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谢安琪/存档1

JAK在话题“本条目已被小学鸡攻陷”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征求

各位如有阿Kay于2007年的发展,请在此或在条目补充,感谢 2009年1月22日 (四) 06:11 (UTC)

发行代理

AVEX不等于Ban Ban Music,AVEX只是Ban Ban Music的旧发行代理。谢目前己经转会,和AVEX并无关系,而Ban Ban Music仅为谢的经理人,目前谢的所属公司为新艺宝唱片。 仁心文术 2007年6月9日 (六) 15:30 (UTC

申诉

JALK等为谢安琪歌迷, 在本版经常无故删去对他们偶像非正面的内容. 这里不是替偶像隐恶扬善的宣传杂志, 而应是中性全面的百科全书, 既然她自己本身也承认错误, 更有相关的参考新闻, 他们根本没有理据删除这些与事情有关的资讯! 2009年2月24日 (二) 00:15

若然格式未完全符合, 也应帮忙修改, 而非删除. 相关资料是源于报章, 而且与事件有关, 如何叫"乱加资料"? 在删除别人资料时, 请留意清楚. 那非正面的资料, 已清楚表明参考来源是0七年三月廿二日的苹果日报. 除非你们认为苹果日报是不可靠的报章, 否则请保持中立客观,多谢合作!—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对话贡献)加入。2009年3月14日 (六)

  • 阁下似乎仍不明白问题的重点,重点并不是内容是否你们认为负面

,内容负面与否,其实可能见仁见智,你们认为负面,其他人而言, 可能只是非正面宣传的内容,并不等于负面,而会对当事人名誉造成损害。 现在的问题,是你们没有互助去改善格式及丰富资讯,反而是不断找机会删除,而又缺乏理据。 经过多番扰攘后,现在才便说即使有参考来源,也一定要加上连结。 相关事件,在社会引起争议,你们只字不提,只打上粉饰的资讯,当然不是中性全面的做法。 而你们又只刻意删去其他人的补充,的确使人质疑你们的中立性。

相关资料的参考新闻连结如下,究竟你们是否真心会改善主题内容,而加回被删的字句? 还是又再找借口,压制此内容。就要看你们有否勇气接受与你们立场不同的意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70322&sec_id=462&subsec_id=830&art_id=6924724

2009年5月7日 (四)

  • 是需要到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 按"昔日"后才能贴上连结. 基本上, 其实只要依照寻找昔日新闻的方法, 根本都可以搜寻到相关的参考新闻.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对话贡献)加入。 2009年5月19日 01:15

维基百科已成为了艺人宣传网站

被删除的这句:

2007年3月,报章转述谢安琪已就她身为基督徒却有婚前性行为及未婚怀孕,承认在信仰上及作为年轻人偶像的层面上犯错,而且更自责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这句真的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内容是参考自2007年3月22日的苹果日报。

看来维基已被各粉丝攻陷了。--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3:36 (UTC)

这不是有根据cite出来的吗?为甚么要为了一些人而删除事实?而且这也是她本人承认的,记录不是有问题的。 Kx772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7:47 (UTC)

可能因为歌迷不想看到任何对歌手不正面的事实及消息。--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2:05 (UTC)
若然不是已失传的报章,请指明连结,若没有请用archive,请种形式实不能接受。~忆.年~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8:37 (UTC)
既然已有相关的参考来源,为何当时不指出要一定加上连结,又或者为何不去编辑补上那连结? 你们没有去帮忙改善版面资讯,反而倒行逆施,只是一味删除相关资讯,这种形式实不能接受。2009年5月7日 (四) 00:00 (UTC)
你都胶胶地既,叫你揾条link出黎,揾都唔揾到,仲系度嘈嘈嘈,点解唔开个帐户,要咁样偷鸡摸狗,你咁样做唔会有人认同的。—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14日 (四) 15:39 (UTC)
阁下的言论只反映你不够理据反驳,便使用无礼貌的人身攻击,这样的行为才是得不到别人的认同。维基既然容许直接编辑,开帐户与否,似乎已与论璩无关,本人一直都是以事论事,直接指出问题所在而已。反而有帐户的,不想见到相反的意见,只会认为别人在嘈吵,没有诚意改善相关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对话贡献)加入。
我已经说过,若内容比较负面,你可以先在讨论页提出,并附上适当来源,但一直没有人这样做。不是每一个人都咁有时间的。—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19日 (二) 10:44 (UTC)

