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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新哲学”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数理学”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9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9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新国学”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1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1 (UTC)回复

您好,关于版权问题,请看见小周的维基攻略维基百科:版权常见问题解答。—Wcam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7:11 (UTC)回复

纯粹好奇一下

其实阁下只需声明文章以GFDL发布即可,为何不考虑这样做呢?当然阁下在http://baike.sinology.cn/academy/xinguoxueyanjiu/yanjiuyuanxungao/2009/0427/90.shtml的声明大致上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政策,但是对于“恶意的修改的不允许”(相关声明没有授权允许“恶意修改”,即是未完全允许修改,当然在下完全了解并体谅),虽然维基自己政策已经禁止之,维基百科的用户都会尽力遏止这情况,但在版权政策上本人不确定是否能符合到,或者我这样说:恶不恶意有时候是很主观的,这就难以判断阁下授权了怎样的修改,未能达至维基百科“人人都能作出贡献”之原则,详见维基百科条目的支配权。建议阁下还是以GFDL发表相关资料吧(暂时来说只是个人意见…)
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01时42分 (HKT)

已经以GFDL方式修改,非常感谢提醒。由于新国学的有些内容是不公开的,所以在严格意义下,只好做如此的声明了。

今后,每次在维基百科发布新词条,都增加相应的声明。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7:53 (UTC)回复

  • 看到了授权,已经解除侵权状态了。不过该条目的知名度仍然有问题,需要添加更多的参考资料,否则会被以知名度不足而删去。您确实提供了四个参考资料,但问题是,前两个并不属于可靠来源,所以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第三个我只看到了关于新国学网的简介,而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新国学新哲学数理学的介绍,所以写新国学网条目还凑活,但是这三个条目的知名度实在有点问题,需要更多的参考资料予以证明。另外,阁下所说“你们以后永远不要收录这个词条”,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因为维基百科是人人都可以编辑的百科全书,如果真的有必要,会有人将相关条目添加进百科全书的,怎么会永远都不能收录呢?最后谢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29日 (三) 03:49 (UTC)回复
  • 不好意思,本人的火气经常很大,请谅解。

新国学、新国学网和本人,在大陆地区至少有一定的知名度,主要是网站内容一直是新国学理论,并且新国学的使用情况,我在网站上已经做了说明。

www.chco.org.cn/article_view.asp?id=1091 这个被撤销的国学研究院的院长等人可以证明,但是他被裁撤了。

还有中科院、社科院的一些有影响力的人也可以证明为我和新国学做证明,由于国学研究院开过全国会议,相关国学不少人士也认识我,也多少了解新国学的情况。百度百科里的新国学 ,前面不是与我相关的人写的,我也不知道是谁,否则我不会允许那样写,并且也是后期新国学开始热闹起来后写的;后部分注释新国学的那个乾泉(多次找我合作、我没答应)在注释时把新国学跟共/产/主义挂钩,呵呵,你应该明白什么意思。这些人,大都了解新国学的起因。 但是,您要清楚大陆地区的各色人等的习惯,一旦有利益和好处就一哄而上,我搞了多年这个,本来是不商业化的,但新国学被这些人用来卖古书。

您的这种版权要求,本人认为多少是有些过份的, 1、您觉得可能会有正式文件来证明这个名词的版权吗?

2、您觉得《对“新国学”名词的使用声明》是戏言吗?

3、虽然没有版权证书,但是按照大陆地区的法律,本人至少有权利要求优先权。 4、反面的否定证据:至少在这数年时间,本人已经形成了一套详细的、系统化的、涉及宗教、科学、哲学、文化政治经济的多方位的理论体系, 所以,虽无法正面提供版权证据,但是可以提供反面的否定证据来否定您所述的他人版权。

5、百度搜索就是一个例证,他们的收费行为和收录技术使得本人很反感,所以以律师函的方式要求他们恢复正常,并在交涉未果后,屏蔽了百度蜘蛛,屏蔽百度后,搜索引擎来的流量比现在的大约下降了50~70%,本人也不在乎,反而更进一步公开指责谩骂他们。你在GOOGLE上搜索==百度 猪 狗==一类的词,GOOGLE都是把我站放在前面的。按照常理,百度这么牛气霸道的公司,如果是没有一定份量和地位的网站,只要指责或屏蔽百度,都会被百度在搜索引擎上摘除的,你看看现在的结果如何呢?屏蔽了我站,百度就等于缺了某个领域的权威信息,这是搜索引擎最忌讳的。


写了这么多,估计让您看着头晕,放心吧,如果本人不退出新国学领域,至少3、5年内,不会有人在新国学的理论和使用上敢于向本人提出异议,涉及的内容太复杂了,没人或群体有这个能力。


