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1233/WP:BAN
本文将为封禁申请方针的子方针,主方针内容则正然逐步议出。迄至全文议毕,切勿执行、援引或描述为正式方针。同时,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是一项正式方针,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页面或本页的讨论页内容进一步完善本页。 |
执行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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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之中,编辑禁制是指正式褫夺用户一页以至若干页面之编辑权,其范围可以延伸至整个计划。不过,通常用于特定条目或主题,而其馀条目用户则可继续编辑。而其时效则可为暂时,亦可为永久。用户一旦被禁制编辑某一页,便不会再看到该页之“编辑”选项。(须引入技术,但目前可使用防滥用过滤器阻止相关编辑)。
禁制与封禁是不同的:封禁乃是阻止帐户或IP地址编辑所有本地维基百科相关页面的技术手段,而禁制则仅仅是针对特定页面。然而,被禁制用户坚持编辑该等页面则可招致封禁。
种类
预定为全站,即不加以修改时,无论登入前后,被禁制用户均不应编辑任何相关页面,除非编辑内容为例外所论述之外。下列则为这些类型的例子:
条目/页面禁制
条目禁制是禁止用户编辑一至数个条目,施行时须注明是否包括条目讨论页。页面禁制,施行时必须述明范围。
主题禁制
主题禁制用以禁止用户编辑某主题之所有页面,主因编辑时惹起争议。除非另行注明,主题禁制覆盖所有辖下页面,以及其他页面中与主题相关之部份。兹以“历史”为例,其包括:
- 历史及其讨论页;
- 辖下条目如宋朝、美国历史、考古学、古埃及等,以及其讨论页;
- “历史”条目提升计划或主题之页面,如Portal:历史、Portal:中世纪、Portal:汉朝、历史提升计划、古文明提升计划、维基百科:历史专题、历史兴趣小组维基人列表等等;
- 其它页面中与“历史”有关之内容,包括:段落、词句、文本、图像、链结、音频、视讯、模版等等。例如香港条目中与香港历史有关之内容,其馀部份则不在此限;
- 其它页面中与“历史”有关之讨论、建议、编辑摘要、参数名称等等,如不得介入某位历史系教授条目之存废讨论。
互动禁制
互动禁制用以停止两位以至数位用户间之冲突,尤在不受控制及干扰其他用户时使用。被禁者可编纂同一页面,不过就禁止其互动。被禁者不得:
- 编辑另一位被禁者用户页及其讨论页;
- 回复、评论、辩驳另一位用户;
- 于维基百科上直接或间接提及与评论另一位用户或其行为;
- 回退另一位用户或同等行为。
例外
以上行为不得在限。
被禁者疑虑某操作有否违反禁制令时,应要求澄清,而非迳自为之。否则,管理人员会视该用户充分理解禁制令,并明白其行为可致禁制范围扩大、甚至封禁。
禁制权归于
除上所述,不可迳自行使此权。
可禁制情况
社群经商议后可就下列情况行使此权:
- 某用户反复破坏某个或数个领域。
- 某用户拒绝如条目上进行沟通而坚持己见。
以下情况可视为永久封禁者经为社群所禁制:
- 社群商议后,认为管理员不会解除或缩减某用户的永久封禁;
- 社群充分商议后,决定不解除某用户的永久封禁。
管理员可以以封禁方针中的任何理由作编辑禁制。
基金会禁制只能被基金会本身撤销。
受限者对待指引
行驶权力者只希望维基百科不会受到破坏,而其破坏过的页面均应该被回退。无论受限者被禁制多久,其他用户不应嘲笑或挑逗受限者。
代为编辑
除非改动的内容有充足的原因,否则其他用户均不可应受限者要求代为添加或改动页面内容。代为编辑的用户必须拥有自动确认/确认权。
使用IP以绕过禁制将会被视为破坏。此等行为可能会招致封禁。
落实执行
于行使此权前应衡量下列各样因素:
- 是否可保障维基百科质量;
- 是否可避免因误认身份而对其他用户造成不便;
- 是否使受影响而无法编辑的人数减至最低;
- 是否可避免社群因受限者而产生争执;
- 是否可劝阻受限者编辑维基百科。
封禁
在用户禁止编辑整部维基百科时,其主帐户亦可能于禁制期内遭到完全封禁。
受限者勿创建傀儡,试图绕过禁制令,违者可遭封禁。
通知用户
在执行编辑禁制的时候,行驶禁制权的一方必须清楚通知禁制的原因,禁制的范围,禁制的时限,及禁制的原因。
延长禁制期
受限者切勿违反禁制令,编辑受限页面。违者禁制期可遭延长。例如:某受限者,原有期限为十日,但在第六日违反了禁令,因此导致其禁制期重设为十日。如果该用户不再试图违反禁令,则禁制期总长为十六日。多次违反禁制令的编者可能招致封禁。
编辑相关页面
如果用户在禁制时想编辑受限的页面,除非是回退明显破坏,否则必需使用 {{Editprotected}} 的模板于被禁制的页面要求其他编者代为协助编辑。
用户页面
受限者用户页可以禁令通告及相关讨论页面的连结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