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冠希裸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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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落选陈冠希裸照事件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08年2月28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2009年1月21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07年2月7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当前状态:优良条目落选

    新条目推荐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2月7日 (四) 03:52 (UTC)回复

    条目名称

    为什么叫淫亵照片?人家小情侣搞搞情趣不行啊。有道是: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卫道之士可以省省。强烈要求改一个客观公正的条目名,比如可以叫亲密照片之类的。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4:17 (UTC)回复

    (:)回应 条目什么时候改名的,我昨天编辑的时候还是叫2008年香港艺人情欲照事件。根据香港有关法例,一张相片是否被法律定义为淫亵照片,要视乎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就该批照片的评级,如果现在并没有评级的话,更改成现在的名称似乎不太恰当。 德广@华贵洋行(Noble House)>.<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5:00 (UTC)回复

    我以为, 要求所有主观判断都必须有理据和定义就叫抬杠. 对于这里所涉及的照片内容显而易见, 并不存在什么模糊或模棱两可的地方, 我不认为这个题目的名称有失中立性.—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5:18 (UTC)回复

    放。。。吧,人家照片拍出来又不是给公众欣赏的,何来淫亵?整个事件都透着一股荒谬,为什么华人的思维方式这么奇怪???真替小陈同学感到不值,他就不应该回华人社会发展。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5:47 (UTC)回复

    淫亵个头啊,真tm是淫者见淫。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5:49 (UTC)回复

    再次提议更名为裸照。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8:41 (UTC)回复

    如果是真的照片,是否也称为名誉损坏呢? —荒野土豆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0:49 (UTC)回复

    地球不会围绕某个人的意志来转。对于暴露出男性和女性生殖器官的照片,私有的话,可以情啊欲啊的,怎么也无妨;但一旦置于社会公众的环境下,倘若这还不能称作淫秽,那恐怕就只能叫“医学”了,不“见淫”的,是否要“见医”了?—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2:15 (UTC)回复

    真臭真臭。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3:07 (UTC)回复

    Tksteven说中了,我就是因为见“色欲”这个字太负面,才换上了“淫亵物品审裁处”中的“淫亵”二字,因为似乎比较正式。经Mukdener一提,似乎改为“裸照”比较好。--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6:01 (UTC)回复

    致各位,本人近日将会维基化、扩充此条目,务求登上新条目推荐,由于本人要大规模搜集资料、加上要小心求证,故此可能需时数日,希望各位可以给我信心,有错漏处请及时指正,谢谢。—Iflwlou [ M {  2008年2月1日 (五) 18:51 (UTC)回复

    是否应该改为“2008年疑似香港艺人裸照事件”?毕竟现时还未正式证实是真的(虽然大部份人已认定这应该是真的),而且香港传媒也大多仍使用“疑似艺人”一词。为保障受害人,用词应该要小心一点。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5日 (二) 07:30 (UTC)回复

    既然无人异议,我现在便移动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5日 (二) 13:51 (UTC)回复
    这个新标题我看来很有点画蛇添足的味道。“疑是/疑似”的具体某某艺人的裸体照片的叙述是免责需要,但对于针对涉及多人裸照的整个事件来说,“裸照”不需要“疑是/疑似”,而“香港艺人”亦未特指是谁。所以我以为没有必要刻意加这么一个定语。—Pagan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04:09 (UTC)回复
    我亦觉得标题无须添加“疑似”字眼。标题的主词是“事件”而非“照片”,因此可能与媒体文章中用法有异;“香港艺人”和“裸照”做为两个个体,均已确凿涉入该事件,而标题中两词虽然紧邻,但并无所有格关系,“香港艺人裸照事件”(sex photo scandal of Hong Kong stars) 不表示“香港艺人裸照的事件”(scandal of Hong Kong stars' sex photos) 之意。类似的例子,“周正龙华南虎照片事件”亦无须称作“周正龙疑似华南虎照片事件”或“周正龙疑假华南虎照片事件”,即便当事人最终公开承认作假。基本上,我觉得原标题“香港艺人裸照事件”,以“事件”为主词,是确凿符实、无立场亦无论断的陈述,而添加“疑似”反而涉嫌立场表述或认定。—roc (talk) 2008年2月6日 (三) 09:21 (UTC)回复
    还疑似?现在都210多张照片出来了,刚在天涯看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视频的截图。再说疑似就是明显像cj的香港警方一样偏袒艺人。edit: 另外脑残粉丝居然闹到wikipedia来了,真没想到啊。—wooddoo | 《Battlestar Galactica》神作神作神神作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13:22 (UTC)回复
    支持以上两位,只无反对将会移回。--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8日 (五) 04:37 (UTC)回复
    已移动。--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9日 (六) 10:20 (UTC)回复
    既然大家认为没有需要保险一点在条目名称使用“疑似”一词,我也尊重这个决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9日 (六) 13:22 (UTC)回复

    我刚把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事件移动至香港艺人裸照事件,原因是“如无歧义,条目名不应加上时间”。但很快user:202.40.137.199提醒我“香港艺人刘嘉玲、陈自瑶等也曾受裸照事件困扰,因此‘香港艺人裸照事件’不一定指2008年这件。假如改为英文版及粤语版的条目名称陈冠希裸照事件”的名称”。我这样移动的确有问题。但在回退我的移动前,大家认为“陈冠希裸照事件”这条目名是否可取呢?如是,可把条目再移动至陈冠希裸照事件。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3日 (三) 10:41 (UTC)回复

