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Ericliu1912在话题“建议改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京投公司””中的最新留言:6个月前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建议改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京投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 “京投公司”:命名一般不出现原名,只去掉“公司”的话又有歧义,不如使用简称--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 2021年10月6日 (三) 17:01 (UTC)
可,和其系例保持统一。ghrenghren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 2021年10月8日 (五) 16:56 (UTC)
- (-)反对:NC:FULL,应更名至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NHC、才不是NPC呢哼!。:.゚(*`・ω・)ゞ:。 2021年10月13日 (三) 00:32 (UTC)
- @NHC,根据NC:公司,“一般情况下条目名称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状态”,因此“京投公司”才是合适的条目名。--🐹通辽署理交通相(讨论·成就·交通点滴) 2024年5月27日 (一) 23:17 (UTC)
- @Johnson.Xia:建议将方针条文完整阅读,下一句是“但当有消歧义的需要出现,仍可考虑加上‘公司’字样以做出区别”,三年前您亦言明“只去掉‘公司’的话又有歧义”,则根据NC:FULL应使用全称命名。--NHC、才不是NPC呢哼!。:.゚(*`・ω・)ゞ:。 2024年5月28日 (二) 02:26 (UTC)
- @NHC,根据NC:公司,“一般情况下条目名称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状态”,因此“京投公司”才是合适的条目名。--🐹通辽署理交通相(讨论·成就·交通点滴) 2024年5月27日 (一) 23:17 (UTC)
- 常用名称“京投公司”应该是简称,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好像也不是不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28日 (二) 04: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