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香港大学
香港大学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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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属于维基百科社会和社会科学主题的基础条目扩展。 条目“香港大学”已被列为文化类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之一。请参见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以了解详情。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丙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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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评选
大学的人数完全错误 仍然留在2003年的数据 现在已经2007了 http://www.hku.hk/about/today.html 这个网页显示现在已经有22000多名学生了
锺庭耀事件
我提议"锺庭耀事件"一文独立成为一个条目, 条目名称待定(我倾向"港大民调风波(2000年)", 其他名称以 redirection 转移). 在新条目出现后, 此事件在本文的描述应予简化.—Kittyhawk2(谈♥) 2008年9月2日 (二) 01:12 (UTC)
百年校园工程
百年校园工程乃港大之重要工程,是否应开新条目记载?--爱执漏的人 (留言) 2010年5月6日 (四) 13:19 (UTC)
219.77.133.105
见2010年8月10日香港《苹果日报》副刊《优待港大生?》[1]:
“ | 一位中大学生来电邮,讲及放弃港大法律系而进入中大政治系,最近(八月四日)查网上资料,竟然发觉维基百科内关于香港大学一段,有下列叙述─
“香港大学学生在社会的地位…… |
” |
文章内提及的内容就是219.77.133.105于2010年6月20日的“杰作”,条目的版本差异见[2]。--Mewaqua 2010年8月10日 (二) 12:45 (UTC)
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
交通指南也是旅游指南的一部分,没有必要放进去。若去查大英百科全书,也不会看到在里头的各个景点或地点有列出交通指南--Honmingjun--铭均 2011年7月25日 (一) 15:38 (UTC)
- 把交通指示部分说成地方的旅游指南,理据又未免太立牵强吧 ? Joeccho(留言) 2018年11月15日 (四) 05:20 (UTC)
Is Dr. Sun an Alumni of HKU?
Is Dr. Sun an Alumni of HKU? Strictly speaking it is NOT. PLease help make the information correct.
Besides, The former Governor of Hong Kong Sir Wilson is not an alumini of HKU either (but of Oxford); please do not "bullshit"; he studied merely Mandarin to prepare for working as a diplomat.
: 备注:其实孙中山没有医生资格,其所就读的西医书院没有许可医生的资格,因为不应该为孙中山加上“Dr.”的名衔。
大学排名
一个在中大栏目的讨论,十分应该在此分享: 关于大学排名,本人有以下意见:泰晤士和QS等英国排名公司确实是世界闻名的。但是这些组织一贯将英语文化圈的大学刻意排在前列(例如,排名高低的其中一个指标是外来学生人数,这样明显德、法、日大学,包括香港的中大都会被排低),将其他非英语系文化圈的大学排在后面,所以常常被专家质疑(如Fearingpredators君提及的苹果日报)。前港督彭定康就评述这些不准确,唯一比较客观的是上海交大的以前的排名。彭定康曾经是牛津大学的校长,他说的评论应该是有份量的。正是因为这些泰晤士和QS等排名每年都向国际英语报纸发布,因此也确实如前者所述,有误导世界之嫌,以为英国、美国的大学执世界牛耳。而实际上,确如前者所言,德、法、北欧的大学水准之高是举世公认的(这些大学还都很小,但是却造就惊人的学术成就“密度”)。因此,如果我们编写WIKIPEDIA,以英国、美国的排名为准,等于中了它们的“圈套”。这些英美排名造成的后果是使得全球优秀学生都奔往这些英美学府,导致其他语系的大学造成事实上的落后。所以,编辑维基百科实应具备中立观点,不能被这些组织利用了。
- 感谢您的讨论。不过,以上是您个人的意见。世界有多位学者就不同的大学排名作出过评论。ARWU亦有负面评价:如其被指因采用美国著名周刊之论文而使美国高校明显优于其他地区,以及过度注重自然科学(占有20%的比重)而忽略了其他(如人文学科),过度注重“精英培训”(即诺贝尔奖得奖主的多寡)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整体教学)。有关评论这里为其中之一(文章需运行一点时间才出现),而其他的评论在ARWU英文条目的“Critism”中亦有提及并附带了有关参考来源。我得承认,所有大学排名均有利弊,而这也在主条目里有所提及,故这里只需客观叙述即可。而至于哪位学者为“有分量”则为另一主观问题,这里有否被“利用”更是主观。
- 另外,此条目有官网支持的大学排名数据被屡次篡改,这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 谢谢!