黑名单(最新更新:2009.07.14)

以下IP位址曾对本条目一次或多次破坏,严重性有大有小,有今天开始,将会新增黑名单,以显示破坏者的犯规情况。

讨论

  • 自主版出现争议而封锁后,本人一直都只在讨论版讨论,那里有增加违规内容? 讨论版的申诉,本人是申诉人,而JAK则是事件牵涉者,在申诉未有结论,JAK未有与本人达成共识,便无故封存本人的申诉,隐藏相关讨论的参考资料,根本便有粉饰讨论版之嫌。现在,他刻意制造黑名单,把本人加上去,则令人怀疑他只想方法来打压本人继续留言而已。这样,难道就是维基所指要依照中立的观点去有礼貌地讨论和辩论来达成的共识? 这也是各维基用户可深思的地方。--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7:01 (UTC)
  • 为了使此黑名单更有公信力,现增加link—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14日 (日) 11:55 (UTC)
  • 阁下指出本人的link,都是在主条目的连结,究竟讨论版里,本人那里有增加违规内容? 再者,若不是阁下多次无故删去相关资讯,而未有交代相关理据,那么本人又何须再次补回相关资讯?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17:16 (UTC)
  • 既然在讨论页,本人没有增加违规内容,加上在本条目因争议而封锁后,我只在讨论版讨论,又没有编辑过本条目。

可是阁下在我们讨论期间,无故制造黑名单,把我加上去,的确令人质疑阁下的用心! 况且,指出本人补回相关资讯就是破坏,只是你的定位而已。在我眼中,阁下同样无故删去相关资讯但又未有交代相关理据,那么也会是破坏行为。 请阁下注意,维基是说明:“...任何用户(无论登录与否)都可以将页面回退至早期版本。...”。其实相关争议,亦只是编辑战。难道本人编辑就是破坏,阁下打压自己不喜欢的资讯便是应该? 那么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淮百姓点灯! 如果本人如你所说,是想去破坏,那么早就回到主条目去修改,何用不嫌其烦跟你在这里说道理。最后,你以上的语句已有威赫成份,就是不想本人去编辑,这样做才真正使人反感。--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6:08 (UTC)

