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公司

中國汽車工業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3次成立的具有行業管理性質的央企,撤銷前總部位於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6號(原一機部汽車局,現為首都博物館所在地)[1]

歷史

第一次成立

1964年,中國也效仿蘇聯在一些行業實行托拉斯經營的辦法,成立12家托拉斯,其中第一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管理局改組為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經理郭力一機部副部長,總工程師孟少農。對汽車生產企業實行集中管理。下設長春、北京、南京、重慶等分公司及濟南、武漢汽車製造總廠。下屬企業75家。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從全國169個地方專營汽車配件廠中吸收42個,占全國配件產量的39%。籌建的第二汽車製造廠擬組建成長江汽車分公司。

在文革中劉記托拉斯全部解體,企業下放給地方。

第二次成立

根據中央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用經濟的手段管經濟」,汽車工業、造船工業等試點。1981年12月31日,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財政單列、人事任免權、外事審批權。1982年5月6日正式成立,董事長饒斌,副董事長劉守華,總經理李剛,副總經理馮克張興業胡信民,總工程師陳祖濤。公司級別為準部級。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濟負責制。公司成立後,積極推動企業聯合,先後組建了7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加速產品升級換代。中國汽車公司對下屬企業有「人、財、物、產、供、銷」的全面權力。[2]

  • 解放汽車聯營公司:1982年成立。總經理謝雲,總經濟師葛寶璇,總工程師劉經傳。遼寧省、黑龍江省、山東省等都有解放聯營公司汽車廠。
  • 東風汽車聯營公司
  • 南京汽車聯營公司
  • 上海汽車拖拉機公司
  • 中國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1983年3月29日正式成立。打破地區和部門界限,是按照專業協作和經濟合理的原則,組建起來的經濟實體。直屬的「八廠一所」,分別是濟南汽車製造總廠四川汽車製造廠綦江齒輪廠、重慶汽車發動機廠、重慶汽車配件製造廠,重慶紅岩汽車彈簧廠、重慶油泵油嘴廠、杭州汽車發動機廠和重慶重型汽車研究所。後陝西汽車製造廠、陝西汽車齒輪廠、合肥淝河汽車製造廠、青島汽車制配長、株洲汽車齒輪廠、濰坊發動機廠成為第一批參加聯營公司的成員。後期河北長征汽車製造廠、南陽汽車製造廠、湖南重型汽車製造廠也陸續參與進來。1983年,中國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與奧地利斯太爾-戴姆勒-普赫股份公司簽訂了《重型汽車製造技術轉讓協議》,引進了斯太爾91系列14噸~40噸級重型卡車,還引進了配套的ZF變速箱、轉向器和富勒變速器,總投資11.58億元。
  • 京津冀聯營公司:經過三年的籌備,1983年5月14日在北京成立。主要發展2.5噸及以下的輕型車、微型車和專用車。北京以發展輕型車為主,天津以發展微型車為主,河北以發展專用車為主。第一批加入京津冀汽車工業聯營的共有103個單位,其中有北京汽車製造廠北京第二汽車製造廠北京摩托車製造廠北京內燃機總廠等北京39個單位;天津市汽車製造廠、天津市第二汽車製造廠、天津市客車廠等天津52個單位;河北省邢臺市紅星汽車廠、唐山市汽車製造總廠、石家莊市汽車廠、保定市汽車廠、秦皇島市汽車配件廠等河北省12個單位。產品規劃上要發展輕型車、微型車5個系列和6大類專用車,產品設計0.5噸、1噸、1.5噸、2噸和2.5噸各類車型。
  • 中國汽車附配件公司(後經國家經委批准改為中國零部件聯營公司)

1984年7月趙紫陽、薄一波都表示中汽公司應該「虛」,給下屬企業以自主權。1984年8月11日國務院在北戴河舉行專題會議,國務院領導嚴厲批評了中汽公司對企業管得過死,造成企業缺乏活力,缺少自主權的作法。會後,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機械工業部發布《關於汽車工業發展規劃和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通知》。饒斌退出一線,李剛接任董事長,陳祖濤接任總經理。決定改制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過渡期保留中汽公司名義與計劃單列、財政單列等權責。1986年10月,國家計委下達《關於解放、東風、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實行計劃單列的通知》,這3家企業正式脫離了中汽公司。

由於中汽公司是作為經濟實體組建的,在工作中存在管得過多、過實等問題。1985年經濟體制改革,國務院總理趙紫陽指示中汽公司要搞得虛一些,要搞好聯合、服務和行業管理。1987年遵照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關於撤銷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組建汽車行業組織的指示精神,1987年3月組建了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籌備會,1987年5月29日經國務院批覆撤銷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組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3],地址仍為復興門外大街16號[4]。中汽協理事長陳祖濤。1987年7月國務院成立姚依林副總理掛帥的「振興汽車工業協調小組」。

第三次成立

1990年1月,國務院批覆機械電子工業部報告,同意成立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是領導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實體,同時授權對全國汽車工業行使行業管理職能。實際上僅直管南京汽車製造廠。1994年1月汽車行業行政管理職能劃給了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司。2002年2月撤銷國家機械工業局,行業管理職能劃給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因為貸款擔保問題和投資經營不善,虧損總額達十幾億。2002年國務院辦公會議決定撤銷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2004年清算了全部債權債務後,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正式摘牌。

參考文獻

  1. ^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國機械工業年鑑 (機械工業出版社). 1994: 附–21. ISBN 7-111-04383-9. 
  2. ^ 陳祖濤 歐陽敏:《我的汽車生涯》之八--中國汽車工業管理體制的變遷,《時代汽車(行業版)》,2006年第2期,第104-109頁。
  3. ^ 1987年5月29日 國務院《關於批轉組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報告的通知》國發〔1987〕50號
  4. ^ 附录一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國機械電子工業年鑑 (機械工業出版社). 1990, 機械卷: 附錄5. ISBN 7-111-02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