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06年第45周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

澳门政权移交是指澳门政权1999年12月20日葡萄牙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占领澳门之时期一事。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当权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两白银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作为地租。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1987年,中葡两国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并在各自政府内取得批准。整个政权移交仪式在1999年12月20日凌晨时分完成,葡萄牙将澳门的政权交还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