编辑保护页面
请求已拒绝
“港大”和“Kong U”是现时学生口耳相传的中文(粤语)昵称。“Hong Kong University”是香港大学的英文“简称”而不是中文“昵称”(nickname),只适合在英文维基百科编辑。有关编辑是14.198.203.200在2013年4月3日 (三) 03:54所作之破坏,请回退之。112.119.76.159(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02:51 (UTC)
- 等保护结束后自行修改。而且没有讨论结果。--广雅 范★ 2013年5月29日 (三) 10:32 (UTC)
- 回复112.119.76.159:
- 您已经用多个IP地址作出相同的修订,而我亦在多个页面里作出过解释,惟一直没有收到您的回复。
- “港大”一词亦为“简称”之一,但还是出现在“昵称”里。现在香港学生口耳相传的多为“KongU”,甚少有“港大”一称了,而且所谓的“口耳相传”亦难断定,也有人喜欢称“Hong Kong U”。而且Hong Kong University 亦被认为是“俗称”而非“简称”,我亦曾将其放在首段括号内的英文名称之后,并加上“俗称”一词,惟有用户认为不宜多叙述英语名称并删去,故我放在“昵称”内。不少国外文章均喜欢用“Hong Kong University”(如首段所引用的世卫文章)多于“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因此我认为这名称有必要保留。
- 另外,我并不抗拒讨论,但希望您不要一直以不同的IP地址作出相同的删改,并向我发出“警告信息”,而不列出任何理由只以我“破坏”一词概括。我相信很多用户都希望对维基作出贡献,大家亦会有不同的意见,这也是讨论页的功用。
- 14.198.203.200(留言) 2013年6月12日 12:27 (UTC)
"Hong Kong University" 称呼事宜
正如上面的对话所示,我和另一用户为此称呼放在“昵称”一列是否恰当一事意见不合,并已经争论了数月。
对于有关称呼应获保留的原因我已经叙述。其实除了世卫SARS的报导外,很多条目亦用"Hong Kong University" 来称呼港大(如QS亚洲大学排名的文章: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university-rankings-articles/asian-university-rankings/hkust-reigns-supreme-qs-university-rankings )。
我原本将其放置在首段括号内正式英文名称之后,并前置了“俗称”一词,惟被另一用户删去,原因为中文条目不宜详列英语称呼。所以这里想与大家讨论此事,磋商看该怎样处理。感谢!
- 14.198.203.200(留言) 2013年6月12日 12:27 (UTC)
强烈谴责14.198.203.200破坏本条目!
既然14.198.203.200承认“有人喜欢称‘Hong Kong U’”,那就请阁下将“Hong Kong U”这香港特有词汇载入“昵称”之内。但是“Hong Kong University”是英语世界的词汇,只适合载入英文维基百科。请勿因个人之喜好,蓄意破坏本条目。119.236.139.94(留言) 2013年6月12日 (三) 19:08 (UTC)
- “港大”又是香港特有的词汇?这叫法似乎在内地较常见。“KongU”为中文词汇吗?这似乎是由英文字组成。“nickname”的统一定义为?