    反对。我以为加上年份的条目名称,也就是你改前的名称最适合。没有人能预测未来,即使仅是“陈冠希裸照事件”在无时间限定下也未必一定只有一次,但在时间限定在2008年内再次发生一次同类事件的概率就要小很多。另外,“陈冠希裸照事件”仅突出了事件中的一人,厚此薄彼有失中立性。况且我以为标题突出指出“陈冠希”也不妥,至少是在现阶段事件还未完全落幕前。—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1:26 (UTC)回复
    裸照的源头是陈冠希,把条目命名为“陈冠希裸照事件”未尝不可。否则用“陈冠希所摄裸照外泄事件”虽不含糊,但就长了一点。--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6:19 (UTC)回复

    观乎今年(或自维基开始)以来,此条目尤以被编者著目,条目名变易频繁,共有陈冠希怀疑床照网上流传事件2008香港艺人情欲照事件2008年香港艺人淫亵照片事件2008年香港艺人情欲照事件2008年香港艺人情色照事件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事件2008年疑似香港艺人裸照事件及到现时为止的香港艺人裸照事件,只怕变易之繁,属维基之最,我对条目名没有什么立场,不过条目名变易频繁,令本人疑惑不解,希望各位可以讨论出一条恒久通用的条目名。

    另我记得多年前艺人刘嘉玲之裸照被东周刊报导,改发艺坛震动,高呼天地不容,最后东周刊结业,是为另一件香港艺人裸照事件,故去年数,似有不恰当。—Iflwlou [ M {  2008年2月13日 (三) 13:51 (UTC)回复

    如移除年份,我觉得应把条目移动至“陈冠希裸照事件”,以使此条目跟跨语言条目一致。--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6:11 (UTC)回复
    如果一个未来过维基的人想找这个条目,他肯定进不了本条目 ── 本条目的名称很复杂。除非他先到陈冠希锺欣桐,再凭内链进来。难道本条目真的没有一个简单点的名称吗?“陈冠希电脑失窃事件”行不行?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04:28 (UTC)回复
    “失窃”显然并非此事件重点。现在的这个条目名称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事件我以为就很合适。至于知名度,嘿嘿,把这个条目变成优良甚至特色条目不就好办了么?—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5:16 (UTC)回复
    ­似乎香港传媒最常用的是“疑似艺人裸照风波”,可以参考一下。另外,我认同出现一般人难以找到这个条目的现象。事件已成为十多天的新闻,可是Portal:香港新闻动态竟然一直未到本条目的连结,令人联想到有新闻审查之嫌。 Orangemoo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4:58 (UTC)回复
    未必有“疑似”二字,但用“风波”的媒体比用“案件、事件”的多很多。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05:04 (UTC)回复

    综合以上意见,建议使用“陈冠希裸照风波”,好处包括较为简洁、与其他跨语言条目相似、“风波”较“事件”更贴切(并非单一事件)等。年份就不需要了(他还敢搞出第二次吗?)。 Wikikids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8:44 (UTC)回复

    这令我想起徐步高枪击案的例子(恰巧是今天首页优良条目呢)。当时耹讯期间,香港传媒未有统一名称,因此条目命名也曾引起长时间讨论。到了事件平息一段时间后,“徐步高枪击案”的名称逐渐定型及广泛使用,条目名称才确定使用“徐步高枪击案”。因此,参照过往经验,现阶段很难选择一个最合适条目名称。相信要等一段时间后,看看哪个名称广泛使用,条目名称才能够正式落实。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14日 (四) 11:19 (UTC)回复

    现在大陆的新闻报道普遍统一了一个名字——艳照门,门户网站新闻标题现在都采用这个名字```我看了图,不全是裸照,有些仅是艳照--Ak48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0:59 (UTC)回复

    同意改名为艳照。--Sysywjel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0:22 (UTC)回复

    条目维基化及编辑问题

    很高兴User:IflwlouUser:Minghong关注本条目的编辑,目前看来进行编辑的时机已经相当成熟。有关照片的描述方面,我想还是根据报章的相关报导为蓝本,对于照片作客观及适当的描述即可,但应注意引用的内地论坛连结部分涉及有关裸照的连结,可能会触犯有关法例,再加上维基百科不接受讨论区是可供查证的资料来源,故此我建议有关连结应该予以(×)删除。另外,关于是否上载有关图片(包括经过处理图片)的问题,由于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并未就图片进行评级,而警方亦未表示过张贴经过处理的图片可免刑责,而有关图片的版权亦未定(因为照片未知真伪),故此我主张暂时不上载任何经过处理的相关图片。不知大家的意见如何?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2日 (六) 06:19 (UTC)回复