    • 你说的话真好笑,上面证据确凿,而且你不依维基格式、不用讨论页,反而无凭无据乱写,实在不能令人信服。可以找第三者来评理,看你有没有道理。还有,你连字都打错(威吓打成威赫),看来你暂不适合编辑维基(维基内容必须正确),若你继续破坏条目页面,不要怪责自己为何浪费自己编辑的权利。黑名单有很多IP,你只是其中一个,难道这是攻你吗?没可能。无论如何,你验眼了吗?—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23日 (二) 05:12 (UTC)
    • 首先,你仍然漠视事实,混淆事非。你经常用挑衅的说气说到要本人验眼,我反而觉得看清楚的其实是阁下,在条目页面及讨论页,本人已多次表明相关的参考新闻是源于07年3月22日的苹果日报,怎样无凭无据乱写? 阁下一直逃避面对相关参考,反而才令人难以信服。还有的是,本人在主条目只是编辑过五次, 第二次则是补回参考资料,所有人都可以从本人的历史查证出来,但阁下为了打压目的,竟然把相同的编辑事件,重复贴上,增加更多编辑,实在有混水摸鱼之嫌。若本人因无心之失而打错别字,就不适合编辑维基,那么阁下有心混淆资料,而且盲目主观,就更加不适合编辑维基(维基内容也应必须正确、中性及客观)。再者,阁下除了根本无心跟本人讨论,一直也没有理会第三者的意见,你不想本人编辑,指本人编辑便是破坏,从而制造黑名单。不过,已有第三者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权去阻止他人编辑以及反映那黑名单没有必要存在! 那么阁下有否接受别人意见? 阁下只是仍旧想阻止本人编辑,企图打压本人发言。--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6:45 (UTC)
      • 请阁下注意,没有理据的负面批评与诽谤没有分别。若你有相关论据,才可提出你的结论。没有论据去提出批评,然后只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便算,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与信口雌黄无异。因此,请阁下讨论时要慎言!--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6:16 (UTC)
      • 如果本人据理力争,便叫品格破产? 那么阁下随一己之欲而在条目多次进行破坏(没有查证下,无故删除别人的编辑),以及刻意把争辩的对手加到黑名单,制造不实的数据资讯(重复贴上相同的事项),加上一直维持无礼貌的讨论态度,对人不对事。难道这样品格才不算是破产? 再者,我认为你似乎未有足够的逻辑分析能力,阁下竟指本人要去冒充维基用户才能跟你辩论! 难道你认为申请维基用户会很难? 要经过严谨的审批? 只要你有电邮, 已经申请得到,而现今的社会,一个人也未必只得一个电邮,若是有心,我申请多个维基用户跟你讨论也可。加上,用历史去查看,根本就可以知道是谁留言,如果这样都叫冒充,那么真想了解阁下在下结论时,有否经过深思熟虑才下的? 我用“一般使用者”,亦只是想找一个代替IP的统称而已,而我留言的内容又根本没有扮作另一个人,留言都是回复你之前跟我的说话,后来你指出反对及指摘我怕被看IP,我当时已作过解说,以及还反证自己一直都是有理据去讨论,不怕显示IP! 相反,就有关阁下重复贴上相同的事项,怀疑去制造不实的数据资讯,阁下就一直视而不见,仍未就此解说过,那么你是否已就此默认?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5:52 (UTC)
        • 阁下的逻辑思维又出现错误,重点不是有否资深的维基人支持,而是本人的论据是否正确,而抱反对意见的人有否理据去作相关反驳! 那么你为何不想,若我的论据错误,就会有其他较资深的维基人来拿出反驳的理由? 你的想法是危险的,我们面对及处理争议,是要合法合理去解决,而非是由高层去判定,否则这个社会便是人治而非法治。最后,我开始明白你经常提出镜子的问题,这应是由于你羡慕本人,想比喻自己如何盲目看事物一般。--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16:56 (UTC)

维基百科已成为了艺人宣传网站

被删除的这句:

2007年3月,报章转述谢安琪已就她身为基督徒却有婚前性行为及未婚怀孕,承认在信仰上及作为年轻人偶像的层面上犯错,而且更自责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这句真的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内容是参考自2007年3月22日的苹果日报。

看来维基已被各粉丝攻陷了。--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3:36 (UTC)

这不是有根据cite出来的吗?为甚么要为了一些人而删除事实?而且这也是她本人承认的,记录不是有问题的。 Kx772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7:47 (UTC)

可能因为歌迷不想看到任何对歌手不正面的事实及消息。--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2:05 (UTC)
若然不是已失传的报章,请指明连结,若没有请用archive,请种形式实不能接受。~忆.年~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8:37 (UTC)
既然已有相关的参考来源,为何当时不指出要一定加上连结,又或者为何不去编辑补上那连结? 你们没有去帮忙改善版面资讯,反而倒行逆施,只是一味删除相关资讯,这种形式实不能接受。2009年5月7日 (四) 00:00 (UTC)
你都胶胶地既,叫你揾条link出黎,揾都唔揾到,仲系度嘈嘈嘈,点解唔开个帐户,要咁样偷鸡摸狗,你咁样做唔会有人认同的。—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14日 (四) 15:39 (UTC)
阁下的言论只反映你不够理据反驳,便使用无礼貌的人身攻击,这样的行为才是得不到别人的认同。维基既然容许直接编辑,开帐户与否,似乎已与论璩无关,本人一直都是以事论事,直接指出问题所在而已。反而有帐户的,不想见到相反的意见,只会认为别人在嘈吵,没有诚意改善相关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对话贡献)加入。
我已经说过,若内容比较负面,你可以先在讨论页提出,并附上适当来源,但一直没有人这样做。不是每一个人都咁有时间的。—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19日 (二) 10:44 (UTC)
我不会为阁下有否就相关资讯确实提供指引去争论,事情的经过,任何人也可从主条目的历史去了解。我想指出的是垷在既然相关字句是确实有参考来源,而且亦可从连结去搜寻参考新闻,那么便应该可以补回那字句,若您们未有补回但不反对,本人便会自行补回。谢!一般使用者 2009年6月3日 (三)
首先,请停止自称一般使用者来假装维基User,第二,请自利参看方针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6日 (六) 15:07 (UTC)