- 若说“港大”是香港特有的词汇因为它是香港大学的简称的话,那“Hong Kong University”同样作为这所位于香港的教育机构的别称,也可以是“独有”的;若说“口耳相传”,我也听学生说过“喜欢叫‘Hong Kong University’因为其缩写为“HKU”而不是“UHK”!”,另也有众多学生爱称其为“H-K-U”(直接读出三字),那似乎HKU也要加入“nickname”因为它被口耳相传,若说这不需列入因为它是官方正式简称的话,那么作为非正规的“Hong Kong University”则合乎条件;若说不合乎规范汉语或英语词汇的别称才叫“nickname”的话(如KongU),那“港大”一词则需删去。
- 再者,我必须先为自己澄清,这里不是对于我“个人喜好”的执著,我亦不渴望争吵,而是,正如上面所提,有实际需要保留。若说这确实违反维基明文对“nickname”的规定的话,那当然需要删去。不过必须得先列清维基“nickname”的规则,方能让广大用户信服及跟从,不然所有名字的加入或保留都可以是应“个人喜好”的做法,就正如刚才所说,于昵称列内保留“港大”一词的做法也可以是您的“个人喜好”。
- 另外我不认为我的编辑为“蓄意破坏”,打从一开始您就以别的IP删除我的修订,在此对话之前都没有正面作出讨论,每次用不同的IP删改(至今不下5个: 116.49.137.71; 42.3.161.99; 219.79.46.148; 119.236.139.165; 219.79.44.176; 219.79.43.203; 112.119.76.197; 116.49.142.197等,几乎每个在香港大学条目中有删去字数的修订,都是在把我加入的这个称呼去掉),又以其中3个不同IP向我发出3则“警告信息”而不列原因(见我的讨论页),很难让人感到善意。另外,我相信维基为一个社群,有意见不合属正常,故需作出讨论。我和您都关注港大条目,在这我亦很愿意听取您的回应。
- 14.198.203.200(留言) 2013年6月13日 9:24 (UTC)
我必须强调确定“昵称”(nickname) 的原则是参照en:Template:Infobox university 里面 "University of Illyria" 及英文维基众多大学条目的例子得来的。“昵称”不同于“简称”,正如 en:Ivy League 大学就以 "Harvard Crimson", "Brown Bears", "Columbia Lions", "Cornell Big Red", "Dartmouth Big Green", "Princeton Tigers", "Penn Quakers" 及 "Yale Bulldogs" 为“昵称”。
我上网是以dynamic IP上网的,每次开机必须以新 IP 上网,这不是傀儡,是你曲解维基规则,我对你的公然毁谤感到遗憾。220.246.185.212(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12:34 (UTC)
- 若这对您的声誉造成损害的话,我在此作出道歉。不过亦请您明白,当提出理由后所作出的编辑,被多个IP用户在不作解释的情况下删去并收到封禁警告时,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傀儡,关于puppet的问题我在编辑英语维基时就遇过。
- 其次,我同意您所提出的常春藤盟校的例子,其昵称确是出现在有关院校的条目里,大多都取该校体育队的名称。但反观这里,既然您提到昵称有别于简称,那么“港大”一词又该怎样处理?若“Hong Kong University”需移除,那我相信“港大”也需删去。不然,每个高校条目都需开一列“昵称”,如国立台湾大学的昵称就成了“台大”;北京大学就为“北大”等,因为它们确实在学生间“口耳相传”。另外,我认为“Hong Kong University”不算是简称,而是非正式的“俗称”(informal name)。
- 14.198.203.200(留言) 2013年6月13日 22:12 (UTC)
校园生活新增六四标语人行道、明月泉与荷花池!
今日参访港大, 发现维基百科中遗漏了部分港大校园生活的重要景点:六四标语的人行道、明月泉与荷花池! 建议可以补上让香港大学的条目更加完整!
