的捐赠时,却对他满心赞许。少年如胡登,无力把这些迥然不同的图片块拼接成一个完整的生活图景。他总是想做一些显示自己成熟长大的事,想在一个新的人生层面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他的举动,总是现出他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年,他所采用的方法,常常为“大人”的世界引为笑柄。

艺术风格

小说的悲剧色彩

胡登的生活笼罩著悲剧的阴影。他就说自己经历了“倒楣的童年”,聪明可爱的弟弟夭折,给他内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也给他的生活笼罩上了阴影。悲痛欲绝的他“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以致大人们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在日后弟弟可爱的身影总是出现在他脑海中,成了他的魂魄所系。弟弟的死给母亲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使她精神极度忧郁。而他被开除,又将给母亲带来沉重的打击。每当想到这点,他的心中就受到极大的折磨。而且他怀疑唯一钟爱的青梅竹马珍与无赖同学史崔德莱特有性行为。妹妹的童真,却时时受到她的学校墙壁上脏话的威胁⋯⋯在胡登的眼里,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那么脆弱,而且危机四伏。

语言特色

小说用第一人称的手法,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用中学生的口吻和措辞来叙述,既真实可信,有“如闻其声”之功效,又成功地体现了小说的主题。小说使用了大量的俗语和粗话,直接体现了小说的反传统的特点。同时,小说也有意识流文学的风格。

小说有异常强烈的讽刺意味。胡登是一个充满理想的人,他想作一个“麦田捕手”,看护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他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但是,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却被一一击破。他抱著美好的幻想去学校找妹妹斐琳,眼睛看到的却是墙壁上书写的粗秽词语。当他觉得一切都将如他作愿,向妹妹话别之后就可以踏上离家的旅程之时,妹妹斐琳却执意要求要随他同去。胡登心头一阵惊恐,他是想到菲碧会因此放弃她最爱的圣诞节戏剧演出,他一想到菲碧预备要做出的牺牲,就生气的差点打了她。菲碧哭了,荷顿开始后悔,便说自己不走了,下午愿意带她去动物园玩。当他看到妹妹菲碧在旋转木马上穿著蓝色外套,转了一圈又一圈的样子时,被妹妹的纯真所打动,决定和妹妹回家。他的幻想是自己远离家庭和这个“恶浊”的社会,标志著自己成熟长大,而妹妹这样“天真无邪”的儿童在舒适的家居生活中各得其所。然而妹妹执意随他同去,在他描绘的美妙图画上涂了极不和谐的一笔。

评论认为,小说准确地反应了当时青春期俗语的用法。[10]如:

  • "Phony":肤浅的、虚伪的、假装的。
  • "That killed me":太可笑了或太令人吃惊了。
  • "Flit":同性恋。
  • "Crumby":不足、不够、或令人失望的。
  • "Snowing":谄媚、奉承。

历史

塞林格的其它小说中有许多人物类似《麦田捕手》。在哥伦比亚大学维特·本奈特英语Whit Burnett的课上,塞林格写了短篇“年轻人(The Young Folk)”,其中的一个人物被称为“萨丽·海斯的铅笔画原型”。1941年11月,塞林格写了故事“麦迪逊的小叛乱(Slight Rebellion off Madison)”,主打胡登·考尔菲德。小说送交了《纽约客》,但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缘故直到1946年12月21日才得以出版。故事“我疯了(I'm Crazy)”发表于1945年12月22日,由Collier's杂志出版,其中有许多元素在日后被用在了《麦田捕手》中。1946年,《纽约客》同意出版有关胡登·考尔菲德的手稿,长达90页,但不久被塞林格收了回去。[11]

解释

作家布鲁斯·布鲁克英语Bruce Brooks发现霍尔顿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说明他没有成长。这意味着故事与其它青年文学不同。[12]与之持相反意见的是作家、学者路易斯·梅南迪英语Louis Menand,他认为老师布置这本小说是因为结尾乐观,教育青春期读者们“疏远不过是阶段性的”。[13]布鲁克坚持胡登只是年少气盛,梅南迪则称胡登拥有成年人的思维,可以准确地分析人物动机。例如,当斐琳称她想同胡登一同西行时,他立刻拒绝,即使这会让斐琳失望。[14][15]胡登在青春与成人的问题上徘徊不定。当他认为自己比成年人聪明、成熟时,他却为此多愁善感。"I felt sorry as hell for" 是他的口头禅。[14]