原来到维基搜寻资料,不算使用者! 现在阁下是否暗示苹果日报是不可靠的报章? 若你确实说出来,你删去相关字句才算是有你的理据。否则,便应补回相关字句。 2009年6月6日 (六)
你条link胶架㖞,点睇呀。仲有,你无必要自称一般使用者,怕被看到IP吗?这样做无用的—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9日 (二) 09:28 (UTC)
在历史里,本身已会显示IP,又那会怕被人看到呢? 我一直都是以事论事,而且又有理据,根本没有要怕的理由。反而阁下没有理据和我讨论,怕本人继续指出相关问题,不断找机会阻止继续讨论。不能直接连到网址,是电脑技术问题,本人已提出可搜寻那参考新闻方法,阁下有否尝试搜寻确认? 再者,维基指出是要有可查证的来源,而非一定要有网址! 试想想,一些典籍著作,本身可能版权问题,未必有网址,那么相关的理论或资讯,就要定位为不实内容? 相关报章根本便是可查证的来源,而且又有人(维基用户)找到那参考新闻及认为语句没有问题。因此请尊重别人不同的立场。--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6:33 (UTC)
所以我就是同你说这样做无用。我已经说过好多次,你提供那条link失效,不想再就同一问题缠绵,浪费时间,不要再兜圈了。—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14日 (日) 11:53 (UTC)
请不要逃避本人的问题,阁下有否尝试用搜寻的方法去确认参考新闻? 没有网址连结(Link),就等于不实内容? 不想纠缠同一问题,就应该认真讨论,而非逃避问题或者打压别人留言。现在已有维基用户找到那参考新闻及认为语句没有问题,为何阁下视而不见?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17:02 (UTC)
我为什么要自行尝试?你老几?点我做野?—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17日 (三) 12:44 (UTC)
从阁下以上的言论,己可知道你根本是无心讨论以及想去寻求解决问题的共识! 现在是阁下认定相关资讯为不实内容,我便提出阁下可以证明的方法,有什么问题呢? 请阁下注意,维基是说明:“...拥有一般访问许可权的用户,包括没有“注册”的访客几乎可以做所有的事情,...”,那么本人就讨论,提供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合情合理。阁下的态度已非去讨论问题的态度,你的口吻就是指没有人有资格和你讨论一般。既然如此,那么你就干脆说道: “这里我说怎样就怎样! 我不喜欢的,就是不实内容,你们无需讨论或多言,浪费我的时间!”--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6:58 (UTC)
我没有兴趣添加相关内容,这只是你一厢情愿。还是那句:无ref、无维基化,不要编辑。—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23日 (二) 05:14 (UTC)

参考维基网站的原则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4%B8%8D%E8%A6%81%E4%BC%A4%E5%AE%B3%E6%96%B0%E6%89%8B 没有维基化并不是成为删除的原因。维基的大原则是鼓励新人改进而不是随意删除。 至于"无ref、无维基化,不要编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虽然未能提供最

