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改組北京市委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改組北京市委的決定,簡稱關於改組北京市委的決定,是1966年中共中央發布的一件政治文件。

概述

1966年6月4日,《人民日報》公布的中共中央的決定,改組中共北京市委最早是毛澤東提出的。1966年3月底,毛澤東同康生談話時說,如果彭真、北京市委「再包庇壞人」(吳晗),「北京市委要解散」。當時彭真和北京市委則為吳晗作了辯護,拒絕了毛澤東的批評。此事聯繫到所謂「彭羅陸楊反黨集團」的問題,5月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改組中共北京市委,免除了市委第一書記彭真、第二書記劉仁等市委負責人的職務[1]。任命華北局第一書記李雪峰兼為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吉林省委第一書記吳德為北京市委書記,重新組成了中共北京市委的領導班子[2]

然而,新的中共北京市委在當時的情況下,也很難正常工作,很快就陷於癱瘓,不到一年就被新成立的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所取代[3]

參考文獻

  1. ^ 楊德山,韓宇編著. 中共党史简明读本. 北京:華文出版社. 2016年3月: 132. ISBN 978-7-5075-4303-2. 
  2. ^ 陳大白主編. 北京高等教育文献资料选编 1949-1976. 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2年11月: 880. ISBN 7-81064-329-0. 
  3. ^ 張晉藩,海戚,初尊賢. 国史大辞典.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 1992年11月: 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