最后,希望你们作为===========================固Z有的旧ZZ思维,无论这HHHHHHHHHHHHHH西Z方的,都不是你自己的、是别人HHHHHHHHHHHHHHHHH给你的,你现在是不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真麻烦,编辑了快2个小时,也不知道那里“HHHHHHHHHH删除了很多话,不知道为什么法不上,这程序,凑合着看、凑合着用吧 --Sinology (留言)

confirm it.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abuse rule which your action matched is:进行人身攻击????????????????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4:56 (UTC)回复

连正常的言语也屏蔽?问题太多了,限制太多了,虽然本人也了解一些MEDIAWIKI,但此处基本快达到无法使用的程度了。 这么麻烦,比去法院办事都困难。 本人也失去兴趣了,这个新国学根本不用本人亲自推广,本人不过是用了几次维基百科,觉得维基百科的质量还好,一时兴起才亲自跑来发一个试试,领教你们维基百科的作风了。 如果您觉得有任何存在的疑问,请尽快将该词条删除吧,不要折磨人了,无论软硬设施,至少在中文世界,这样都没多大发展。 从开始回复到现在,这么简短的一段话,大约3个小时了,88。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5:06 (UTC)回复

关于编辑人员 “人神之间” 对新国学的版权修改

请你找出来任意一个具有时间标记的、早于该词条所记录的词条来源的网页或者资料出来。

目前,新国学在新国学网的独立推动下,已经被以剽窃出名的中国人搞得开始泛滥成灾了,希望你不要助长这种风气。

无论从内容实质上,还是从时间起源上,该词条的知名度都是无可质疑的。

最后一句话,如果你还要坚持修改的话,那就请将该词条完全删除,本人并非因知名度和流量的原因而到处宣传,新国学网屏蔽了百度搜索引擎就是一个例证,百度相关产品一直不剔除新国学网的内容也是一个例证。

本人既然可以用法律的渠道警告和屏蔽百度,照样可以对维基百科在删除该词条后,如果今后再行收录该词条的行为用法律手段解决。

本人认为,你们的所谓严肃的版权行为,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不是实质性地去寻找、判断版权的相关资料。

这是最后一次对该词条的修改,希望你们(好像是好多人在稀里糊涂地乱修改)严肃一些,在新国学网看来,维基百科虽然知名,但并不重要。

  • 自从你授权了,我再也没有质疑过你的版权,不要胡乱说好不好啊。知名度和版权完全是两个概念,况且知名度模板写的很清楚,只要你能找到两个独立的参考资料来说明相关条目的内容即可以移除相关模板。只可惜你这个原创的内容确实找不到两个独立的参考资料,你给的资料唯一能证明的就是新国学是新国学网提出的一个概念,而且新国学网存在了几年了,但是没有说明“新国学”的重要性和学术性,所以这也就怪不得我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5月3日 (日) 00:13 (UTC)回复

在指责别人之前,请你自己先了解维基的要求

每个编辑页面下方都写著“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如果你那么不想内容被修改,就不要放上来--Ws227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29 (UTC)回复

  • 请您搞清楚,什么是版权、什么是任意修改,这两点,不是一个概念。你们一直在版权上改来改去的,没有对内容进行修改。

“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这句话的意思,你们要搞明白,指的是内容、而不是版权。

按照你们这样的版权和授权程序,没有新国学网对新国学的版权授权,新国学这个词条是不可能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的,不信?试试看,不相信你们能拿出百度那样的无赖举动。本人暂时不对百度采取法律手段,并不代表不对维基百科采取法律手段。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39 (UTC)回复

随手找到一个学术界对新国学网和新国学的认识程度。还有一个地市级的政府网站将新国学网主动收录在其首页的,不记得是哪个城市的了。

http://ecology.bnu.edu.cn/gejp/whatsci/science.htm

88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51 (UTC)回复

创建条目的是你,换言之条目就算是侵权,侵权者也是你。你自己明知侵权为甚么还要把内容写上维基?难道有人做贼,警察没抓他,他就可以反过来指警方办事不力和投诉吗?--Ws227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9:30 (UTC)回复
你看得懂中文吗??新国学这个名词内涵的版权是本人的,我愿意授权给你维基百科,我就授权,我不愿意授权,我就不授权。

你说我自己侵权自己的版权??搞不清楚你在说什么!!!我非常反感的是你们不仔细严肃查询地各种资料,却反复地修改该词条的版权声明,好像你维基百科很牛气的样子。你们要学会尊重那些尊重你们的人和行为,要学会尊重别人的劳动。本人以前尊重维基百科,所以反复地不厌其烦地按照你们的要求进行修改,但是你们却根本不严肃仔细地审核,你以为你们维基百科可以像外星人的军队那样为所欲为吗?