彼得·贝德勒(Peter Beidler)在他的《J.D.塞林格的〈麦田捕手〉读者伴侣》中找到了妓女桑妮提到的电影。她在第十三章中说在一部电影中,一个男孩从船上掉了下去。这部电影是《勇敢船长英语Captains Courageous (1937 film)》,由史宾塞·屈赛主演。桑妮称霍尔顿与那个男孩子长得挺像的。贝德勒在第28页上写道男孩就是费雷迪·巴塞洛缪英语Freddie Bartholomew主演的角色。

考尔菲德家的孩子都有文学才智:D.B.在好莱坞写剧本;胡登崇拜D.B.的写作才能(胡登的写作课成绩最好),但他反感好莱坞大片,觉得它们本质上“虚伪”,作者自己没有想象空间,甚至认为D.B.去好莱坞写剧本时“把自己顺奸”而已。艾里为自己的棒球手套写诗;斐琳写日记。[16]“麦田捕手”对于胡登来说是个类比,他努力在成人世界中寻找童真,如天真、善良、自然、公益。从悬崖上掉下去可以被视为步入他所强烈批评的成人世界。在此之后,斐琳与胡登在“捕手”与“失足者”上互换角色;他把象征捕手的猎人帽给了她,自己成了失足者,而斐琳成了捕手。[17]

回响

《麦田捕手》位列20世纪最佳小说之林。小说出版后不久,纳什·K·伯格(Nash K. Burger)写给《纽约时报》称小说为“少见的杰作”[18],詹姆斯·斯特恩(James Stern)则模仿霍尔顿的语气,为小说送上钦佩之词。.[19]美国前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称小说为“了不起的作品”,并称它启迪了自己。[20] 2009年6月,BBC的芬洛·卢勒(Finlo Rohrer)写道小说问世已有58年之久,但依然是“青春期的定义之作”。胡登常常愤世嫉俗、郁郁寡欢、离群索居、与世隔绝、迷失方向、玩世不恭”。[21]亚当·戈普尼克英语Adam Gopnik认为小说与美国文学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哈克历险记》并列为“三部完美之作”,称“在对纽约50年代的捕捉上,没有哪一部作品可以与《麦田捕手》并驾齐驱。”[22]

并非所有评论都是积极的;与其他评论家一样,卢勒写道:“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小说并没有满足读者的期待,这让人感到失望。塞林格助长了这种神秘感,或者说,他什么都没做。”[21]论道小说风靡与争议的背后缘故时,称小说“捕捉到了青春期存在的焦虑”、“中心人物复杂”、“对话风格平易近人”;与此同时,一些读者可能会对“纽约40年代的俗语”、“人物的自恋”、“过多的牢骚”表示反感。[21]

争议

1960年,奥克拉荷马州塔尔萨的一位老师因在班上教授该小说而被开除,之后又被复职。[23]在1961年到1982年中,《麦田捕手》在美国高中、图书馆被禁。[24]1981年,小说在美国受到最严格的审查,同时也是高中第二必读。[25]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的资料,小说在1990至1999年间位列最具挑战性书目榜第十。[26]小说虽然有三年没有出山,但于2009年再度上榜。[27]这主要源自与霍尔顿的粗口[28][29]、性描述、[30]亵渎言语、无视家庭伦理和道德准则。[29][31]霍尔顿是个反面教材,[32]好叛逆、[33]酗酒、撒谎、性滥交。[31]抗议者大多没有读过小说。[24]高中教师谢莉·凯勒·盖奇(Shelley Keller-Gage)在班上教授小说,面对抗议,她称“抗议者和胡登一个德行⋯⋯他们在试图成为麦田捕手。”[29]副作用是人们争相订阅小说,而这是前所未有的。[34]

几起枪击案与小说有关,这包括劳勃·约翰·巴窦英语Robert John Bardo枪击蕾贝卡·谢弗英语Rebecca Schaeffer约翰·欣克利刺杀罗纳德·里根未遂。马克·大卫·查普曼枪击约翰·列侬,当查普曼被捕时,警方从他的副本中发现了这样的话:“亲爱的胡登·考尔菲德,自胡登·考尔菲德,这是我的陈述。”[35][36]

2009年,塞林格成功地阻止了一本将霍尔顿描述成老头子的续作在美国发行。[21][37]小说作者费雷德里克·柯廷英语John David California论道:“叫我无知的瑞典人吧,但是我相信在美国你不可能禁止这本书。”[38]同人小说的小说《60年后:走出麦田》与同人小说对比后,问题变得复杂化了。[39]同人小说通常不被原创作者认可,但它们很少走商业路线,法律对这种非盈利行为一般不进行干预。[40]然而,柯廷把他的作品进行了商业出版。实际上,网络上流行着各种未经认可的同人小说,塞林格在去世前也从未对此进行法律诉讼。[39]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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