唯一可删除的原则是基于以下 参照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94%9F%E8%80%85%E5%82%B3%E8%A8%98 维基生者传记的原则,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8F%AF%E4%BE%9B%E6%9F%A5%E8%AD%89 "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 "谨记百科全书应该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被移除。" 然而, 就网友提供的资料上, 只要在苹果日报网站, 可以很轻松地查到有关报导。连相关来原是"刘倩怡主持的1月份《真心对话》 "都能查证到。 相信合番维基"可查证"的原则, 以及生人传记的原则。 只是删除的人员未经查证就先行删除的独断行动。—戴亚斯(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13:41 (UTC)

楼上君在对谁人说话? 请问你知不知道"相信合番维基"可查证"的原则, 以及生人传记的原则。 只是删除的人员未经查证就先行删除的独断行动。"的意思? 看不懂中文字的话请发问, 不要尝试错误理解, 而且还公开发言, 这样实在很不智。 而且, 看来你还不知道自己犯的是甚么错误。那么我只有直接解释你知道吧, "独断"的意思是指, 行动者未有经过仔细思考及验证, 又或未有经过足够谘询就采取行动。 (正如阁下早前的多次行动与发言一样) 请好好反省。 原来要签署的。就是戴亚斯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2:27 (UTC)

  • JAK你指没有兴趣添加相关内容,相关讨论只是我一厢情愿! 这是由于相关内容不是粉饰的资讯,因此阁下便不想有人添加? 那么本人认为你根本不清楚维基的方针,维基百科不是阁下替你偶像的宣传工具,而且也不会过滤内容,你只对你喜欢的粉饰内容有兴趣编辑,其他的则要过滤,已违反相关指引。就编辑争议的讨论,阁下竟表明无心达成共识。那就请你看清楚维基所指: “...每个用户都应该以文明、冷静、保持合作精神的态度,来与其它用户交流。不要侮辱、骚扰或恐吓意见与您相反的人。您应该用您的智慧来处理问题,礼貌地进行讨论。...”但阁下除无心讨论外,语句更带有侮辱及恐吓与您相反意见的人的成份。若阁下的行为便是维基用户的一般态度,那么本人真是不敢恭维了!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7:40 (UTC)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我实在不明白阁下的问题,竟然经常会反过来说是别人的问题。 我在讨论页已多次提出不同论点去证明没有理据去删除相关语句,不过阁下竟然自己未有看清楚,仍然说是斟酌同一个论点! 那么本人就不厌其烦,再逐点向你解释说明多次。

1. 内容对当事人没有损害 - 之前已说明相关内容,是否负面,根本就不能确定。可能对她的部份歌迷,会认为其偶像是神圣完美,对于一些非歌颂其功德的事项,便会想是负面。 不过,对一般人而言,相关内容根本不算负面,没有问题。换个角度看,她能就相关事项承认错误,是一种有承担及有勇气的表现行为,可以说是正面的内容。 这样的正面内容,究竟那里会有对当事人造成损害? 而在本讨论版,亦已有两位维基用户认同那语句没有问题,可是阁下就从未有就此回应。

2. 已有可靠来源 - 在主条目及讨论版,已多次表明参考新闻是源于07年3月22日的苹果日报。那么,相关内容已经有来源! 而据维基方针的可靠来源是指出:“...通常来说,最可靠的来源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 苹果日报是香港的主流报纸,故已经更加可以定位为可靠来源! 我亦已表示,你可以去质疑苹果日报是可靠的报章,那么大家便可去讨论苹果日报是否可靠。 否则,若苹果日报是可靠的报章,那么阁下便没有删除或阻止补回的理据。

3. 来源不等于连结 - 维基没有说来源便是要有连结,而本人也解释阁下不能认定没有连结便是不实内容。维基显示若来源是报纸的例子也只是 “谢希德. 创造学习的思路. 人民日报,1998-12-25(10).”便可,如此已经能够显示相关内容是有可查证的来源。因此,有连结与否,不影响相关内容的可查证性。