- 印有六四标语的人行道名为太古桥。Martghb(留言) 2015年1月14日 (三) 17:40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香港大学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s://i.imgsafe.org/7e7597a.png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11074253/https://i.imgsafe.org/7e7597a.png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港大
“港大”是在江浙地区是用来骂人的词,不能随意使用简称,应该添加一个注解。--2001:16B8:31DF:1600:5837:B06E:FF0B:1370(留言) 2018年8月16日 (四) 07:31 (UTC)
- 条目开篇已经写明“港大”是香港大学的简称,即明确地说明“港大”一词在该条目里用作指代香港大学,并无不妥。--Lovin346(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17:20 (UTC)
香港大学学生杜启华咬断警员无名指涉袭警事件
多个新闻清楚显示该新闻被告为香港大学学生杜启华,不论事发生地点是否在香港大学,也与香港大学有关,而新闻已公开杜启华全名,不存在私隐问题,香港大学学生的新闻正是与香港大学有关,这是第一宗暴徒对警察使用过度暴力,具代表性,不是琐碎,而媒体强调袭警被告杜启华具香港大学身份,因此如要删除杜启华事件或杜启华全名前,请在此讨论页给予合理理据,有共识才可删除,否则无理删除属破坏。
2019年7月14日,沙田市中心一带进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晚上大量示威者进入沙田新城市广场,示威者向警员投掷雨伞及水樽等杂物,警员用警棍还击。[1]期间有警员在新城市广场内拘捕示威者时,无名指被22岁应届香港大学毕业生杜启华咬断[2][3]。杜启华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行为”、“袭警”、“有意图而伤人”、“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等5项罪外。[4][5][6][7]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12:16 (UTC)
- ^ 示威者及防暴警察晚上新城市廣場內爆發衝突. RTHK. 2019-07-14.
- ^ 【沙田衝突】涉咬斷警手指 港大畢業生加控1罪獲撤宵禁令. 2019-09-10.
- ^ 【逃犯條例】涉咬斷警員手指男子 被指曾高處擲物 案將轉區院審. 香港01. 2019-09-10.
- ^ 香港沙田商場警民血鬥 示威民眾「困獸」咬斷警察手指. 自由时报. [2019-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5) (中文(繁体)).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bbc48986409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陈淑霞. 【沙田遊行】網民轉載斷指警遭「黃醫」冷待報道 醫管局發文反駁. 香港01. 2019-07-17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中文(香港)).
- ^ 沙田衝突 28傷 示威者遭插眼扭腕 警員被咬斷指 - 晴報 - 港聞 - 要聞. skypost.ulifestyle.com.hk. [2019-08-03] (中文).
甚么知名度不知名度,学生何来有知名度?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14:05 (UTC)
- 这段跟香港大学的关系不大,明显不应写进香港大学的条目。--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15:48 (UTC)
- (×)删除:学生以私人身份在校外出席活动,并非代表大学出席,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林郑月娥是港大中大校监,带头引发动乱,纵容警暴,民望低至不足20分,若以相同编辑标准,以林郑是八大现任校监的身份,林郑比港大学生以私人名义出席抗议活动在人物和学校有更强关联性,八大条目都可以开章节编辑林郑校监极低民望和纵容警暴等内容了。--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06:06 (UTC)
- 即是学生以私人身份谋杀也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 丑闻要以大学代表参与才可写? 笑死人,媒体会以校监身份形容林郑月娥? 多个媒体以香港大学身份形容杜启华,你去问媒体为何以香港大学身份形容杜启华?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0:38 (UTC)
- 继承自英国统治时期的大学条例。阁下谓“笑死人,媒体会以校监身份形容林郑月娥?”,或者反映其人无德无能吧,希望不是Lovehksingers所谓“笑死人”的意思。--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7:17 (UTC)
- 学生以私人身份谋杀也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没错,除非有证据显示大学煽动或间接促使他以私人身份谋杀(不过能出这种事已经可以开独立条目了)。提及不代表有关联。ꓢꓯꓠꓟꓳꓢꓮ 遥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8日 (日) 14:59 (UTC)
- 即是学生以私人身份谋杀也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 丑闻要以大学代表参与才可写? 笑死人,媒体会以校监身份形容林郑月娥? 多个媒体以香港大学身份形容杜启华,你去问媒体为何以香港大学身份形容杜启华?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0:38 (UTC)