    图片版权不明,不要上载比较好。--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2日 (六) 07:42 (UTC)回复
    话虽如此,如果我们在图片作编辑,去除那些四级、三级的部份才发布又是否许可呢?—请撑和协助AG0ST1NH0编辑工作 (留言) 2008年2月2日 (六) 09:39 (UTC)回复
    合理使用图像应保留图像完整,因此还是不上传的为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2月2日 (六) 10:16 (UTC)回复
    不建议上传有争议性的图片。现在那些图片搞得满城风雨... -- message to b.cx 2008年2月2日 (六) 10:30 (UTC)回复
    上载图片有两个问题,一有版权问题,无论任何“版本”都会有问题;二有遭诉讼风险,虽说已经有非常多的媒体使用,但我建议还是保险起见不要使用,描述足够。如果情况允许,可考虑用外部link的形式提供。 —Pagan (留言) 2008年2月2日 (六) 11:30 (UTC)回复
    "法院呈堂照片(已公开)/根据版权条例第58条可视为自由领域",如果将来相片在法庭呈堂,便不会有版权问题了?
    (!)意见 之前裁判法院提堂时呈上这批照片,只封密给裁判官检视,因此这批照片是不公开的呈堂证据,因此不可以引用有关法例作为自由版权之用。而且要考虑到照片内容,例如杀人案的陈尸照虽然因为呈堂而公开,但有否需要张贴在包括维基百科的媒体之上,就不是单纯的版权问题,而是媒体操守的问题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16:07 (UTC)回复

    条目似乎过于偏重于描述,“有报导指”这样的字眼跟不与事件相关人士评论的内容太多,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05:19 (UTC)回复

    强烈抗议香港警方的恐怖专政执法

    香港警方在英皇集团等黑势力的压力下,公然违反言论自由原则,以言入罪、以阅入罪、甚至以存入罪,这是对香港法治精神的无耻抛弃!!警方偏袒艺人,实行实行双重标准,造成全港市民人心惶惶!!这种罪恶行径连共产中国的官僚都未能作出,却在自诩为自由城市的香港被视为理所当然!!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8年2月4日 (一) 07:11 (UTC)回复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这里不是时事或政治论坛。相关观点已经在主条目中体现,你可以帮忙扩充。—Pagan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07:41 (UTC)回复

    agree. 心情 is not basis for wikipedia content. Tony85poon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9:37 (UTC)回复
    现在条目内文内容与“百科”写法,尚有一段距离﹔为了完备条目,请各位朋友多加努力。这里不是时事或政治论坛,但也不是小报专刊。--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5日 (二) 00:54 (UTC)回复
    既然条目名称已经移至“疑似”,我强烈希望条目内文能回到“百科”的正常编撰方式,我逾矩的认为“过程与细节”实在不用太过强调。尚不要说可能违反的“生者传记”方针,挂在条目上头--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导,若您想提供与条目相关的新闻讯息,请至维基新闻发布。的模板,或许是大家需要稍稍留意的。--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01:27 (UTC)回复
    实际上这次事件最大的苦主是艺人,毕竟是人家私人的照片```警方恐吓民众无非是杀鸡给猴看吓唬吓唬作案者罢了,实际上还是雷声大雨点小,抓不了几个看图的网友,即便是抓到了过两天也就放了,没什么好抗议的--Ak48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0:54 (UTC)回复

    照片可以上传吗?

    弱弱的问一句这篇文章需要照片吗?不知照片可否upload?—蓝色龙卷风暴 (留言) 2008年2月5日 (二) 04:27 (UTC)回复

    请参考上面的讨论。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5日 (二) 04:35 (UTC)回复
    照片是修电脑时偷来的,并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这种照片怎么可能能让传到维基上?—Ak48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16:31 (UTC)回复

    黄婉君

    事件中的其他受害女星身份现时仍是存疑。但现在文中除了四名怀疑涉及裸照事件的艺人之外,为何只提及过2R成员黄婉君(见“裸照发布”的末段),而不提及其他“网路上流传也涉及裸照事件的歌手”?这会否使读者产生错觉,令他们错误联想到黄婉君也是受害女星之一?我建议最好删除该段,或者补充更多艺人的回应,以免引起误会。 Orangemoon (留言) 2008年2月5日 (二) 06:30 (UTC)回复

    认同,删除黄婉君段落。—Iflwlou [ M {  2008年2月5日 (二) 11:23 (UTC)回复

    百度阿娇吧的事情没人写了?

    很黄很暴力之后,今年内地第二个网络流行语“我爸爸是高干 脾气很暴躁”—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14:25 (UTC)回复

