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甲,是臺灣臺中市大安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北端。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頂安里東部。[1][2]

三十甲
漢字 三十甲
白話字 Saⁿ-cha̍p-kah
台語羅馬字Sann-tsa̍p-kah
閩南拼音Snāzápgāh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三十甲地區為一街庄,稱為「三十甲莊」,隸屬於苗栗三堡。該莊北及東與新莊仔莊為鄰,東南與社尾莊為鄰,南邊為下大安莊,西邊為頂大安莊[1]

1901年(日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苗栗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大安區」,仍隸屬於苗栗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全台二十廳合併為十二廳,苗栗廳廢止,大安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該莊改制為「三十甲」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大甲郡大安莊[3]

戰後大安莊改制為大安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大安鄉隸屬不變。2010年12月,隨著臺中縣、市合併為直轄臺中市,大安鄉改制為大安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三十甲,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區道中13線(南北三路)是江南至大甲的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三十甲地區南部邊界外緣東西三路路口。由此向南南可前往下大安東部、營盤口、莊尾並止於市道132號路口。[1][2][4]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2.0 2.1 《臺中縣大安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2月
  3.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4. ^ 《臺中縣大甲鎮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