- (×)删除:WP:TRIVIA。ꓢꓯꓠꓟꓳꓢꓮ 遥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8日 (日) 10:33 (UTC)
- 香港大学学生的新闻正是与香港大学有关,这是第一宗暴徒对警察使用过度暴力,具代表性,不是琐碎,而媒体强调袭警被告杜启华具香港大学身份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0:38 (UTC)
- 有关香港大学学生的新闻未必与香港大学有关,它需要当事人搬著香港大学的大名来行事(例如是代表香港大学学生会或某学院)才是和香港大学有关。ꓢꓯꓠꓟꓳꓢꓮ 遥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8日 (日) 14:59 (UTC)
- 谁会搬著香港大学的大名来犯事?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5:03 (UTC)
- 对啊,所以根本不关学校的事。--No1lovesu(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6:28 (UTC)
- 除非有可靠资料证明有关学生是获校方授权代表学校出席或由学校指派,否则学生的私人活动既与校方无关。连这类私人活动都可写在大学条目,那么,冯盈盈及陈晓华分别仍是港大中大学生时参选香港小姐夺冠,都可以在两所大学开设一大个独立章节写其参选历程。--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7:03 (UTC)
- 香港大学学生的新闻正是与香港大学有关,这是第一宗暴徒对警察使用过度暴力,具代表性,不是琐碎,而媒体强调袭警被告杜启华具香港大学身份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8日 (日) 10:38 (UTC)
- (×)删除:与学校无关。--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05:28 (UTC)
- (×)删除。该等内容不算港大的“重大新闻事件”。--Mewaqua(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1:58 (UTC)
- 澄清:杜启华于咬断警员手指事件是甚么身份不是由杜启华本人、Sanmosa、Uranus1781、Oscar1003,也不是由我决定,而是由媒体决定,媒体以港大生身份形容杜启华在此事件的角色,所以杜启华身份是港大生。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08 (UTC)
- 澄清:Uranus1781不要断章取义,其他港大生没有被写进条目不代表其他港大生不可以被写进条目,你自己不写冯盈盈在香港大学条目,不代表可以阻止我写杜启华入香港大学条目内。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08 (UTC)
- 至今共识很明显是删除。--Mewaqua(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21 (UTC)
- 讨论核心不在于当事人是否该校学生,而是当事人出席有关活动是以私人身份,当事人未获校方授权代表学校,也不是由学校指派。因为某人是某校学生,就可把该人进行的私人活动写入该校条目,在维基百科是否定的,上面亦可见,只有Lovehksingers一个帐号认为不能阻止其反复加入这种文句,可见对这种编辑已有明显共识。--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23 (UTC)
- 共识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平衡不同意见,媒体决定杜启华身份,不是由Uranus1781定义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35 (UTC)
- 上面可见,绝不是只有Uranus1781定义。--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36 (UTC)
- 球员兼裁判?--Mewaqua(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39 (UTC)
- 你们懂中文吗?杜启华身份不是由用户定义,而是由媒体定义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42 (UTC)
- 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
所以共识是删除“香港大学学生杜启华咬断警员无名指涉袭警事件”--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2:55 (UTC)
- 多数人意见不一定是对,而且没有明文规定共识一定是少数服从多数,请Oscar1003及Uranus1781不要扮管理员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00 (UTC)
- 看看WP:OWN第二段。另外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最后我没有扮管理员。--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09 (UTC)
- Wikipedia:生者传记#姓名隐私:“在条目中添加在世非公共人物(例如传记主角家人)的姓名时,应仔细考虑其是否具有重要意义。...”--Mewaqua(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05 (UTC)
- 没有明文规定共识一定是少数服从多数,识不识中文?不要自行诠释维基守则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13 (UTC)
:*维基百科:共识#什么是共识自己睇。--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16 (UTC)