    请不要作出与本条目无关的讨论,谢谢!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17:59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应该写的。—Jinhuili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20:09 (UTC)回复
    高干那件事还要等几天上报纸后才有得写——虽然我个人对这件事已是十分清楚,而且也可以确定这件事是此条目事件的一个后续闹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2月6日 (三) 19:37 (UTC)回复
    没有什么必要。此类言辞我以为明显就是针对某种特定目的而定制出来的。除非能有确凿证据证明这并非某种恶搞或者娱乐活动。—Pagan (留言) 2008年2月7日 (四) 06:04 (UTC)回复
    香港都有不少针对此事作出来的网上流行语,不知是否都可以写上去?
    免了吧..注意条目所讲,无关的,小众内容还是少写。--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2月8日 (五) 07:30 (UTC)回复
    我认为流行语但写无妨。至少很黄很暴力都成为条目了。现在只是在条目其中一段写一写“我的爸爸是高干”,不是另建条目,这又有何妨?另外,“闪卡”一词无论如何也要写进条目内,因为条目不说,不知情的人一定不知什么是闪卡。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08:42 (UTC)回复
    “xx”一词无论如何也要写进条目内,因为条目不说,不知情的人一定不知什么是xx。(请填充)这个论点很有百科精神。网络上也流传很多对男女主角的昵称,甚至是来自对他们身体的研究,也有一些讽刺香港警队、香港司法、香港特区政府的用语。若不把它们全部写上,万一有谁看过条目还不明白xx的意思,维基百科就不是百科了,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写进条目内。包罗万有的条目才  这个没有签名的留言是user:Albeit在2008年2月14日 (四) 16:56留下的
    嗯……如果能有根有据,作为某种社会现象写出来,倒未尝不可。但不建议单独开条目。因为我发现“我爸是高干”事件已经讽刺性的成为了由此衍生出来的新“网络暴力”实例[1][2]。—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9:05 (UTC)回复
    应该选择最重要的衍生流行用语来记述吧?行政员 user:Shizhao 原本也只是在该段内容加上“原创研究”模板,没有删除整段内容。我加上参考资料后也就移除模板了。简明扼要记述几个较重要的衍生流行用语是必要的。那么Pagan是否赞同不另建新条目,但可以在本条目开一段简明扼要记述几个较重要的衍生流行用语?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09:08 (UTC)回复
    如果有一定表达社会现象的意义,我支持。综上所述,我对加入“我爸是高干”没有问题,但我对涉及香港方面的的社会现象不是很了解。不过,毕竟维基百科全书是编辑自由的,如果内容不够说服力,也是迟早要消失的。—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9:18 (UTC)回复

    ==衍生流行用語==
    ===朋友(老友)===
    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在2008年2月4日的记者会上,澄清先前处长邓竟成的“藏有(淫亵照片)都可能犯法”言论。黄福全解释《淫亵及不雅 物品管制条例》,指出在老友间分享并不犯法<ref>[http: //hk.news.yahoo.com/080206/12/2ojve.html Yahoo!新聞轉載《明報》:《再湧200裸照男角舉機自拍,網友稱兄道弟電郵MSN傳播》]</ref>。黄福全发言摘录如下(经书面语 化):“如果你将这些色情物品传送给别人,而那人是你的老友,大家认识了很久,大家一起看,或者(你的老友)说‘真好看!给一个拷贝我行不行?’(而你真 你给了他)这是可以的,不犯法的......若你(把裸照)发布给公众人士,就是犯法了!互联网上的网友是不是你的老友?......绝大部分网友都是公 众人士,因为你是不认识他们的。” 先 前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指“藏有(淫亵照片)都可能犯法”引起香港网民和法律界哗然,助理处长黄福全原本是好意澄清,但因为网民不满意警 方选择性且高调执法,以黄福全的“老友间可以传阅”为挡箭牌在讨论区中公然公开裸照下载网址,并留有“只限老友下载”、“我把你老友看待才给你看”等字 句,发帖者和回帖者互相称兄道弟,明著讽刺警方。

    ===閃卡===
    “闪卡”原指“含有闪光物料的卡片”,常用于贴子相,亦是日本动画的常见副产品。在2008年1月香港艺人裸照流入网上后,警方明言禁止网络散播。网民逐以“闪卡”一词代替“裸照”暗示该批裸照的下载网址供其他人下载,以避过执法。

    ===我爸爸是高幹,脾氣很暴躁的===

    在2008 年1月,香港艺人裸照流入网上后,中国大陆讨论区和媒体争相转载。1月31日,“留园网讨论区<ref>[http: //www.6park.com 留園網]</ref>”网民间就此事各持己见争持不休,部分人嫌锺欣桐的粉丝强辞夺理,集体到百度贴吧(锺欣桐版)发题为 《教育挽救祖国下一代于追星泥滩》的帖文,引起骂战。其中一个网名为“高干小mm”的锺欣桐粉丝多次以恶言恐吓非粉丝。她多次自称其父亲是高级干部,如果 留言者再诋毁锺欣桐,会叫她父亲透过追查IP揪出他们。她又指她父亲极不好惹,其中一句“我爸爸是高干,脾气很暴燥的”刊出后被网民转载至其他讨 论区。经过两星期传播,直至2月14日在Google输入“我爸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已搜到 129 万个结果。<REF>[http://www.google.com.hk/search?aq=f&complete= 1&hl=zh-TW&q=%E6%88%91%E7%88%B8%E7%88%B8%E6%98%AF%E9%AB%98%E5%B9%B2+%E8%84%BE%E6%B0%A3%E5%BE%88%E6%9A%B4%E8%BA%81&btnG=%E6%90%9C%E5%B0%8B&meta= 香港時間2008年2月14日4:25pm,「我爸爸是高幹,脾氣很暴躁」的Google搜尋結果]</REF>

    以上为我先前加入的内容,行政员 user:Shizhao没有删,user:Albeit却删了。我暂不回退user:Albeit,大家来判断以上内容应否保留?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10:45 (UTC)回复