4. 固定信念、中立性成疑 - 从阔下的回应行为,以及以上维基用户的质疑,的确使人怀疑你的中立性,从而引起今次的编辑战。 首先,你的留言和行为,令人感到阁下是无心讨论去解决争议和达成共识,只是想别人遵从你的说话。当本人有足够理据反论,则著眼非维基用户此点,用无礼的留言以及制造黑名单,打击别人,希望想我知难而退。 不过,你要知道非维基用户其实就是准新手(他们可能使用一段时间才会正式申请帐号),你这样打压,已违反维基不要伤害新手的方针。加上,以上维基用户已质疑阁下是未清楚查证便去删除你没有兴趣的内容。 说白一点是去总结,我怀疑你本身就是当事人的歌迷,要过滤主条目的内容,而且认定没登录的IP用户便是来和你们对抗的破坏份子。因此,当你见到此不喜欢的资讯,加上是没登录的IP用户。就在没有查证下,便去尽快删除,于是产生相关的编辑战! 因此,相关的语句其实没有问题,只是被错误删去而已。--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8:08 (UTC)

    • 单是“中立性成疑”这一点你已经自打咀巴了,你输入的内容中立性成疑,加上明显人身攻击,以下可以节录,请你收起你的狐狸尾巴吧!

2007年3月,报章转述谢安琪已就她身为基督徒却有婚前性行为及未婚怀孕,承认在信仰上及作为年轻人偶像的层面上犯错,而且更自责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 参考新闻:- 1.“...Kay 身 为 基 督 徒 却 未 婚 怀 孕 , 一 直 成 为 网 友 抨 击 的 目 标 , 至 年 初 终嫁 作 张 家 妇 与 张 继 聪 结 婚 , 以 为 就 此 了 结 种 种 风...” - 2.“...Kay 也 首 次 承 认 在 信仰 上 及 作 为 年 轻 人 偶 像 , 的 确 是 犯 了 错 , 更 自 责 玷 污 了 徒 的 身 份 , 她 直 言 事 件 对 她影 响 很 大 , 有 崩 溃 的 可 能 。...”〈节录苹果日报, 2007年3月22日> (请她的歌迷不要再无故删去, 这里不是替偶像隐恶扬善的宣传杂志, 而应是中性全面的百科全书, 既然她自己本身也承认错误, 更有相关的参考新闻, 根本没有理据删除这些与事情有关的资讯!!!)