- 就算所有编者根据善意和方针一致不满意某条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没有共识如何作出改变,贸然改变可能十分扰民。张开你眼睛自己看清楚及好好反省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13:21 (UTC)
- 全个讨论好像只有你拒绝共识形成。--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02:28 (UTC)
- (×)删除。坦率地讲,您显然是在为了做宣传而要求加入降低条目质量的内容,并且您并未表露出想和其他人达成共识的意愿。尽管在中文维基百科,有些人惯于以固执己见来达成共识,那毕竟是错的,希望你不要向坏的例子学习。相信已经多次有人给你说明过,条目的内容需要和该事物足够有关系,您所要加入的内容不适合收入该条目:没有证据表明这件事和学校有非常重要的关系并且值得提及。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10日 (二) 09:09 (UTC)
- 现在是你们未表露出想和其他人达成共识的意愿。明显有媒体证明事件被告身份与香港大学有关而事件具代表性,所以删除一定是不可以。我只是表示可以写杜启华入香港大学条目,至于是怎样写就要看大家共识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2:00 (UTC)
- 同犬气球和Sanmosa等人。另外媒体在报导描述中提到被告身份是香港大学学生只能代表被告有香港大学学生这个属性,不代表事件与香港大学有关或香港大学在事件中具代表性,两回事。--No1lovesu(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2:14 (UTC)
- 香港大学学生具代表性新闻正是与香港大学有关是可以写进香港大学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2:19 (UTC)
- 如果有媒体报导A国人杀人放火或济世救人的事是不是也要写到A国条目。--No1lovesu(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2:24 (UTC)
- 现在只有你一人支持加入那段内容。--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2:41 (UTC)
- 这要看媒体如何描述及是否具代表性,决定权在于媒体,所以才需引用来源。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3:00 (UTC)
- (×)删除:根本与学校完全无关。--Weesteed★🏳🌈™ 2019年12月10日 (二) 13:51 (UTC)
- 请看清楚我最顶理据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4:14 (UTC)
- 大部份新闻标题提及港大生[1],所以根据媒体,此新闻与香港大学有直接关联,如果有用户说没有关联,请提供媒体来源证明,而非空口说无关但没有任何证明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3:55 (UTC)
编辑请求 2019-12-10
请求已处理
讨论页已大致达成共识,希望管理员可以代为修改,并延长保护期限。--Lifehome(留言) 2019年12月10日 (二) 15:31 (UTC)
- 请勿胡乱代表大家指出达成共识,明显未有达成共识。@蟲蟲飛: 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2:04 (UTC)
- (※)注意:如果是正常的讨论,冗长辩论也不是游戏维基规则,请大家通过讨论解决争议。--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2:39 (UTC)
- “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的“游戏共识形成程序”明确提到“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反复强推某一明显不被社群共识接受的观点,事实上阻碍了基于方针能形成的解决方案。”--Mewaqua(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2:47 (UTC)
- 我见到有用户只重复提出反对,但没有提出额外理据,这是否冗长辩论? 十位用户以下也算是社群?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3:06 (UTC)
- (※)注意:如果是正常的讨论,冗长辩论也不是游戏维基规则,请大家通过讨论解决争议。--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2:39 (UTC)
- 我只见到你反对共识!--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3:16 (UTC)
- (!)意见 如果数天内没有新的观点和意见出现,基本上可以关掉讨论及视为达成共识。--SCP-2000 2019年12月11日 (三) 13:34 (UTC)
- (!)意见: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野原新之助(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3:59 (UTC)
- (!)意见:就算所有编者根据善意和方针一致不满意某条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没有共识如何作出改变,贸然改变可能十分扰民。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1日 (三) 14:15 (UTC)
已依共识修改。--Jimmy Xu 论 2019年12月11日 (三) 22:18 (UTC)
- @蟲蟲飛:删除是共识吗? 请虫虫飞审视讨论以检视删除是否共识?Lovehksingers(留言) 2019年12月12日 (四) 10:46 (UTC)
- ^ 【逃犯條例】涉咬斷警員手指港大生轉區院審訊 (17:15). 明报.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