    如有必要 我可以提供可靠参考来源进行补充。—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2月15日 (五) 03:12 (UTC)回复
    (!)意见:我认为以上内容较适合放在香港网络大典之类的网站,毕竟这些只是网络社群衍生的恶搞事件。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14日 (四) 11:13 (UTC)回复
    我不是第一个删去此段落的人,也许关心条目质素的人还大有人在。这个没有签名的留言是user:Albeit在2008年2月14日 (四) 19:18留下的
    但“朋友(老友)”、“闪卡”连日来在香港各报章也有提及,“朋友(老友)”更成为2008年2月5日很多香港报章的头条。例如:明报:《裸照传老友合法禁上载》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11:36 (UTC)回复
    (!)意见很黄很暴力丁丁是个人才小丑神等等这些明显恶搞相关的主条目都能堂而皇之存在,如果需要从维基百科全书中移除,那是否应该禀同同一标准的原则,将恶搞相关题材主条目全部删除?否则这便有双重标准嫌疑。除非能证明,相关新增的这些内容与此条目不相干。总而言之,我的意见就是,只要内容能被看作作为社会现象或者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可以考虑接受。如果分歧还是很大,是否需要投票来表决一下?—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11:42 (UTC)回复
    也就是了。我现在只想加一个分段,不是创主条目,但也给人回退,实在是双重标准。小丑神明显是Kevinhksouth所说的网群恶搞,但也能成为主条目,不是吗?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4日 (四) 22:01 (UTC)回复
    恶搞不是不得收录,只是必须小心处理,以确保适合成为百科条目内容的一部份。之前的文字占一大章节,每个“流行用语”各有独立小章节,我个人感到较难接受。现在该等内容只附在“互联网及网络文化”的小章节内,篇幅也显得较为精简,相对来说我个人感觉可以接受。但我仍希望该节所有内容均附有来自传媒的参考来源,以确保符合可供查证原则。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16日 (六) 05:18 (UTC)回复

    关于条目名称中“疑似”一词的质疑

    • 首先从条目名称和条目内容的对应来看,在第一段的总括中,显然未对“疑似”一词做明确解释。我个人认为,条目名称中的疑似一词,多是前些天媒体此地无银的说法,而最近的媒体报道中,已经很少再用此词,而直观理解疑似一词,无非有两种理解,一是香港艺人有假,目前看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二是照片有假,目前这种可能性也比较小,而且即使照片属于所谓“移花接木”,删掉“疑似”一词也并未不会对任何事实构成臆断,因为几个关键词“香港艺人”“裸照”都在事件当中,事件本身并无疑似之嫌。因此建议删除疑似一词。另提一无关建议,建议关注此条目的维基人,总结一下该事件的其他名称,至少一些如“艳照门”等的叫法已比较流行。69.94.124.40 (留言) 2008年2月8日 (五) 16:55 (UTC)回复
    • 维基用貌似,也有原因。传媒朋友用疑似或者貌似陈冠希陈文媛锺欣桐张柏芝陈育嬬等,也无可厚非。不用“疑似”来形容淫相中人,是一种赌博,万一被控诽谤,香港传媒朋友难以脱罪。 —Mimicoral (留言) 2008年2月8日 (五) 23:32 (UTC)回复

    在不存异议的人名前面,建议删除疑似或者貌似字样。--Sysywjel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6:48 (UTC)回复

    欲照版权

    建议您看一下 commons:Commons:Photographs of identifiable peoplecommons:Template:Personality rights --Hello World! 2008年2月9日 (六) 02:48 (UTC)回复

    事件发生的时间表述需要统一

    不少地方没有注明具体的时间,比如“事件发生的当天/第二天”一类。如果可能,我希望能做个独立的时间轴栏目。另外还有一些来源的地址错误,但我在大陆,Tor的速度在香港媒体网站上的速度可想而知……希望能有人帮忙检查一下。—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06:43 (UTC)回复

    呼吁各位编辑者

    ——各位(特别是天主教教友),今日就任天主教区香港教区助理主教的汤汉主教表示,希望各位不要互相传阅近来在互联网上出现的疑似艺人淫亵相片、照片;汤汉也表示圣经中的十诫第六诫是毋行邪淫,以及新、旧约都有福音表示不可作淫亵的行为。汤主教最后引用了中国的明言,他表示正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所以呼吁各位不要继续互相传阅淫亵相片之外,也要向各位身边的朋友SAY NO。 —请撑和协助AG0ST1NH0编辑工作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5:05 (UTC)
    请不要在这里布道。信仰是自由的,但希望借布道影响他人的,则反驳也是自由的。我不希望这里出现“宗教战争”,虽然在别的合适的地方我倒是很乐在其中。—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5:49 (UTC)回复
    Hey, my point is very simple and why you can think too much? Please get the point of the theme in the statement (nor passage), NOT the concept with religion relationship.—请撑和协助AG0ST1NH0编辑工作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8:28 (UTC)回复
    尊重其他使用者,请以中文书面语回应。--SGT.Evers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9:16 (UTC)回复
    以维基百科现有的版权及可辨认人像等规范,有关照片都不能上载到维基百科及媒体的伺服器(除非有人承认是照片原作者并自行上载;原作者逝世50年后等原因),即使上载非不雅的照片亦须附合上述规范,因此不必反映过度。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00:19 (UTC)回复
    你所主张的观点如何和你表达出来的观点并不一定一致。维基自由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不会也不应受到任何包括宗教界的影响而改变从而影响中立性。我反对上传相关照片,理由是版权问题和媒体职业操守问题乃至法律问题,上载问题也在之前讨论过。再说了,编撰者要是不看每张照片,如何客观编辑这个条目?—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03:46 (UTC)回复
    是但啦,我个目的好简单,就系希望各位唔好互传有关的图片。—请撑和协助AG0ST1NH0编辑工作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12:08 (UTC)回复