    • 如果你认为此等内容可以存在于百科全书的话,我无话可说。可是,在我的观点下,这种内容绝对不可以在百科全书中出现,否则你可寻找别人评评理。最后一句:请你验眼。—J.K.M.J.R.I.P. 2009年7月2日 (四) 08:59 (UTC)
    • 其实阁下是否明白中立性和人生攻击的定义? 据查看,可能阁下仍只是一个未读完书的少年(仍未会考),未必明白相关定义,这样也解释得到为何你不懂正确的讨论态度和方法,只懂不屑轻蔑或攻击本人,企图让本人因受侮辱而知难而退。不过,我可以清楚告诉你,你这样是徒劳,你越是用这样低技俩去讨论,我就要更加去据理力争。除非,你真有论据跟我逐点反驳,从而达成共识。可是看情形,若然你有足够论据,就不会经常逃避别人的问题。那么现在先就解释什么是中立,中立是指“...处于对立的各方之间,不倾向任何一方‧...”(节录. http://dict.revised.moe.edu.tw/index.html) 而维基指: “...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在此方针下,消除条目内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它“POV”不中立了。...” 在相关语句第一部分是内容,第二部分是补回的参考新闻节录,第三部分是因受到其歌迷无理删除的回应声明。阁下去看看相关语句内容,只是反映新闻的意思,只是指她就自己的行为,承认违反教规以及承认错误。当中,根本没有加到任何的批评或赞誉。至于她的行为是否正确? 是否应该认错? 亦没有加上任何额外的评论,所有相关问题,已经可以做到是让读者形成他们自己的意见。那么究竟本人那里不中立? 至于人生攻击方面,是包括公然侮辱、诽谤和侵害名誉权(参考: 雅虎知识),相关内容只是指她就自己的行为承认错误而已,难道承认错误是一种侮辱? 那么我们不应提及华盛顿的斩树事件,因为这样便是侮辱他,有人生攻击之嫌! 相关内容已有参考新闻,除非有证据指苹果日报内容不实,完全是子虚乌有,如此我们才可指那报章诽谤! 最后,之前已说过,相关内容不算负面,没有任何地方会令当事人名誉有损害。相反,阁下在讨论页,就到处都有人生攻击之嫌(e.g.请你验眼、收起你的狐狸尾巴及你都胶胶地既等)。最后的是,阁下那句: “...在我的观点下,这种内容绝对不可以在百科全书中出现...”,已经是非客观的主观思想,我们应是以理据及多方面的参考意见去讨论和决定,而非自己的个人观感。总之,懂得去接受及包容与己不同的意见,以事论事去理性讨论才是王道,否则,莫说你在这里有很多资历,或是维基很高的编辑,实际亦只会是名不副实。--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6:35 (UTC)
  • 我不愿再和你这些小人物纠缠。7-8月是主要编辑季,我亦要对多个条目编辑贡献,我没有时间再应付你。无论如何,如果你进行如斯编辑,就算我不理,其他维基人一样会回退,因为你的编辑胡乱。长篇大论并不是王道,请你牢记。你与其不断浪费时间打那个多字,不如好好编辑条目,进行贡献吧,你这样的行为只会被视为disturbance或vandalism。—J.K.重新出发2009年7月9日 (四) 07:18 (UTC)
  • 如果本人是阁下所指的小人物,那么若已经没有理据去再作反证,就指其他人是小人物,从而退出讨论的仁兄应该称什么? 如果我的编辑没有问题,不只是你,任何人也不应去无理回退,因为所谓的编辑胡乱,都是你们Fans的主观想法。请你牢记,如果维基只是想人编辑去歌颂偶像,自己不悦就删除不喜欢的资讯,根本就减低其他人的意愿去编辑条目。因此,若今次的打压成功,就只会对维基的中立客观性有严重的负面影响!--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未经证实的资料,请先到讨论页商讨

如题,及较能查证的,请在这里交代或加入参考资料,希望匿名网民能遵守这一点。—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28日 (四) 10:03 (UTC)

阁下以上的留言,有歧视非维基用户之嫌。难道维基用户就可以豁免? 想提出的是既然维基已容许非维基用户一同参与编辑,就应一视同仁,建议把匿名两字删去吧!一般使用者 2009年6月3日 (三)
这只是对于有连续几位IP用户(包括阁下在内)连续在条目内添加不实或不含来源的文字,若问题持续,后果自负。—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6日 (六) 15:09 (UTC)
请阁下不要胡说,我己多次指出参考的新闻来源,而在此讨论版也有相关交代及回应:“...请留意清楚. 那非正面的资料, 已清楚表明参考来源是0七年三月廿二日的苹果日报. 除非你们认为苹果日报是'不可靠的报章'。...”问题是阁下不喜欢相关资讯,故定位为不实内容,现在则想反过来威胁本人停止发言! 2009年6月6日 (六)
同上—JK强力恭贺曼联勇夺欧联亚军宝座 2009年6月9日 (二) 09:28 (UTC)

61.18.170.XXX 请立即停止胡乱编辑破坏行为

61.18.170.XXX,警告,你的编辑严重对条目的结构有巨大的影响,请停止如此的编辑,并在编辑前在讨论页商讨,有关编辑已回退。—J.K.重新出发2009年7月9日 (四) 07:14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2009年12月2日 (三) 05:4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本条目已被小学鸡攻陷

本人曾经在多年前花了不少心血去编写“谢安琪”条目,现在一回来果然面目全非

首先格式、标题都是有乱来的感觉,乱用粗体、不是重点的内容同样加粗。成为“高登女神”并非其事业上的成就,有什么原因要加粗呢?

现正积极考虑重整或重写本条目,实在看不过眼了--JK~揾我 2015年3月21日 (六) 0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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