相反,新国学所推崇的是以暴力约束不公平和不公正,而不是儒家那种唧唧歪歪的不知所云不知羞耻的行径,这也是新国学的一个目标:改变中国人劣根性的。相信你也算是华人,这样看来,你也属于被改造的对象,呵呵。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任何人以后在维基百科上再创建新国学这个词条的话,或者创建新国学网拥有版权的词条的话,未经本人许可,小心法律纠纷。

新国学现在已经逐步上升到中国政府层面的关注,以后发展到何种程度、普及到何种程度,自己看着办吧,维基百科确实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请不要把维基百科看成是一种权力,任何一种事物都是有兴衰的,中文维基百科,在中国是逐渐衰落的,在中国也不可能达到政府的高度。 就这样了,恕不另行答复。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9:56 (UTC)回复

    • 呵呵,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新国学这个名词的版权是本人的”,如果连名词都有版权,不知道那些作者怎么写书哦。我看你还是先仔细研究一下什么是版权吧。你能授权的,只是你们那个网站的“文字排列方式”,仅此而已,如果维基百科觉得有必要,肯定会收录相关条目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但是只要我们不抄袭有版权的网页,我想没有任何法律会来制裁我们。最后说句大实话,这种原创研究的内容维基百科完全不符合维基的方针,所以维基百科确实也不需要类似的文章。你一直强调它出现的早,但是它出现多早对维基百科也没有意义,也改变不了它的知名度状况,因为除了你们自己的网站,没有任何其他网站解释且说明了新国学的内容。另外请阁下在下一次编辑前仔细看好版权协议,不要自己侵权了还来怪别人。另外,其实你这次撤销都是不合法的,因为你在提交相关编辑之前,已经同意了“点击提交编辑按钮后,即表示您同意把贡献依GFDL授权不可撤销的释出”,哎...看来版权知识的普及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 另外,我们达不到中国政府的高度?也许吧,因为我们已经是世界知名的网站了...在国外很多大学维基是可以教授推荐的参考资料之一。而且维基是中立的,没有理由要达到所谓的政府高度,我们的目标只是给全球的人提供一本自由的百科全书而已。—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5月2日 (六) 23:59 (UTC)回复

你这种人,没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必要,早晚会受到各种惩罚。

世界知名?知名是神圣的?肤浅无知!维基百科无论如何发展,也不过是一个产品而已,别把维基百科看得多么神圣,永乐大典都会消失,何况你一个小小的维基百科,只要是产品,就有被替代和消失的一天。

人类进步和科学进步的思想是不会消失的,消失的只是阻碍其发展的畜 绳。

你那关于法律方面的说法,你可以尝试一下,看看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要明白一点,法律是人造的,法律是权力的附属,武力和暴力是人类所有法律冲突的最终解决方式。

凡是与上帝作对的,只有死路一条。你代表维基百科?如果你确实代表了维基百科的话,那你和你这种维基百科的方式,都只有死路一条。

上帝会惩罚你的,你的灵魂不得超生,在你下地狱之前,你时时刻刻都会受到痛苦的煎熬,你的肉体和你的所爱,都因你而受到诅咒。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02:32 (UTC)回复

2009年5月

 请留意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人身攻击会损害社群和吓跑用户,理性的讨论更有利于您的观点被社群接受。注意如果您继续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可能会遭到封禁。紧记在编辑的时候要保持冷静。 谢谢合作!—Ben.MQ 2009年5月3日 (日) 04:35 (UTC)回复

我不是管理员,我也只是一个维基的新手,但是我恳请阁下区分清楚知名度与版权的区别。修改知名度模板不等于修改版权声明。如果还有疑问,请参见维基百科:知名度当中的相关条款。简言之,阁下要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就应该遵守维基百科的相关约定。另外,再次恳请阁下不要人身攻击。最后,提醒人神管理员,在讨论中摆出“维基百科是世界知名的”这种话对于讨论是没有帮助的。 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3日 (日) 05:45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很奇怪。讨论了这么久好像还没有人把上面那个链接贴出来,这样对于一个新手又怎么可能知道维基百科的“知名度”到底是怎样的概念呢?难道管理员认为每一个维基用户都会很自觉地找到这个方针然后阅读?希望以后管理员多从新手的角度着想。很多东西你们很熟悉,不代表所有的维基用户也会很清楚。个人认为,上面讨论中那段“自己侵自己版权”的内容与讨论无关,只能增加Sinology的反感。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3日 (日) 05: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