    奇拿效应

    奇拿是谁?他们干了甚么?策略如何?我们想知道,你们维基有吗?—Knammi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01:35 (UTC)回复

    这是原创性研究吧,请参见死亡笔记条目。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01:55 (UTC)回复
    这个不一定是原创性研究,有第三方记录这件事或作出研究便不是。关键在加入奇拿效应的资料时,要有可供查证的参考来源,而不只是出于自己的想法或概念。Litter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5:47 (UTC)回复

    婚前性行为

    那么,锺欣桐系同是和陈冠希曾经有婚前性行为系唔系对不对? 请维基管理人讲清楚d,唔该说明清楚。 —FunEEGZ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09:29 (UTC)回复

    修正用语:因为有些维基人并非是操广东话的。小希~* (留言) 2008年2月16日 (六) 04:51 (UTC)回复
    首先,婚前性行为已经不是具争议性的道德话题,但是两人是否有婚前性行为并不应该由维基编者去“讲清楚”,因为这不是编者的责任。再说性行为的定义不一,有人认为口交就已经算是性行为,有人就认为要有性交才算,以目前被公开的照片而言并不能断言,即使这样的图片最后被公开,维基编者亦不应该对当事人作出道德审判。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14:51 (UTC)回复
    囧……“讲清楚”这个不是维基百科全书的范畴……—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1日 (一) 15:05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价值是在于资料的参考性与正确性,伦理与道德应留给社会去评断,光维基的网民就能规范伦理与常识吗??我看很难。—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2月12日 (二) 03:33 (UTC)回复

    外部链接是否有必要收录香港网络大典?

    香港网络大典,我认为不可作为维基百科的外部链接来源,因为香港网络大典的条目品质、严肃程度等一直备受质疑,我认为维基百科没有理由主动将之列为供网友参考的外部资料。先前我已经试著删过几次,但还是被人添加回去,希望大家讨论一下,是否要列上香港网络大典,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6:25 (UTC)回复

    • 这个事件上有点保留。原因一是该条目在香港网络大典上有史以来的严谨,看来是那边出现了一些认真的编辑者。二来这次只是外部链接,非直接的参考来源,要求应该可以降低一点。我是以目前该条目在网典的水平而言,始终该站也是使用wiki技术,毕竟很容易被大幅修改,另外观点亦只限此事件及相关之条目。Stewart~恶龙 2008年2月14日 (四) 04:08 (UTC)回复

    Google Trends的统计图

    对于统计一节中的Google Trends统计图,我有数点疑问:

    1. Google Trends所产生的统计图没有版权吗?(是自由版权吗?)如果有版权,为何可直接使用?
    2. 为何统计图额外包括了“香港讨论区”的数据?据知这次事件中,其他很多大型讨论区(如香港的高X讨论区、中国大陆的天X社区等)也一样多了很多人为图片而来。只列出“香港讨论区”是否有为其宣传之嫌?
    3. 统计图资料截至2月9日,算是开始过时了。有没有人负责定期更新?

    假如以上三条问题没有满意的答案,建议删除。如果真的想有统计图点缀,建议自行绘画有日期及累计照片数的折线图,或者只显示照片数的棒型图。 Wikikids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8:54 (UTC)回复

    同意,有广告宣传嫌疑。如不能从原始数据中去掉讨论区一项,建议删图。另外,如果可能,其他相关人名也最好都添加进去。—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9:12 (UTC)回复
    呃,一时冲动趟了这趟混水。查了下,Google Labs: Terms of Use第二款,看样子是不能用。但加个Google Trends的相关链接应该没问题。—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12:09 (UTC)回复
    加入连结当然没有问题。Litter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5:37 (UTC)回复

    加入影片的问题

    其实应否加入陈先生在Youtube上的道歉影片?如果需要的话,在此:Youtube影片小希~* (留言) 2008年2月16日 (六) 04:42 (UTC)回复

    照片内容需要封口不提?

    裸照统计表中原本附有照片所涉及的内容,用词也保持中性及简洁,并非绘形绘色,但有人坚持要删除这些内容。其实香港报纸所写的,比表中的文字还要详尽很多倍,为何有人会认为维基简单提及一下也不可呢? Wikikid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4:03 (UTC)回复

    1.百科与报纸性质不同,百科不必要凡事必录﹔个人认为“裸照内容”概述于事件过程提及就够了,其“裸照内容的动作姿态或任何细节的统计”都不值得收录。2.所附资料来源似乎为个人部落格。3.所附来源不但照片“数量”不符,内容尚是“品箫”、“自摸”地与所添加内容不符。--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4:17 (UTC)回复
    可能我与你对“细节”的定义不同吧。我认为之前的内容只涉及裸照性质,对裸照的描述才算是细节,例如香港网络大典的“照片中的女子张开双腿,上身露出深棕色乳头,下身私处表露无遗”(内容较露骨,如要观看请反白)形容第一幅照片,我认为到达这个详细程度才不适合。至于资料来源方面,香港好像有报章曾制作过类似统计表,比现时的来源更准确,假如找到的话可以替换。 Wikikid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4:30 (UTC)回复
    阁下把香港网路大典与中文维基相比,甚憾。既然阁下认为现下来源“不准确”,我还是认为先摘下那争议内容再说。等找到报章杂志有那种“口交几张,自慰几张”来源之后再添加不迟。--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4:38 (UTC)回复
    这些概述有一点用,否则读者或会一概以为全是祼照等,反而“口交几张,自慰几张”就过于详尽。Litter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03:53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这里没有必要加入这些“绘声绘色”的描写,百科全书不是花边新闻小报。一来这关乎媒体职业道德问题;二来这些内容也不具备百科性;三来这些描述对于此事件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说明意义;最后,现实情况不允许上传照片,在没有照片作为参照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对照片内容的主观描述有违中立性。--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4:54 (UTC)回复
    支持删除这些内容。--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18日 (一) 01:45 (UTC)回复
    可以保留,少少概述没有什么问题。Litter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03:53 (UTC)回复
    幸好现在还可以在网上查到这类图片,如果真的绝迹了,那么如果不对内容有所描述,那么整个条目就有根本性欠缺。其他人也根本想象不到这类照片的影响之巨大。觉得“口交,自慰”的字样不可避免的出现在条目里是适当的。--Sysywjel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06:42 (UTC)回复

