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Lowpeiyie/沙盒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8月14日 (一) 06:05 (UTC)回复

User:Lowpeiyie/沙盒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FV4101 Charioteer·基本法 2017年10月22日 (日) 11:33 (UTC)回复

2017年10月

 

这是对阁下的最后警告!
如果阁下再次破坏维基百科,就会被即时禁止编辑!-- FV4101 Charioteer·基本法 2017年10月22日 (日) 11:3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钟瑾桦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钟瑾桦”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1月6日 (一) 14:26 (UTC)回复

Re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Hi,I am a beginner in wikipedia, and I am from Hashtag Entertainment. Can I know the reason of the title 钟瑾桦 is being suspect to copyright? He is an artist under Hashtag Entertainment and we would like to make a profile for him in wikipedia, we don't mean to make any copyright problem. Hope you can understand. Do let me know the changes I should made to avoid the deletion. Thank you and have a nice day. HASHTAG ENTERTAINMENT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18 (UTC)回复

Re

您好:我只是“移动”至合理的条目名称“钟瑾桦”而已,条目还在,只是目前被用户 Lnnocentius 挂侵权模板而已。--Kolyma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02 (UTC)回复

刚才看了一下,您的“2009年Alvin锺瑾桦从槟城只身到吉隆坡参加……”段落前大半部与百度同名条目内容完全相同。--Kolyma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10 (UTC)回复
您可以用“自己的话”改写,完全抄袭是侵权行为。--Kolyma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11 (UTC)回复

Re

您好,其实百度上的内容也是有我们公司所提供和创建的,所以内容会是一样的。所以如果我想在维基顺利发布页面,是不是重新编写内容就行了呢? 谢谢你的帮忙。HASHTAG ENTERTAINMENT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15 (UTC)回复

您要回复我的发言,应该是写在我的讨论页;要不是我想再补充,是不会看到这些文字的。您可以依照该条目上侵权“模板”的提示处理,例如点选“草稿页面”重写,完成后请人帮您(如果届时您还没有足够权限的话)“移动”回来即可。--Kolyma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4:25 (UTC)回复

钟瑾桦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钟瑾桦”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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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Wolfch (留言) 2017年11月10日 (五) 08: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