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獻策(1936年),男,山東高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經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倪獻策開除黨籍處分。[1]

生平

196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5年至1983年任江西省新余市鋼鐵廠設備科長,副廠長,廠長。1984年任江西省建設廳廳長,副省長,以唯一候選人身份當選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1985年,經過中紀委劉麗英率領的調查組調查[2],倪獻策因「有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喪失原則、濫用職權、恂私說情、包庇走私、泄露機密、散布流言等違法亂紀」[3],1986年10月23日被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其江西省省長一職[4][5]。同年被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逮捕,其罪名是「舞弊罪」,後被判有期徒刑2年。倪主要錯誤是把國家的錢交給情婦郭曉紅(江西省旅遊學校的教師,江西省派駐香港搞旅遊工作)的弟弟郭小勇做生意,造成虧損[6]

參考

  1. ^ 《人民日報》1987年5月29日
  2. ^ 格雷約翰 ((美)); 李建. 替天行道 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与当代中国大案. 內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7: 139. ISBN 978-7-204-03652-3. 
  3. ^ 十大贪官现形记.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98: 174. ISBN 978-7-207-03915-6. 
  4. ^ 高新; 何頻. 谁领导中国 最有权力的24个人. Canada Mirror Books. 1998: 361. ISBN 978-1-896745-11-4. 
  5. ^ 任职期间犯有严重错误 江西罢免倪献策省长职务. 人民日報. 1986-10-25: 1. 
  6. ^ 《政治體制改革資料選編》編寫組. 政治体制改革资料选编. 南京大學出版社. 1987: 3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趙增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
1985年7月-1986年10月
繼任:
吳官正