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章

中华民国司法官员

黄德章(1870年6月7日—1923年),字滋萱子宣),四川新繁人,中华民国司法官员。

黄德章
大清
籍贯四川省新繁县
字号字子宣
出生同治九年庚午五月九日(1870年6月7日)
逝世〔1923年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日(1923岁—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00)(53岁)〕
配偶薛氏
亲属曾祖黄文中、祖黄兆奎、父黄桐生,母白氏、邓氏、刘氏,子黄藜光[1]黄茂光(固体力学家)
出身
  • 新繁县优廪生
  •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科拔贡
  • 光绪三十四年进士
  • 翰林院编修
著作
  • 《尊经书院课艺三集》

生平

光绪丁酉科中式拔贡,后由京师大学堂派往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学习法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获游学毕业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民国元年8月16日,任司法部编纂[2],民国元年8月24日,任大理院推事[3],民国3年3月4日,任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4],民国3年6月22日,署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5],民国4年1月27日,授中大夫[6],民国4年8月12日,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7],民国9年1月8日,署江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8],民国10年12月18日,任江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9], 民国11年2月7日,调任总检察厅检察官[10],民国11年2月23日,调任大理院推事[11]

参考文献

  1. ^ 《光緖丁酉科明经通谱》四川,第2页
  2. ^ 《政府公报》第109号
  3. ^ 《政府公报》第117号
  4. ^ 《政府公报》第655号
  5. ^ 《政府公报》第765号
  6. ^ 《政府公报》第978号
  7. ^ 《政府公报》第1173号
  8. ^ 《政府公报》第1403号
  9. ^ 《政府公报》第2090号
  10. ^ 《政府公报》第2133号
  11. ^ 《政府公报》第2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