    关于条目名称

    在Google里搜索了一下,目前的条目名"陈冠希裸照丑闻"的搜索结果只有2项,有原创研究之嫌。考察了一下大部分的新闻网站,有如下几个常用的名称,1、"陈冠希艳照门事件"多达564,000项。2、"陈冠希艳照事件"多达39,000项。3、"陈冠希淫照事件"多达21,800项。4、"陈冠希不雅照事件"多达2,710项。这些名称均比目前的原创条目名称要好。如果大家没有异议的话,我将会移动到上面所列的排行第2的“陈冠希艳照事件”的名称中,因为听说排第一的“陈冠希艳照门事件”在大陆之外的新闻媒体中很少用到。--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2月22日 (五) 09:57 (UTC)回复

    台湾的搜寻结果差异有点大耶....晚点再整理上来。--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0:07 (UTC)回复

    “艳照门”一词几乎只在中国大陆使用。另外,“陈冠希裸照丑闻”一名可对应其他所有语言的Interwiki links。—Hargau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0:19 (UTC)回复
    我建议“陈冠希不雅照外泄事件”,艳照这个term在事件过了,大家遗忘后,“艳”照这个term反应不出这个事件的属性(陈冠希的私人裸照搜集被第三者在网路公开),“陈冠希不雅照外泄事件”比较明确。—魔法设计师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1:09 (UTC)
    "陈冠希不雅照外泄事件"在google里的搜索数是0项,和“陈冠希裸照丑闻”一样都不适合用来做维基百科的条目名,因为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的惯例:“尽量使用人或物最常见的名称”,显然它们都不适合,维基也不是为了正名而存在的。--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2月22日 (五) 12:45 (UTC)回复
    说到底,那些相片也只不过是“亲密照片”。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2日 (五) 12:54 (UTC)回复
    各位又心急地将条目移动了。其实香港报章对事件称呼根本并不统一,以下是我使用WiseNews粗略检查各报章所使用的称呼(以最近3天的港闻版为准,但可能报章自己本身也有可能使用多于一个称呼,故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之用):
    • 《苹果日报》:疑似艺人淫照风暴
    • 《东方日报》:疑似艺人欲照风暴
    • 《太阳报》:疑似艺人床照风暴
    • 《明报》:疑似艺人裸照事件
    • 《星岛日报》:疑似女星裸照风波
    • 《成报》:疑似艺人淫照风波
    • 《新报》:疑似艺人网上不雅照风波
    • 《文汇报》:疑似艺人淫照案
    • 《大公报》:疑似艺人不雅照片事件
    • 《香港商报》:网上疑似艺人裸照事件
    • 《香港经济日报》:疑似艺人裸照风波
    • 《都市日报》:疑似艺人不雅照事件
    • 《头条日报》:疑似艺人裸照事件
    • 《am730》:疑似艺人淫照风暴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22日 (五) 13:27 (UTC)回复
    但,起码现在不需要“疑似”了——主角都招了。不过我还是倾向于条目不带姓名,因为就算有主谋,但毕竟这挡子事还必须双方配合来做。所以我还是建议使用:“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丑闻”或者“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外泄丑闻”。—Pagan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5:07 (UTC)回复
    正如之前的讨论,我还是倾向建议使用“陈冠希裸照事件”作为条目名称,比较不NPOV。--minghong (留言) 2008年2月22日 (五) 15:12 (UTC)回复
    为甚么就是要“丑闻”呢?之前的名称本来就可以。条目被人漠视社群意见作无理移动后,管理员居然不将之回退,实在是选择性执法。
    Minghong提议的“陈冠希裸照事件”也是一个好选择,在google里搜得的结果是7,030项,虽然不是最多的,但也算传媒普遍在用,而且“裸照”一词是客观描述,不存在艳照、淫照、不雅照的主观判定问题。--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2月22日 (五) 16:55 (UTC)回复
    我建议用“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风波”好好一点,因为现时不只是陈生的裸照,有七名女星在相中呢。—AG0ST1NH0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07:40 (UTC)回复
    陈冠希是所有相片的拍摄者,他的拍摄和他的电脑资料外泄才造成这起事件,而且“陈冠希裸照事件”这个词被许多媒体广泛使用,所以我认为这并不是问题。就好象贝娜齐尔·布托遇刺事件一样,此事件共造成24人死亡,但仍然只用到一个人的名字。而且“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风波”一样有你所说的问题,那相中的七个女人,并不是所有的都是香港人,比如陈育嬬,她生于台湾,现在在澳大利亚,除了来香港参加过华裔小姐的比赛之外就再也和香港拉不上关系,所以纵使广义的香港人都算不上。也不是所有的都是艺人,比如杨永晴,她是大学学生,从未出过唱片、拍过电影电视。--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2月24日 (日) 13:36 (UTC)回复
    英文Wiki用了"丑闻"一字眼是因为文章重点放在叙述裸照事件本身的始末, 现在一些中文媒体的"风暴"暗示了会更多地讲叙馀波影响等内容. -- 同舟 (留言) 2008年2月24日 (日) 12:29 (UTC)回复
    目前为止,维基百科上的命名都有著“裸照”二字,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讨论一下究竟有多少张照片属于裸照??相信大家都多多少少看过照片,有不少照片是女性穿著性感,摆出诱惑姿势,却没有裸露胸部任何或者性器官,这些照片与其说是裸照,真的不如艳照或者不雅照好过。—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2008年2月25日 (一) 13:17 (UTC)回复

