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罪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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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罪聚(梵語:pañca-apattikkhandhā),又稱五眾罪、五篇罪、五犯聚、五種罪聚,佛教名詞,一種對於佛教戒律的分類法,根據情節輕重的不同,將戒律分為五大類,依此給與不同的處罰。
字源
梵語:āpatti,音譯阿跋提,是違犯的意思。與法(dharma)不相應,與毗尼不相應,這些違犯,就是過失,因此又譯為罪[1]。
khandhā,音譯犍度,是聚合之意。五種違犯的集合,就稱為五犯聚或五罪聚。
概論
早期佛教律師對於波羅提木叉進行分類整理,形成五篇,五罪聚指的是這五篇的分類方式,分別為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波夜提、波羅提提舍尼、越毘尼罪等五者[2][3],這五種罪,總攝一切波羅提木叉[4]。
隨著戒律的增加與複雜化,五罪聚不再能統攝所有戒律,各佛教部派也隨之改變。如說一切有部與大眾部,將五罪聚中的突吉羅擴大與彈性解釋,以容納其他四種不能含攝的戒律;有的部派,如銅鍱部,在五罪聚的基礎上擴大,形成七犯聚。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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