    使用"裸照"二字作为题目的确不妥,因为真正的裸照占的比例很小。建议使用“艳照”比较中立。--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25 (UTC)回复

    关于"我爸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的"的真实性

    事发时曾在百度,6park的网站上看到过此置贴,我也因此在词条上添加了此事属有意恶搞.但总有人将这句话撤下.把这件事情写在条目上就有些不妥了,何况还是有人特意杜撰的.如果是有人借风想拿"高干"说事,放在这里总也不符合维基的风格.--Cdwind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02:58 (UTC)回复

    ██████高干MM事件真相大白,属留园网友恶搞███████
    6park吧置顶,请贵吧网友转发为主贴

    另外这次在海内外广大网友中流传极广的“高干小mm”的真实出处基本核实是来自一位就读于英国University of Warwick大学的留园网友,而不是目前网络上盛传的阿娇吧前任吧主--猫不哭。“我爸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的!”这句让人喷饭的话在暴吧事件中出现后,被海内外各大中文社区迅速转贴并流行开来。该留园网友随即也在留园社区发贴澄清,表示当时是由于极度不满部分小粉丝的狂妄言语和对海外学生的肆意攻击,而模仿集成部分粉丝言语做的临时搞笑之作,没有故意挑拨离间的意思,并表示了对引起大家误会的歉意。留园很多网友也纷纷到“猫不哭”的个人博客表示慰问和歉意。很多娇迷与6parker们也因为在这几天的不打不相识的网络口水战中,彼此增强了解,甚至成为了朋友,双方网友表示将继续通过网络进一步交流生活学习工作信息。 6park

    嗯……现在问题在于,无论起源,这句话已经流行起来了。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处理办法选择我建议:相关段落完整删除,或者增添有源的恶搞说明。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我个人倾向于完整删除。不知其他人建议如何?—Pagan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04:15 (UTC)回复
    同意完全删除与事件无关,而且过分集中于地方观点的内容。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05:54 (UTC)回复
    个人觉得此段落与主条目关系不是很大,倾向于删除.--Cdwind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10:30 (UTC)回复
    吧?是百度贴吧?还是找人去留园网查一下真实度吧 这次玩大了啊,连半官方的中新网上都有。—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2月24日 (日) 11:45 (UTC)回复
    其实这件事是藉这件事衍生出来,恶搞与否并不是重点,事件已发生了而且回响也大,可加入是属留园网恶搞作一句作澄清。Litter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04:00 (UTC)回复

    受害人数目

    新裸照惊见二线女艺人裸照案至少涉12女星名模报导中,称受害人数目为12,但其中5个“未曝光”,陈生也相信那些相片没有外流。既然这些相片未被人盗取,为什么相中女子会是受害人呢?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版本

    请添加更多关于裸照事件的主要人物的相片,谢谢。

    剪影复原大赛如火如荼

    大陆的天涯社区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果了[3]。不晓得香港方面成绩如何……(汗)—Pagan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2:46 (UTC)回复

    我认为,把这个气目改为特色条目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把一些淫秽、不雅的内容删掉即可。-梅西尔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8:24 (UTC)回复

    为何容祖儿不在受害女星的名单里呢?

    改名

    淫照不好,裸照更差—Jacky~TALK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55 (UTC)回复

    优良条目候选第二次不通过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版本
    移动完毕。Advisory 2009年1月21日 (三) 12:31 (UTC)回复

    为什么照片数量有出入?

    为什么中文维基所记载的照片数量比英语维基所记载的少30多张?--百楽兎 2009年7月13日 (一) 14:30 (UTC)回复

    建议改名:“陈冠希裸照事件”→“艳照门”

    陈冠希裸照事件” → “艳照门”:陈冠希裸照事件这个名称很少有人说,新闻媒体基本都是用艳照门的,所以建议改名艳照门。--122.233.127.43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5:03 (UTC)回复

    (-)反对,“艳照门”泛指任何不雅照片外泄事件,而不只是本条目所述及的这一宗。-Lif…lon 2014年1月11日 (六) 16:31 (UTC)回复

     未完成--Gakmo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6:1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冠希裸照事件中的50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6日 (三) 09:21 (UTC)回复

    返回到“陳冠希裸照事件”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